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免責聲明書」,格鬥場上的一切傷害就不需要負民事責任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並非一切因運動上所發生的傷害都一概不需要負擔民事責任,毋寧是行為人於實施運動行為時已盡其應有之注意,或該運動行為並未超出通常範疇者,其行為始可認不具不法性,而可以免責。
文:高培恆
近幾天鬧得沸沸揚揚,網路紅人吃屎哥公開要挑戰成吉思汗館長,館長欣然接受挑戰,吃屎哥也依約前往林口道館赴戰,全程網路直播。館長現身後,馬上出示一紙「免責聲明書」要求對方簽署,聲明書上清楚載明:「因參賽所生之傷勢須自行負責,概與雙方無涉」等文字;結果不出所料,比賽剛進行約1分多鐘,只見館長「雙手讓你」,使用了幾個連踢攻擊吃屎哥下盤,就讓吃屎哥痛到倒地求饒,哭喊「館長對不起,以後不敢再來了!」。
像這類網路上引起矚目的爭議事件,往往引起網民正反雙方的論戰,這裡我們姑且先從吃屎哥與館長之間個案中抽出,嘗試跟大家聊一聊運動比賽中造成他人受傷的相關法律問題。
格鬥運動上發生的一切傷害都不需要負民事責任嗎?「免責聲明書」效力為何?
首先應該釐清的是,並非所有事情只要雙方簽了同意書就可以百無禁忌、為所欲為。假如雙方事先約定同意書內容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仍然有可能是無效的(民法第72條定有明文);因此在探討各類運動所造成的傷害事件,仍應回歸具體個案來認定行為人到底在法律上面站不站得住腳,需不需要為其行為負擔責任。
那麼關於運動造成的傷害事件,法律上該如何判斷行為人是否需要為自己的「運動行為」傷害他人身體,而負擔民法上損害賠償責任呢?學者大致有提出「自甘冒險理論」、「故意或魯莽行為理論」以及「固有風險理論」等等理論來探究處理。(參考陳聰富教授「自甘冒險與運動傷害」,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73期,第1至27頁。吳志正教授「運動參與者於運動中對他人人身侵害之民事責任,台大法學論叢第42卷第1期,第121至133頁)
簡單而言:「自甘冒險理論」,強調在運動中受到傷害的這個風險,已經得到被害人同意;又「故意或魯莽行為理論」著重於判斷運動比賽中的行為,是否合於運動通常範疇之舉動;而「固有風險理論」則建立在運動本來就有其風險,如果風險是運動本身所具有的特性,於該固有風險範圍內,運動員並沒有保護他人免於受傷的義務。
前面幾個理論,學者們固然嘗試以不同角度切入,探討因運動所造成的傷害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透過簡單認識這些學說立論基礎,不難發現它們的共同點在於揭示「運動」與「日常生活之一般活動」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說運動相較於日常生活一般活動而言,運動因為本身性質上具有比較高的風險性,運動者在決定參與該運動之前,就已經可預期到自己參與運動一定會伴隨著相當程度不可避免之受傷危險。申而言之,參與運動比賽,就各該運動本質上所具有的風險範圍內之所受到的傷害,應該認為運動者已經明示或默示的同意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從而運動者只能就他人「超出運動通常範疇的行為」或「故意或魯莽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請求損害賠償。(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03年度上字第239號判決參照)。
此外,最高法院亦有判決認為,所謂「可容許之危險」,係指行為人遵守各種危險事業所定之規則,並於實施危險行為時盡其應有之注意,對於可視為被容許之危險得免其過失責任而言。可知法院實務見解認為,從事運動等具風險行為,如果確實遵守運動規則,並且盡到一定注意義務,這時候對於運動所造成他人的傷害就可以免責,亦與上開學者見解不謀而合(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56號判決意旨參照)。
綜上所述,從前面學者以及法院見解吾人可以得知,並非一切因運動上所發生的傷害都一概不需要負擔民事責任,毋寧是行為人於實施運動行為時已盡其應有之注意,或該運動行為並未超出通常範疇者,其行為始可認不具不法性,而可以免責。
那麼吃屎哥跟館長這次的比賽,吃屎哥因此受傷了,館長需要為其行為負責嗎?
