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刑法擬入罪同居、婚外性行爲引發爭議,佐科威急喊卡

印尼新刑法擬入罪同居、婚外性行爲引發爭議,佐科威急喊卡
圖為印尼國會。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儘管印尼在憲法上為世俗國家,但佔大多數人口是穆斯林,因此難免發生伊斯蘭教義與世俗體制的衝撞,若印尼成功修法嚴懲婚外性行爲者,將給這國家的未來帶來深遠的影響。

印尼國會原定在9月24日嘗試通過修訂的新刑法,將同居、婚外性行爲刑事化,新刑法的通過將進一步侵害女性、宗教少數群體與性少數群體的人權,但經過國内外的社會輿論壓力後,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20日要求國會延緩法案的修訂。

印尼媒體《雅加達郵報》報導,佐科威表示該新刑法草案的修改需要徹底審查,他説:「我已下令法律和人權部向眾議院轉達我的立場,通過《刑法》法案此事應延遲,並且不該在此會期通過該法案。」

《路透社》報導,印尼的維權運動組織批評,國會擬將婚外性行為定為犯罪,以及對侮辱總統的尊嚴進行嚴厲處罰,這些舉措侵犯人民的基本自由。印尼的非政府組織——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Criminal Justice Reform)表示,根據一項研究表明,約有40%的印尼青少年有婚前性行為經驗,因此數百萬的印尼公民可能受新刑法牽連。

不僅是印尼公民,在印尼的外籍人士也適用於此新刑法,對此印尼國會議員Taufiqulhadi僅表示:「沒問題的,只要人們不知道。」

民眾在齋戒月首日祈禱
Photo Credit: 中央社
雖然印尼在憲法上為世俗國家,但也是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圖爲印尼民眾在齋戒月首日祈禱。

同性戀、墮胎,甚至傳授避孕知識也受刑法限制

《人權觀察組織》為文表示,根據草案第419條:未經合法婚姻共同生活的情侶可被判處6個月監禁或面臨高達1000萬印尼盾(新臺幣2萬1978元)的罰款,這相當於許多印尼人的3個月工資,同時村長有權向警方舉報同居的情侶。

至於被判刑1年監禁的情況,草案的第417條規定,對於與非配偶發生性關係的人,家庭成員可對此提出投訴,由於該法條未説明「非配偶」的性別,因此該法也將影響同性戀者,因爲印尼也不承認同性婚姻,以及使所有性工作者受到刑事起訴。

新刑法草案也限制了女性的墮胎權利,如果是在沒有緊急醫療情況或因受性侵害而進行墮胎,最高可判刑4年,且任何幫助孕婦進行墮胎的人都可能被判處長達5年的監禁。《印尼外派者》報導指出,草案的第415、470和471條規定只有醫生才有權決定進行墮胎,而這將與當前的2009年「衛生法」相衝突,該法規定婦女可以在「醫療緊急情況」中尋求墮胎,這可能被解釋為包括健康原因或遭性侵。

具有廣泛性影響的草案還有第2條,將承認印尼的任何「活法」(Living Law),包括地方層級的Hukum Adat(習慣性刑法)和Sharia(伊斯蘭刑法)。該篇報導指出,印尼各地有數百項歧視婦女、宗教少數群體和LGBT群體的法規,由於印尼沒有正式的「活法」清單,因此上述群體有被此條法律起訴的疑慮。

此外,新刑法草案中的第414條可能產生更廣泛的寒蟬效應,該條例規定任何「向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展示、提供、播放、編寫或促進避孕資訊」,可能面臨監禁或罰款;而第416條又規定,只有相關衛生專業人員可被授權為「主管志願者」,有權針對計劃生育、預防性傳播感染或提供健康教育方面討論避孕問題。

這意味著印尼社會將少了許多重要的健康信息交換,如影響了教師、父母、媒體和社區成員對避孕訊息的傳播,可能會給印尼在防範艾滋病的工作上帶來負面影響。

去殖民化還是打壓異己?

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穆斯林占多數的國家,而且同時擁有大量信仰基督教、印度教和佛教的少數民族,然而最近印尼伊斯蘭教的趨勢卻越來越往保守與激進主義發展。印尼繁榮公正黨(Prosperous Justice Party)的Nasir Djamil就告訴路透社「國家必須保護公民的行爲,以免違背了上蒼至高無上的教誨」。

《印尼外派者》報導,制定該草案的國會議員表示,現行的刑法之所以需要被取代,乃因現行的法典是基於荷蘭殖民時代所制定的,新刑法是爲了彰顯印尼的獨立性和宗教信仰。

不過,新刑法通過後帶來的直接影響,是限縮了印尼的言論自由,利於執政者壓制異己。印尼國會將在新刑法的修訂中,重新引入針對印尼總統和副總統的「攻擊榮譽或尊嚴」的罪行(草案第219條)。雖然印尼憲法法院曾在2006年廢除了類似的法律,但新版本對於人民侮辱政府和國家機構,也可處有期徒刑。

此外,修訂後的「褻瀆法」也引發打擊宗教少數與政治對手的疑慮。《印尼外派者》指出,現行的「褻瀆法」自1965年通過以來,有超過150人(其中大多數是宗教少數群體)因該法被定罪,如信仰基督教的前雅加達首長鍾萬學。新刑法草案的第304至309條擴大了現行的「褻瀆法」,可懲罰偏離印尼官方所承認的六個宗教(伊斯蘭教、新教、天主教、印度教、佛教、儒教)之中心原則的人士,而刑期仍舊維持最長五年的監禁。

對於新刑法通過後會給印尼帶來什麽影響,《雅加達郵報》的社論就指出,刑法修訂後,對印尼得來不易的民主制度來說是一場噩夢,社論寫道:

該法律草案的通過將把國家奪取自由及化身爲道德警察給合理化,諷刺的是,這修法的初衷卻是要把具有殖民意涵的百年歷史的刑法給去除。

最後,對於上述爭議的草案條例,20日佐科威對外回應提到至少有14項條例仍需重新審查,但佐科威並沒有具體說明哪些條例,不過佐科威强調未來在討論條款內容時,政府和眾議院應獲得社區和公眾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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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