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休妻原因令人傻眼,現代「離婚十大條件」又是哪些?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古時候有「七出之條」做為「休妻」的依歸,現在法律上已經更為平等,但很多的傳統觀念仍然有被保留下來。
在古代,有七個會「被離婚」的條件,那就是禮記的「七出之條」,意思就是女方如果符合其中之一,男方可以休妻。這七出之條原本只是約定俗成的道德觀念,在唐代正式載入法律之中。分別有:
- 不順父母——這邊指的是不孝順丈夫的父母,也就是公婆
- 無子——俗話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生不出小孩的老婆是可以被離婚的(有時候明明是男生的問題啊!)
- 淫——就是出軌
- 妒——是的,好忌妒也不行
- 有惡疾——患了嚴重的疾病,通常是重病然後無法參與祭祀
- 多言——嚼舌根、說閒話,也不可以
- 竊盜——偷東西不守規矩,也會被離婚
有些理由看起來還算合理,但像是忌妒、多言、不孕(但可能是男方的問題)卻也是合法離婚的事由,是不是非常不平等?還好沒生活在以前哪。基本上以前漢人社會是一個重男輕女的社會型態,所以這個「七出之條」是站在男性立場對女性的一種壓迫,之後到了宋代,禮教的觀念日益重要,離婚被視為一種「不名譽」的事情,這樣的規定及觀念一直延續到了1930年代才逐步被修改掉。
現代:離婚十大要件
以前有七出之條,而現在也有所謂的「離婚十大條件」,根據《民法》親屬篇的1052條中:
- 重婚——就是在有結婚的情況下又跟別人結婚
- 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就是買春、出軌、劈腿、找小三、脫光衣服蓋棉被、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這些有真的「性交」都算,順帶一提,強暴別人也算哦!(被強暴不算)
- 被虐待——包含肉體及精神上的虐待
- 虐待妳家人,或他家人虐待妳——這邊規定的範圍是直系血親,也就是爸媽、爺奶、子女這類。
- 惡意遺棄——包含沒有同居也不想同居
- 想殺妳
- 不治惡疾——在多數案例中,中風、植物人、癌症等疾病,都不算「不治惡疾」
- 不治精神病
- 生死不明超過三年
- 故意犯罪且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其實這些條文仔細看,還是有「七出之條」的內容在裡面,不過更為平等是男女雙方都需要遵守的。
特別注意的是,在這十條條件上,是「權益受損方」才可以提離婚。也就是說如果是先生惡意遺棄妳,可以提離婚的是「妳」而不是「先生」。然後如果是第一、第二條的重婚和與他人合意性交,如果已經原諒或者「知道」後超過六個月,就不能拿來當作離婚條件!

不平等觀念猶存
雖然,現在法律上已經更為平等,但很多的傳統觀念實際上是保留下來的,結婚後依然以夫家為主,而婆婆也常拿各種不平等的理由來對媳婦頤指氣使,包含:「家事一定要女生做」、「生女孩會被討厭生長孫就好棒棒」、「小孩是夫家的」等等,不知道你遇過哪些呢?
儘管現代社會型態已經改變,這種古板的觀念也應該要被揚棄,許多夫妻生活中仍免不了婆婆的不合理對待,所以結婚以前除了要仔細看看男生是不是理想對象之外,他的爸媽也是很重要啊!一定要溝通清楚才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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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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