這次比賽過後,館長又開了一次直播,特別強調自己控制在踢他屁股後側大腿肉多的部分,比賽直播影片中也可以清楚看到館長有刻意避開吃屎哥的頭部腹部等脆弱部位,甚至在比賽前就先讓吃屎哥帶上頭盔、護甲,再再可知這場比賽,館長都控制在安全範圍內,顯然已盡其應有之注意依社會一般經驗。並且吃屎哥所受的傷害亦屬於搏擊運動本來就有的本質上風險,因此可以認定館長的行為沒有不法性,而無須負責。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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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引擎創造汽車, Mercedes-Benz 又將如何以 AI 重新定義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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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人工智慧,正在快速改變你我世界。從客服中心的對答到文章的生成, AI 似乎越來越無所不能。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的移動生活同樣沒因此例外, AI 不僅讓座艙內車載資訊系統的語音系統聰明應答,更可逐步取代人類掌握方向盤自動駕駛。巧合的是,積極利用 AI 改變汽車樣貌與功能的,更是 130 多年前發明汽車的 Mercedes-Benz!
從 Siri 、 Chatbot 、 ChatGPT ,到 Bing 搜尋引擎, AI 成為了生活中不可忽視的存在。 AI 發揮分析語言及推測使用者意圖的強項,讓過去需要人類親力親為的服務與對談,成為了 AI 當前最火熱的應用功能。汽車產業中也有相同運用,座艙內的車載資訊系統正是最好例子。透過聲控操作車輛功能,讓駕駛不再需要用手一鍵一鍵地輸入指令,更輕鬆直覺,也更便利安全。但 AI 的強大可不僅於此,透過對圖像能力的處理與深度學習,更一步步實現全自動駕駛願景。
AI 於汽車產業的應用,放諸全球每個汽車品牌都在積極努力。身為汽車的發明者, Mercedes-Benz 曾以內燃機改變了人類的移動方式,以當前的發展趨勢看來, Mercedes-Benz 很有可能要再度運用 AI 科技,改變汽車於人類歷史中的定義。
AI 能帶給車主何等的科技便利? 以 Mercedes-Benz 的 MBUX 多媒體系統發展來說明
開車時要如何讓旅程更添便利與樂趣?從收音機的發明開始,車廠們從不停止創新。在安全的基礎上,設置更進階的汽車音響、透過衛星訊號的導航系統、利用連網能力引入更多元的功能等。 Mercedes-Benz 於 2018 年推出 MBUX 多媒體系統,更開拓了汽車產業的全新領域。雖然聲控不算是最新的科技,但搭載於當時 A-Class 上的第一代 MBUX 多媒體系統,可以透過 AI 學習,讓駕駛使用如「我覺得冷」的人性化口語,命令車輛聰明自動地調高空調溫度,並結合大尺寸的觸控螢幕與高度個人化設定,達到因人而異的介面風格。此外,亦可發揮 AI 運算與學習能力,分析駕駛愛聽的音樂類別、常去的餐廳等安排建議,直接顯示於介面上。

立基於第一代基礎, 2021 年第二代 MBUX 多媒體系統迎來了更智慧的更新。延續前一代的大尺碼螢幕規格,創造出更大且前所未見的顯示介面。且不僅針對駕駛,更能針對座艙內的每位乘客進行貼心功能。後座乘客也可以直接與 MBUX 語音助理溝通、夜間拿取前方置物箱內物品時副駕駛座室內燈主動開啟等等。針對駕駛部分更是無微不至,駕駛要倒車時系統會自動收起後擋玻璃電動遮陽簾、要調整後視鏡時駕駛只需注視欲調整的後視鏡,就可直接進行控制;不僅如此,更研發出擴增實境抬頭顯示器,讓導航路徑可與前方環境合而為一,駕駛無需低頭觀看地圖。
而在第一代 MBUX 多媒體系統研發不到五年時光內,第三代 MBUX 多媒體系統將於 2023 年問世,啟用 5G 模組,加強即時連線的應用能力。在車輛靜止時,要於車上進行視訊會議、觀看 TikTok 影片或是玩個 Angry Bird 都不成問題。更強大的沈浸式體驗也是第三代 MBUX 多媒體系統的強項,將讚譽為柏林之音 Burmester® 環場音響系統結合環景式內裝照明,讓燈光可隨著音樂節奏改變照明效果,再搭配 Dolby Atmos® 音效科技,打造聲歷其境的環繞音響體驗與體感震動,大幅豐富聽覺體驗。

AI 如何創造安全未來 看看領先的 Mercedes-Benz 怎麼做?
