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落差消失了嗎?質與量的不平等,以及家庭傳承的「數位文化資本」

數位落差消失了嗎?質與量的不平等,以及家庭傳承的「數位文化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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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由意識、動機、與技能所形成的一種「數位文化資本」本身具有相當的複雜性,需要經年累月才有辦法培養出一套有效使用網路的習慣或經營個人在網路上的形象的「習性」(或稱為「資訊慣習」 digital habitus)。因此對青少年而言,家庭成為學校之外最主要傳遞數位文化資本的場所。

文:馬國勳(台北大學社會學系)【註】

前言

資訊與數位科技的發展蓬勃快速,並且不斷推陳出新。上個世紀末的人們常問:「網路與數位科技會不會改變人類的生活方式?」到了這個世紀,這類的問題已退居幕後,現代人更想知道的是:「下一個新推出的科技,將會是什麼?」

社會學者所關心的其中一項課題,是不同程度的數位近用(digital access)與不同種類的使用方式(digital use),如何產生新型態的不平等,進而形成一股難以消弭的「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這問題自1990年代開始出現,到了2000年初備受學者們關注。但到了2019年的今天,關注這類問題的研究者似乎沒像以往那麼多了,彷彿數位落差已不復存在,或至少不再像過去那樣嚴重。

在台灣,有些人可能會疑惑:「真的還有所謂的數位落差嗎?」如今人手一台smartphone,不分男女老少、處處可上網、又便宜又快速;以時薪150去算,只要存足十幾天的打工錢,就可以買一台設備齊全的電腦。學校方面,新聞媒體經常播報,政府為了彌平城鄉差距願意傾注更多金錢補足偏鄉設備,而導致偏鄉學校的電腦數比學生人數還多。即便是其他經濟落後的國家,例如非洲,不也是人人手中皆有一台可連接衛星、既能上網又方便好用的智慧型手機?但,數位落差真的消失了嗎?

本文的關注焦點是新世代的青少年,重探學校與教育場域裡的數位落差。針對此一議題,本文將初步介紹相關的文獻論述,並以統計數據作為輔助,藉以反思「數位落差」是否持續值得未來的研究者與教育家們關注,以及我們該朝哪個方向去探究這個議題。

第一類型的落差:「量」的差異

過去的學者將數位落差區分成兩種形式。第一類型的數位落差(the first digital divide)關注「量」的不平等,例如:個人在家是否擁有電腦?個人平均每週使用網路的頻率有多高?過去的研究者指出,在已開發國家或高度後工業化的社會,這一類型的數位落差已大幅減少,不再像以往嚴重。我們可以用下圖一來觀察到這種趨勢。此圖乃根據國際學生能力評量計畫(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簡稱PISA)在2012年針對各國 15 歲的學生所蒐集的跨國資料,比較台灣與韓國、日本、新加坡、上海、香港、與澳門等地方的第一類型數位落差。

這裡探討的是性別差異(圖一上半部)與家庭社經地位差異(圖一下半部)。資料顯示,性別差異已不如以往明顯:不管是台灣或其他幾個亞洲國家,在家中擁有電腦或能夠上網的男女比例差異微乎其微。相較之下,階級差異雖不是很巨大,但依舊存在:在台灣,幾近 100% 的高社經背景學生(即家庭社經地位在該國學生樣本排名前五分之一者)在家中擁有電腦與網際網路。但對於低社經背景學生而言(此指家庭社經地位在該國學生樣本排名倒數五分之一者),數值分別降到80%與90%。此種現象也出現在其他的亞洲國家,尤其是日本與上海,不同家庭社經條件所導致的階層化差異更是明顯。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筆資料是與至今(2019)不遠的2012年蒐集的,我們能想像嗎?在台灣這個已高度科技化與數位化的國家,低收入戶或其他社會、文化條件居於劣勢的家戶很有可能仍是無電腦或網路可用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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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愈來愈多的證據顯示,前面提到的「量」的數位落差再度成為一項嚴重的問題。學者Alexander Jam van Deursen與Jan Agm van Dijk的最新研究發現,荷蘭社會中有不少經濟水平低的家戶無法擁有最新的電子產品,例如筆電、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智慧型影音設備、中高階外接硬碟、備用螢幕、多功能充電基座等等。換言之,要在家裡或個人的生活中完完全全「數位化」,並從中享受由尖端的電子產品所帶來的諸多福利與便捷,依舊需要可觀的花費與成本。即使是有穩定收入的一般上班族,也未必能隨心所欲地汰舊換新。同樣地,要讓個人手機保持暢通無阻的網路連線品質,其每月所需支付的費用也相當可觀。這一類的數位化不平等是否影響到學生在校的學習表現,也值得注目。

雖然數位學習(所謂的e-learning)在未來未必會取代傳統的教學與學習模式,但學生利用網路資源來查資料或輔佐學習,以及使用筆電、平板螢幕等科技產品來閱讀電子文章的趨勢將愈來愈明顯。台灣PISA2015年的調查就清楚呈現一種「量」的數位階層化現象:對高社經背景學生而言,有82%的人在家中擁有各類平板電腦,另有28%的人在家中擁有電子閱讀器。然而對於低社經背景學生而言,只有47%的人在家中擁有平板電腦,而擁有電子閱讀器的人數則不到5%。值得一提的是,這群社經條件居於劣勢的學生當中每四人就有一人在家裡缺少可供用來做學習用途的電腦。

第二類型的落差:「質」的差異

有別於前述「量」的數位不平等,第二類型的數位落差(the second digital divide)則聚焦在「質」的差異。例如我們會關心一個人最常使用網路的目的為何,以及哪些人較懂得如何透過網路去尋找諸如健康、工作等各類有用的資訊。PISA過去曾做過一項有趣的研究,不僅要求15歲受試學生透過電腦填答問卷,並出作業要求他們上網尋找特定的資訊,例如尋找到某一部剛上映的電影的具體播放時間與地點。在記錄每位學生的整個搜尋過程以後,可以得出以下訊息:有多少比例的學生能成功找到正確電影資訊,每位學生需要花多少分鐘才能找到正確資訊,以及學生在尋找到正確資訊以前曾點選過多少次不相關的網頁,因而浪費掉一些時間。 這種研究的目的在於突顯出擁有電腦與資訊相關技能與素養(literacy)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