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人生的選擇」其實是一種需要國家支持的奢侈需求

「人生的選擇」其實是一種需要國家支持的奢侈需求
Photo Credit: Bradley Gordon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若一個國家缺乏建全的社會福利制度來保護人民,則會讓「選擇心之所向的人生」這件事變成一種不可多得奢侈需求。

打從我到荷蘭德國唸書、找工作後,常被問到的一個問題是:你想找什麼樣的工作?每次回答這個問題時,雖然心理很清楚自己真正喜歡的工作是什麼,但也自知此途無錢途,因此我總是鼻子摸摸含蓄的回答:什麼都好,能賺錢最重要。聽到我這樣回答的荷德人,往往是滿頭問號的離開;而我,也為自己不敢大聲表達真正的想法而感到一絲遺憾。

但就像其它的台灣人,這樣的遺憾,我習慣了。

我也自以為懂得,荷人德人能坦率的選擇自己想要的人生和工作,純粹是文化差異使然。「傾聽自己的聲音而勇於做選擇,並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是許多荷人德人奉為圭臬的生活態度。

除此之外,荷蘭德國不論是在純理論的學術研究,或是以實作訓練為主的技職教育,皆有紮實的訓練與嚴謹的態度。雖然德國荷蘭的教育制度是仍有許多可議之處,像是11、12歲就必需考會考,以成績來分發就讀的中學,有過早定終身的爭議,也有以成績來「標記」學生的問題。

但和台灣相較,荷蘭德國雙軌並行的教育制度再佐以較尊重各行各業的社會風氣,讓「想做什麼?」成為荷蘭德國人生涯規畫時,一個重要的抉擇標準。也因此,我許多的荷蘭德國朋友,年紀輕輕的卻十分的了解自己,也勇於去朝自己的天份和興趣發展。

當然,個人的志向與興趣不會是荷蘭德國人在個人生涯規畫時的唯一指標,其它像是金錢報酬、社會地位……等等,也會是他們的考量之一。只是在做選擇時,個人志向的比例比台灣人重很多。

然而有一天,我在和一個荷蘭朋友閒聊時,提到她男友最近找工作的狀況。由於歐洲整體大環境的不景氣,即便是經濟環境尚佳的荷蘭,失業率也是逐年攀升,各行各業皆是競爭激烈、僧多粥少;也因此,即便她男友是土生土長的荷蘭人,也是找工作找了好一陣子但仍沒有著落。她接著表示:「我男友其實也沒有很著急啦,畢竟每個月可以領的失業/社會福利津貼也有900多歐元(註一),生活還過得下去,所以他還可以慢慢找,找到適合、喜歡的再開始工作。」

嗯……你剛才是說:

900歐嗎?

900歐嗎?

900歐嗎?

900歐嗎?

900歐嗎?

900歐嗎?

900歐嗎?

900歐嗎?

也就是台幣三萬六千塊錢嗎?

Photo Credit: Bert Kaufmann CC BY 2.0

阿姆斯特丹 Photo Credit: Bert Kaufmann CC BY 2.0

聽到這個驚人數字的我,忍不住見錢眼開的拉著身邊的荷蘭朋友研究、討論起荷蘭的社會福利制度。原來身為荷蘭人,在失業或無業期間下,是可以依個人狀況跟政府領取失業/生活津貼;且就算長期失業,基本上還是可以一路領到退休年齡,然後改領退休津貼哦,(是說都不工作還可以退休是怎麼樣?)更不用提其它像是食物銀行、社會住宅、保險補助或是生育補助等等林林總總的社會福利了。

也就是說,如果你上輩子有做好事燒好香,這輩子只要投胎在到荷蘭,就算一輩子不工作,只要不染上惡癮或是無限度的消費,是不用煩惱會餓死或露宿街頭的。當然,這樣的津貼也不可能讓你在高物價的荷蘭過著隨心所欲的放浪生活,這個失業/生活津貼基本上就是讓你租得起一個小房間、騎著二手腳踏車上超市的自行煮食,偶爾可以搭大眾交通工具出門去訪友或散心、夏天時用點小錢去隔壁德國、比利時、法國渡個小假(註二)等等,維持著最基本的生活而己。

但若想要再過好一點的生活,像是上餐廳打打牙祭、買車、到豪華小島去渡假等等,則是幾乎不可能之事。換句話說,失業/生活津貼只保障荷蘭人認可的「基本生存權」,其餘的物質享受,則需靠自己的努力去換取。而德國的社會福利制度,也是以相似的概念和精神在保障該國人的最低生存需求。

這樣保障基本生存權的情況下,「找工作」這件事已不再只是求溫飽了,而是一個可以滿足高層次需求、追求自我實現的機會(註三)。在此脈絡下,我私心以為,和台灣人比較起來,荷德人能在找工作時,能將個人志向視為重要考量點的原因,和這些國家完善的社會福利政策有莫大的關係。

台灣除了全民健保是真的可以照顧到一般大眾外,其它的社會福利制度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也怪不得我們的父母苦口婆心的要我們找工作時要向錢看。畢竟,當領著22k又得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工作環境成為台灣社會上的常態時,追求自我實現、人生夢想這件事,對台灣人來說,實在是個不切實際的春秋大夢。

然而高社會福利制度也意味著高稅金制度。在荷蘭工作,近36.5%的所得稅只是基本款,收入愈高,稅當然就愈重;繳50%所得稅的人,也是大有人在。

於是我不禁懷疑,既然不工作也是可以活下去,再加上賺的愈多,繳得愈多的高稅制,為什麼這些國家的人民,普偏來說還是找想份工作,再繳稅給政府呢?於是在我詢問這兩國的朋友之後,我歸納出三個原因:

首先是「標記」的問題。雖然領失業/生活津貼的生活溫飽無慮,但是卻很容易被貼上「好吃懶做」的標籤、被親友瞧不起或背後議論。

再來是「生存」與「生活」的差別。失業/生活津貼主要的目的是在救急不救貧,以確保該國國民在待業的期間,仍能有基本的「生存權」,不至於流落街頭。但若是想好好的過「生活」,那麼這樣的津貼仍是不足的,特別是家中有嗷嗷待哺的小孩時。因此大部份的人都還是會想要找份工作,特別是符合自己興趣的工作,以維持一定的「生活」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