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落差消失了嗎?質與量的不平等,以及家庭傳承的「數位文化資本」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由意識、動機、與技能所形成的一種「數位文化資本」本身具有相當的複雜性,需要經年累月才有辦法培養出一套有效使用網路的習慣或經營個人在網路上的形象的「習性」(或稱為「資訊慣習」 digital habitus)。因此對青少年而言,家庭成為學校之外最主要傳遞數位文化資本的場所。
文:馬國勳(台北大學社會學系)【註】
前言
資訊與數位科技的發展蓬勃快速,並且不斷推陳出新。上個世紀末的人們常問:「網路與數位科技會不會改變人類的生活方式?」到了這個世紀,這類的問題已退居幕後,現代人更想知道的是:「下一個新推出的科技,將會是什麼?」
社會學者所關心的其中一項課題,是不同程度的數位近用(digital access)與不同種類的使用方式(digital use),如何產生新型態的不平等,進而形成一股難以消弭的「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這問題自1990年代開始出現,到了2000年初備受學者們關注。但到了2019年的今天,關注這類問題的研究者似乎沒像以往那麼多了,彷彿數位落差已不復存在,或至少不再像過去那樣嚴重。
在台灣,有些人可能會疑惑:「真的還有所謂的數位落差嗎?」如今人手一台smartphone,不分男女老少、處處可上網、又便宜又快速;以時薪150去算,只要存足十幾天的打工錢,就可以買一台設備齊全的電腦。學校方面,新聞媒體經常播報,政府為了彌平城鄉差距願意傾注更多金錢補足偏鄉設備,而導致偏鄉學校的電腦數比學生人數還多。即便是其他經濟落後的國家,例如非洲,不也是人人手中皆有一台可連接衛星、既能上網又方便好用的智慧型手機?但,數位落差真的消失了嗎?
本文的關注焦點是新世代的青少年,重探學校與教育場域裡的數位落差。針對此一議題,本文將初步介紹相關的文獻論述,並以統計數據作為輔助,藉以反思「數位落差」是否持續值得未來的研究者與教育家們關注,以及我們該朝哪個方向去探究這個議題。
第一類型的落差:「量」的差異
過去的學者將數位落差區分成兩種形式。第一類型的數位落差(the first digital divide)關注「量」的不平等,例如:個人在家是否擁有電腦?個人平均每週使用網路的頻率有多高?過去的研究者指出,在已開發國家或高度後工業化的社會,這一類型的數位落差已大幅減少,不再像以往嚴重。我們可以用下圖一來觀察到這種趨勢。此圖乃根據國際學生能力評量計畫(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簡稱PISA)在2012年針對各國 15 歲的學生所蒐集的跨國資料,比較台灣與韓國、日本、新加坡、上海、香港、與澳門等地方的第一類型數位落差。
這裡探討的是性別差異(圖一上半部)與家庭社經地位差異(圖一下半部)。資料顯示,性別差異已不如以往明顯:不管是台灣或其他幾個亞洲國家,在家中擁有電腦或能夠上網的男女比例差異微乎其微。相較之下,階級差異雖不是很巨大,但依舊存在:在台灣,幾近 100% 的高社經背景學生(即家庭社經地位在該國學生樣本排名前五分之一者)在家中擁有電腦與網際網路。但對於低社經背景學生而言(此指家庭社經地位在該國學生樣本排名倒數五分之一者),數值分別降到80%與90%。此種現象也出現在其他的亞洲國家,尤其是日本與上海,不同家庭社經條件所導致的階層化差異更是明顯。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筆資料是與至今(2019)不遠的2012年蒐集的,我們能想像嗎?在台灣這個已高度科技化與數位化的國家,低收入戶或其他社會、文化條件居於劣勢的家戶很有可能仍是無電腦或網路可用的狀態。

最近有愈來愈多的證據顯示,前面提到的「量」的數位落差再度成為一項嚴重的問題。學者Alexander Jam van Deursen與Jan Agm van Dijk的最新研究發現,荷蘭社會中有不少經濟水平低的家戶無法擁有最新的電子產品,例如筆電、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智慧型影音設備、中高階外接硬碟、備用螢幕、多功能充電基座等等。換言之,要在家裡或個人的生活中完完全全「數位化」,並從中享受由尖端的電子產品所帶來的諸多福利與便捷,依舊需要可觀的花費與成本。即使是有穩定收入的一般上班族,也未必能隨心所欲地汰舊換新。同樣地,要讓個人手機保持暢通無阻的網路連線品質,其每月所需支付的費用也相當可觀。這一類的數位化不平等是否影響到學生在校的學習表現,也值得注目。
雖然數位學習(所謂的e-learning)在未來未必會取代傳統的教學與學習模式,但學生利用網路資源來查資料或輔佐學習,以及使用筆電、平板螢幕等科技產品來閱讀電子文章的趨勢將愈來愈明顯。台灣PISA2015年的調查就清楚呈現一種「量」的數位階層化現象:對高社經背景學生而言,有82%的人在家中擁有各類平板電腦,另有28%的人在家中擁有電子閱讀器。然而對於低社經背景學生而言,只有47%的人在家中擁有平板電腦,而擁有電子閱讀器的人數則不到5%。值得一提的是,這群社經條件居於劣勢的學生當中每四人就有一人在家裡缺少可供用來做學習用途的電腦。
第二類型的落差:「質」的差異
有別於前述「量」的數位不平等,第二類型的數位落差(the second digital divide)則聚焦在「質」的差異。例如我們會關心一個人最常使用網路的目的為何,以及哪些人較懂得如何透過網路去尋找諸如健康、工作等各類有用的資訊。PISA過去曾做過一項有趣的研究,不僅要求15歲受試學生透過電腦填答問卷,並出作業要求他們上網尋找特定的資訊,例如尋找到某一部剛上映的電影的具體播放時間與地點。在記錄每位學生的整個搜尋過程以後,可以得出以下訊息:有多少比例的學生能成功找到正確電影資訊,每位學生需要花多少分鐘才能找到正確資訊,以及學生在尋找到正確資訊以前曾點選過多少次不相關的網頁,因而浪費掉一些時間。 這種研究的目的在於突顯出擁有電腦與資訊相關技能與素養(literacy)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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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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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