無論是汽車發明前的馬車,或是搭載著內燃機或電動馬達的汽車,駕駛皆是以人為主。車輛上的介面亦應以使用者為導向,盡可能增加駕駛便利性與行車安全。畢竟人非機器,駕駛過程會受到各種身體、心理狀況影響,行車安全也會隨之起伏,而往往意外就是在此分心或失誤中產生。
正因 AI 科技的日新月異,如何能改善行車安全,成為了工程師們的重要課題。透過感應器的資料收集,再結合圖像判斷能力與豐富的大數據,以及 AI 強大的深度學習,讓輔助駕駛科技一步步地朝向「自動駕駛」邁進。也因當前自動駕駛科技的發展火熱,國際汽車工程師協會( 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SAE ) 將自動駕駛以自主能力區分,從 Level 0 到 Level 5 區分出六種自動駕駛等級。當前諸多車廠都已達到的 Level 2 ,於定義上仍屬於「輔助」階段,非真正的自動駕駛科技,意味著駕駛不能離開方向盤,駕駛必須時時監督輔助駕駛功能。簡而言之,仍是人為主、科技為輔的階段。
而 Level 3 開始,自動駕駛科技可以適度地接管車輛。當系統要求,駕駛需要立刻接手車輛操控,換言之,駕駛可在某些路況或路段交由車輛自動駕駛; Level 4 則是實踐了高度自動,基本上除了極端的氣候或環境影響外,駕駛不須時時注意方向盤、油門等操控,車子都能執行自駕。如計程車的自駕服務,方向盤或油門踏板可能無須安裝等。而到了 Level 5 ,則是完全交由系統自主操控,在「任何條件」下車輛都能自動駕駛,無需人類操控。
Mercedes-Benz 不僅於 MBUX 多媒體系統中高度結合 AI 科技發展,在自動駕駛輔助上有著領先業界的地位。 2023 年 Mercedes-Benz 成為了全球首家於美國內華達州獲得 Level 3 有條件自動駕駛國際認證的汽車品牌,在特定的路線上與特定條件中,駕駛可以將駕駛任務交由系統來執行。

你以為 Mercedes-Benz 於自動駕駛的領導地位僅此於此嗎?其實不然。 Mercedes-Benz 其實也已成功開發出 Level 4 自動駕駛科技,被德國聯邦汽車運輸管理局核准在斯圖加特機場的 P6 停車場中使用,實踐無人自動停車技術。意指當駕駛開車進入此停車場後,點擊智慧手機應用程式並發送到預先預定的停車位,駕駛就可離開, Level 4 自動停車功能會自動把車輛停妥到指定車位。駕駛再也不用辛苦於停車場中找尋車位,再也不用擔心自己停車技術不佳而無法停好車。一切的停車動作,交給 AI 掌控的 Level 4 自動停車功能即可。

身為汽車發明者 Mercedes-Benz 更要重塑汽車未來樣貌
從過去的汽車發展軌跡可以發現,過去重點以硬體設備為主;而當前或是未來汽車的核心價值,則會奠基在車廠於車內系統的軟體科技水平之上。許多車廠為了迎合此改變,期望透過與其他科技公司合作,串接現有軟體介面,試圖縮短革新的時間,但對於汽車發明者 Mercedes-Benz 而言,更專注於自有系統與架構研發。適度地與 NVIDIA、Google 等 科技大廠聯手開發,目的就是要打造完整的自有科技團隊與生態系。這點或許是品牌的自我高度期許,也或許是身為汽車發明者的責任使然。
AI 正改變人類社會中的各個層面,其中也包含汽車產業。以硬體定義車輛品質的時代已然過去,在使用者體驗上考驗著眾車廠如何以使用者體驗為核心,發展車用軟體系統,以創造消費者於車輛內的全新體驗。未來汽車產業將不會只是傳統製造業,更須引進科技業的核心追求突變。 Mercedes-Benz 近年來的發展路徑,不僅是最佳說明,也為車壇發展開啟了一條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