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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or nothing,缺一不可

All or nothing,缺一不可
圖片由作者提供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當年《離補法》引起澳門人強烈反對,兩萬人參與遊行、七千人包圍立法會,結果,政府於幾日後宣佈撤回「法案」,事件更被形容為「光輝五月」。但其實,這只是故事的上半部,下半是甚麼?

撤回了,在大家用血、汗和淚熬過了幾個月後的今天,總算撤回了。不過,在經歷過這段濫權濫暴濫告的瘋狂時光,我相信大家都緊緊記住了「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這八個大字,但萬一你對它尚有一絲懷疑,且聽我分享一個簡單例子:此事發生在2014年,與香港一海之隔的澳門。

當年,澳門政府在火無經過公開諮詢下,強行訂立《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簡稱《離補法》),賦予特首和主要官員巨額離職補償金,以及在任特首享有凌駕司法系統的刑事豁免權。事件引起澳門人強烈反對,兩萬人參與遊行、七千人包圍立法會,結果,政府於幾日後宣佈撤回「法案」,事件更被形容為「光輝五月」。

以上這些,大家都應該有印象,但其實,這只是故事的上半部,下半是甚麼?

那片曾經用來集會的草地呢?翌年就被圍封。那群發起行動的「澳門良心」成員是年輕人呢?政府大推青年工作,讓更多年輕人認識祖國的偉大。那次活動善用網絡來作動員、廣傳論述又怎對應?大灑金錢來建設不同的「太空號」、維穩專頁。

還有,那法律賦予的示威與集會權利,早前也就被警察以「覺得有傚法香港激進示威的可能」理由,踐踏得蕩然無存;那千六枝天眼,已經逐一開始應用,老大哥看著我們很久了,更不用提那被極速清走的連儂牆以及因為舉標語而可能惹上的官非⋯⋯再配合澳門人本來與建制社團的靠近,容我殘酷的說,「光輝五月」的後續,是「黑暗歲月」。

是的,我們常說香港的公民社會比澳門的成熟,但其實,若想了解「全方位控制」的具體內容,香港人不得不看看澳門。

換言之,今次的「撤回」,其實與2014的「袋住先」無異——因為收貨以後,瘋狂的日子才真正到來。制度不變,就算真的撤回了惡法,也不過是擋下了一次的突襲,前面仍然有各種各樣、數之不盡的難關在等著大家。

所以,不要再迷信甚麼「見好就收」,因為從來沒有好過,而且一收貨,就等同於認輸,不是輸一節,而是輸掉所有。

All or nothing的選擇,希望大家明白。

本文獲授權轉載,原題為〈All or nothing〉,原文見作者Med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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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黎家樂
核稿編輯:tnl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