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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偉及香港警察,請收手罷

林志偉及香港警察,請收手罷
Photo Credit: Miguel Candela / Newscom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林志偉代表警隊大多數成員去貶低某些香港市民——他們甚至不是疑犯——為「蟑螂」,就是要否定反對聲音作為人的資格,否定他們是人。這其實是嘗試為警員向示威者開槍——現在是非穿透性但仍可致命的子彈,遲點可能是實彈——提供藉口。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近兩個月經常以協會名議發聲明、發信,像是他的 Facebook 一樣(也許因為不能用 Facebook?[1]),內容多次強調法治。

在一個法治社會,警隊的工作是執法,有人犯法便去調查、拘捕疑犯,再交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檢控,檢控的話就由法院裁定罪名是否成立。中間當然有很多值得斟酌的細節,但大致上是這樣,稍有常識的人都會理解。

所以任何疑犯在判決前法律上都是無罪(當然你可以相信他有罪),而且警察必須保障疑犯的權利,包括基本人權。

現在林志偉代表警隊大多數成員去貶低某些香港市民——他們甚至不是疑犯——為「蟑螂」[2],就是要否定反對聲音作為人的資格,否定他們是人。這其實是嘗試為警員向示威者開槍——現在是非穿透性但仍可致命的子彈,遲點可能是實彈——提供藉口。

在法律上這當然站不住腳,但只要警隊接受這套說法,前線警員射殺示威者的心理門檻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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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佐級協會聲明末段,主席林志偉以「蟑螂」稱呼示威者。

(順帶一提,我不會叫林志偉做蟑螂,因為他是香港警察。)

近一兩個月來,我們可以見到警察越來越暴力,例如無示警下開槍,甚至對記者開槍,又例如有人指7月27日元朗站有警察的警棍加上水喉戒指,可以打穿頭[3]——我不確定那是水喉戒指,但對比相中另一支警棍,至少可判斷那凸出來的東西是附加上去的,打中傷害更大。(後來警隊反駁指那是索帶[4],但打中傷害更大這一點仍然成立。)

早前我寫了好幾篇關於警察的文章[5],可是都迅速失效——因為警隊失控的程度比我想像中還要快——現在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甚至「監警公署」都沒有用了。

最後,如果居然還有警察看到此處,這段是給你們的︰假如你沒有施暴,林志偉及你那些失控的同事把你們置於險境。假如你是施暴者,現在悔改及承擔刑責,也許還來得及,也許不,誰都不知道接下來有甚麼事,但你可以想一下十年、二十年後,你敢承認在2019年當過警察、打示威者嗎?

相關文章︰

附上民間人權陣線強烈譴責警隊員佐級協會仇恨言論的聲明︰

註︰

  1. 隱形香港訪問影片,約4分25秒開始林志偉稱自己近來停止使用Facebook。
  2. 譴責侮辱國家行為及暴力衝突升級(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
  3. 例如此帖文及《蘋果日報》報導︰【光復元朗】「速龍」警棍鑲環增殺傷力絕非P圖 《蘋果》原片畀讀者睇真相
  4. 《香港電台》報導
  5. 例如〈警員的處境只會越來越危險〉〈香港警察已經失控 爭取成立「監警公署」刻不容緩〉〈再多裝備也無法保障警察安全〉

原文見作者Medium

核稿編輯︰歐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