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天抗爭癱瘓全國,黎巴嫩總理回應訴求將率內閣總辭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黎巴嫩近日因政府加課新稅引爆人民長期累積的不滿,走上街頭抗爭,癱瘓交通、銀行學校等機構也關閉,突如其來的抗爭運動讓政府措手不及。
(2019/10/30|更新:黃筱歡;核稿:楊之瑜)
不滿政府加課新稅,黎巴嫩全國各地爆發大規模示威,至今已近2周。為平息怒火,總理哈里里(Saad al-Hariri)於當地時間29日宣布率領內閣總辭,以回應民眾訴求。
總理在電視談話中說,他的施政已經走進「死胡同」,他將向總統奧恩(Michel Aoun)遞交自己與全體內閣的辭職信。
「在過去的13天裡,黎巴嫩人民一直在等待解決方案,以製止局勢的惡化。」哈里里強調,他一直聆聽黎巴嫩人民的聲音,也試圖尋找出路,不過目前局勢已發展成「必要做出驚天動地之舉,來解決這場危機。」哈里里也說,工作來來去去,重要的是維持人民的安全和尊嚴。總辭仍需經過黎巴嫩總統的首肯,如果總統同意,哈里里將繼續任職直到新政府建立。
哈里里(Saad Hariri)這場凝重的電視轉播宣言,讓自10月17日動員至今、為推動訴求而讓全國陷入癱瘓的抗議民眾歡呼叫好。不過,他的下台也意味著政治情勢將更為趨緊,恐更不利於籌組新政府、著手解決黎巴嫩自1975-1990年內戰以來最嚴峻經濟危機。
《中央社》報導,哈里里有西方國家和遜尼派波灣阿拉伯盟國的支持,他一下台,不僅升高風險,也把黎巴嫩推向一個不可預知的循環。黎巴嫩有可能進一步受到有伊朗當後盾的黎境游擊組織真主黨(Hezbollah)影響,讓當地更難以吸引亟需的外資。
《端傳媒》報導,哈里里的一些支持者近日曾努力勸阻哈里里請辭。他們認為,哈里里離任將引發黎巴嫩政權核心內的宗派失衡,加上政治動蕩、國家債務等深層次問題底下,預料訴求徹底改革的反政府示威不會就此結束,而伴隨的宗派衝突可能愈演愈烈,令黎巴嫩有機會回歸數十年前的內亂局面。就在哈里里宣布請辭之前的數小時,首都貝魯特一個反政府示威營地才遭受數百人集體攻擊、掠劫和破壞,外界認為可能是反對推翻政府的什葉派的真主黨及「阿邁勒運動」(Amal Movement)所為。
(以下內容原刊於2019/10/29)
原標題:【圖輯】唱兒歌、跳熱舞、萬人牽手的示威嘉年華,「無大台」的黎巴嫩抗爭已超過十天
中東國家黎巴嫩近日因政府加課新稅,引爆人民長期累積的不滿,走上街頭抗爭,要求政府徹底改革政治體制、總理哈里里(Saad al-Hariri)下台等訴求。突如其來的抗爭運動讓政府措手不及,道路交通癱瘓、銀行學校等機構關閉,各地爆發警民衝突。
(中央社)這是黎巴嫩自2005年100萬人走上街頭抗議敘利亞長達近30年占領以來的最大規模抗議。在當年,政黨大體上主導輿論;但現在,所有政黨和政治人物成為眾矢之的且無一倖免。參與抗議人士出身不同教派、不同世代,他們對政治人物同仇敵愾並且要求政府下台。道路、學校、銀行、大學關閉好幾天,國家陷入停頓狀態。
黎巴嫩除了面臨長期環境危機、水電短缺、破敗基礎建設、公共服務匱乏等問題之外,財富分配極不平均更令小老百姓怒不可遏。據總部設在貝魯特的《新聞報》(Al-Akhbar)報導,全國58%財富集中在最富有的1%人口手上,最窮的50%人口卻僅擁有不到全國1%的財富。
示威者無視軍隊封鎖道路,要求當局徹底改革政治制度。這場因當局擬對通訊軟體WhatsApp通話徵稅而於17日爆發的示威,已演變成跨宗教街頭運動,反對被視為貪汙及崩潰的政府體系。十多名年輕示威者封鎖首都貝魯特的東西向主要幹道,在路中間搭設帳篷。

拒絕提供姓名的30歲男子表示,他從示威第1天就在抗議,他說:「大家認為我們在玩,但我們實際上是在要求最基本的權利,包括用水、食物、電力、健保、退休金、醫療、就學。」
越演越烈的反政府示威方式很另類,有人把週末夜的舞池搬上街,也有新人來不及脫下禮服就加入,兒童洗腦歌「鯊魚寶寶」儼然成為主打歌,讓人以為是嘉年華會場景。
「鯊魚寶寶」成為抗爭主題曲
一名小男孩的母親賈布爾(Eliane Jabbour)上週末在首都街頭開車時卡在抗議集會中。當時她要求車旁抗議群眾別再大呼小叫,因為她15個月大的小男嬰羅賓(Robin)正在副駕駛座睡覺。賈布爾回憶,群眾當下立刻自發唱起「鯊魚寶寶」,同時面帶微笑模仿鯊魚咬人的手勢。這首韓國兒歌廣受歡迎,至今在YouTube上觀看次數超過37億次。
在賈布爾拍攝的影片中,大約20人圍著她的車,對著一臉驚訝、手拿奶瓶的小羅賓唱唱跳跳。一名留著大鬍子的男子還模仿魚兒水中游的動作,在人群中跳舞穿梭。即便小羅賓在母親上傳的影片中睜大雙眼,對於身旁又唱又跳的群眾無動於衷,現在他也成為這首歌的粉絲。賈布爾表示:「雖然他在影片中看起來很困惑,現在他每次看到就會開始笑。」
這段影片隨即竄紅。
「鯊魚寶寶」插曲幫助人們得以從抗議中喘口氣,「鯊魚寶寶」也晉升團結抗議曲目。推特的幾段影片顯示,示威群眾揮舞黎巴嫩國旗,同時唱著這首琅琅上口的兒歌。
街頭上的抗爭嘉年華
從北部城市的黎波里(Tripoli)到南方濱海小鎮泰爾(Tyre)、從首都貝魯特到東部巴貝克村(Baalbek),黎巴嫩人從17日晚間開始以即興音樂會,甚至結婚慶祝等方式持續抗爭。
推特用戶@GaelleSayegh上傳影片顯示,即使對政府表達不滿,的黎波里的抗議人士完全不想犧牲週六夜晚。DJ把混音器搬上高樓陽台,用擴音器放送快節奏舞曲,高樓下方數以百計示威群眾打開手機手電筒搖擺身體熱舞嗨翻天。
We never lied when we told you Lebanon has the greatest night life on planet earth, riot or not, can’t waste a Saturday night. #لبنان_ينتفض #لبنان_يسهرpic.twitter.com/oPzunMq688
— Real Madrić ♚ (@GaelleSayegh) 2019年10月19日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