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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違章建築之查察,可以委託民間積極查報,但地方政府竟還要等有人檢舉,才進行查核,難怪建商可以有恃無恐,導致違建「春風吹又生」。
新聞整理 / 李岳錞
消基會今日召開記者會並發佈新聞稿表示,攸關公共安全的《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2013年6月已送立法院,政府應該釜底抽薪,儘速積極修正《建築法》,並且杜絕2次施工,也呼籲立委們重視這個法案,儘速完成修法,有效防杜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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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報導,消基會指出,近年來因違章建築引起的火警,嚴重危害民眾生命安全,已經發生不少奪走生命的社會新聞。而《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已於2012年4月修正,有關違章建築的查察,可以委託民間積極查報,但地方政府竟還要等有人檢舉,才進行查核,如此消極因循,難怪建商可以有恃無恐,導致違建「春風吹又生」。
消基會認為,違建氾濫的主要原因,來自於政府、民代與違建戶3方的相互角力,形成共犯結構,違建戶向民代請託、民代因選票的壓力,不當進行施壓,甚至杯葛預算,迫使建管機關縮手怠於執行公權力;建築業者也篤定認為主管機關欠缺人力、物力與決心,因此在房屋新建完成不久,就大行2度施工。
NOWnews報導,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表示,倘若不修法從根本解決,在《建築法》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強化管理、嚴懲不法,難以遏止違建歪風,呼籲政府應釜底抽薪,儘速積極修法,且為了杜絕2次施工,應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增訂科以起造人(建造該建築物之申請人)與管委會一定責任。
消基會強調,行政機關應積極處理並將法案列為重大民生法案,儘速修法從源頭管理,重罰建商,也呼籲立委們可以重視這法案,儘速完成修法,以有效防杜違規2次施工違章建築。
違建害人命 消基會籲修法快拆(鉅亨網)
防杜違建 消基會:應速修法(中央社)
違建「春風吹又生」 消基會籲政府修法嚴加重罰(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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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準建築人手札網站 @Flickr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