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藤水與當代物質管制政策(上):巴西政府如何合法化宗教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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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巴西政府採取與宗教團體合作的作法,也意味著宗教團體需要在協商下接受一套制定ayahuasca宗教性使用的規則;而宗教團體在爭取權利的過程,除了抱持既有教義對ayahuasca本體的認識信念,也與各學術領域專家合作尋求專業知識學科的認可,以多重本體論/認識論的合縱策略來強化爭取的力量。

作者:郭家穎(精神科醫師╱陽明科技與社會研究所碩士生)

Ayahuasca簡介

Ayahuasca是一西班牙文字,翻譯自南美洲原住民Quechua族所用的詞彙Ayawaska,代表的是藤蔓植物Banisteriopsis caapi(圖1)或由其熬煮出的釀造物(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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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Banisteriopsis ca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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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ayahuasca

在Quechua語中,aya意指精神、靈魂或屍體,waska則意指藤蔓,ayahuasca/ayawaska因此可譯作死亡之藤或靈魂之藤,中文較常用的翻譯為死藤水。Ayahuasca中經常會混合Banisteriopsis caapi和其他植物一起釀造,特別是含有DMT(N,N-Dimethyltryptamine)的Psychotria viridis、Diplopterys cabrerana或Mimosa tenuiflora。

由於Banisteriopsis caapi中含有harmineharmalinetetrahydroharmine三種蓬生物鹼(harmala alkaloids),屬於單胺氧化酶抑制物(monoamine oxidase inhibitor, MAO-I),當混合DMT一起口服時,可抑制人體內單胺氧化酶代謝DMT的作用,而讓DMT保持活性發揮精神驅動(psychoactive)之效果(McKenna et al., 1998)。

Ayahuasca最早是由居住在西亞馬遜叢林(涵蓋哥倫比亞、厄瓜多、巴西、祕魯、玻利維亞)的南美原住民運用在儀式活動中,目前考證ayahuasca使用的歷史可能上達一千年(Miller, 2019)。在南美原住民文化中,ayahuasca是作為引導人類進入精神世界的聖品(sacrament),而薩滿(shaman)是具有智慧和力量的精神領導,能與精神世界溝通,透過儀式的操作協助飲用ayahuasca的族人淨化靈魂、治療疾病(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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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薩滿儀式

16世紀起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征服中南美洲作為殖民地,在探險的過程得知南美原住民使用ayahuasca的行為,但基於政治、文化、宗教的理由將ayahuasca視為惡魔的藥水,並企圖強迫原住民改信天主教、摧毀原住民傳統文化,使得原住民只能在殖民者無法觸及的叢林中延續ayahuasca使用的文化實作,ayahuasca因而在歐洲殖民者的視野內消失了超過兩百年(Grob, 2014)。直到20世紀中葉,由於歐美科學家對精神驅動物質研究領域的興趣,歐美的民族植物學家和生化學家以生物醫學的認識取徑,對南美原住民用來製作ayahuasca的植物進行研究分析,使得ayahuasca重新進入歐美世界的視野,經由科學研究,其本體被認識為DMT和蓬生物鹼的混合物,並且發現了兩者合併口服使用能具有的精神驅動效果。

而人類學家也發現,雖自殖民時期南美原住民使用ayahuasca被迫地下化,但除了在原住民部落中延續使用之外,南美洲殖民地中的原住民與西、葡後裔經歷了數百年的混種而形成了mestizo族群,ayahuasca在族群融合的過程中,跨越了族群邊界流傳到含括亞馬遜叢林範圍的多個南美國家之中,mestizo透過原住民習得了薩滿儀式技術而將ayahuasca運用作為民俗醫學(ethnomedicine)的治療藥物(McKenna et al., 1998),1930年代後則在巴西建立了多個在宗教中使用ayahuasca的宗教團體。Ayahuasca在傳播歷程中經過多次的混種,而發展出多樣的文化活動。

當代物質管制政策的全球化

Ayahuasca在20世紀透過生物醫學的認識論重新出現在歐美世界的視野中,但同一時期,精神驅動物質的管制政策依循同樣的科學認識論進行構築,透過科學知識的證據將物質使用行為普同性地評斷為負面之行為,並且以聯合國的國際組織形式,企圖將單一的精神驅動物質管制觀點擴及到全球尺度,要求締約國家採納國際公約中對管制物質的定義和分級、制定國內法規以實行管制措施,以及建立國際的合作機制。

聯合國在1961年為了確保麻醉藥品能提供在醫療上使用以減輕痛苦,且避免麻醉藥品遭濫用與造成成癮問題,頒布麻醉藥品單一公約(Single Convention on Narcotics Drugs),期望透過國際合作遵照公約原則,達成管制的效果。國際麻醉藥品管制委員會(International Narcotics Control Board, INCB)依據麻醉藥品單一公約而成立,旨在監督締約國是否落實公約規定,確保管制物質僅限於醫療和科學之用途上,而委員會亦依據在1971年頒布的精神藥物公約(Convention on Psychotropic Substances)和1988年頒布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Unti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Illicit Traffic in 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擴大了監督的職權,扮演全球管制物質政策的指導角色(Tupper & Labate,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