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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鐵」是個失敗的BOT案,卻未必是個失敗的公共工程案?

「台灣高鐵」是個失敗的BOT案,卻未必是個失敗的公共工程案?
Photo Credit:travelwayoflife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台灣高鐵是營運很有效率的大眾運輸工具;它的準點率高達99.18%,甚至超過日本新幹線的98%。

文:張忠本

一、台灣高鐵的重要價值

「台灣高鐵」是一個失敗的BOT案,卻未必是一個失敗的公共工程案。根據天下雜誌民調,有64.7%的民眾認定它是「快速方便的大眾運輸工具」;40%民眾認為「即使政府再投入3800億元救它也值得」;40.8%的民眾認為「少了高鐵生活不方便」;32.5%認為「讓它倒掉太可惜」。

台灣高鐵是營運很有效率的大眾運輸工具;它的準點率高達99.18%,甚至超過日本新幹線的98%。平心而論「台灣高鐵」從場站設計,營建工程品質、營運的效率,堪稱世界水準。

再說台灣能沒有一條快速及高運量的南北交通動脈嗎?沒有高鐵,台灣還算是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嗎?中國在「京-津」、「滬-杭」、「京-贛-福」、「新京-漢-廣」、「滬-漢-蓉」及滬-杭-甬-溫-福-廈-深的「沿海鐵路快速道路」等高速鐵路都已陸續完成,縱貫南北,橫貫東西,大陸幅員雖大,但四通八達的高速鐵路網路完成後全國主要大城市都有高鐵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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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H.T. Yu CC BY SA 2.0

台灣高鐵計投資5664億元。與英法海底隧道並列為世界最大的BOT案,這項工程總價大過三峽水霸之浩大工程,能無政府投資或補貼嗎?

筆者當年曾參與「中華高鐵」團隊投資分析,雖不服當時交通部之裁決。但若時間倒退,改由「中華高鐵」得標,政府仍需補貼1495億元。然而在中華開發錯綜複雜的政商關係下,及政權移轉八年期間,「高鐵」是否會順利完工?工程品質會比今天更好嗎?

沒有BOT,台灣政府是否也要花4-5千億元預算興建高鐵呢?政府的效率會比民間高嗎?品質會比民間更好嗎?

扣除利息、折舊外,台灣高鐵至今已有相當的淨收益,且每年現金是淨流入200億元。只是利息與折舊費用惡化了財報。利息費用太高是因為負債比過高;折舊費用高是因為固定資產必須在BOT特許年限(35年)內攤提完畢。

二、台灣高鐵的不當決策

檢討台灣高鐵在投資興建期間有一連串的決策失當,是造成今天高鐵營運僵局的原因:

  1. 1997年,高鐵BOT案投標,當時交通部長蔡兆陽純按價格標以「台灣高鐵團隊」的政府「零補貼」逕行決標。罔顧財務的可行性。
  2. 台灣高鐵團隊,未瞭解銀行法對單一客戶的抵押貸款額度不得超過銀行淨值15%的規定,以致無法取得銀行融資。拖到1999年,因為銀行融資無法取得,台灣高鐵已打算廢標。國民黨政府恐引起高鐵BOT案失敗的政治風險,而承諾台灣高鐵BOT案之銀行貸款,不受銀行法之規範並由政府保證無法償還貸款時,負責買回台灣高鐵。自此台灣高鐵已完全違背BOT的基本精神,即負責主要經營成敗的業主負擔少數的投資風險。
  3. 「台灣高鐵」原係採德國西門子系統。後為取得政府保證融資的支持,「台灣高鐵」妥協於中日政商關係,改採日本與德國混合系統,導致工期一再耽延,造成預算一再追加。
  4. 台灣高鐵五大股東原承諾投資500億元,至今只投入295億元,即無意願再增資。加上工期的耽延,資金明顯不足。由於殷琪在民進黨時期良好的政商關係,政府週邊機構如公營行庫,中鋼、航發會、台糖、中技社、國發基金,在民進黨執政八年期間,陸續投資381億元,結果政府零補貼變成政府投資加政府保證銀行貸款,高佔台灣高鐵投資總額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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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Andy Tsai CC BY SA 2.0

此外有三項經營者不可抗力之因素:

  1. 當初政府規劃時,預估每年運載量比實際偏高11萬人次;
  2. 增加老年票價補貼,累計達100億元;
  3. 九二一地震後增加工程耐震係數增加成本。

三、台灣高鐵的善後問題

目前因為部分特別股股東大陸工程、中華開發等,法律訴告台灣高鐵履行債務。法律程序可能在今年3月走完,屆時台灣高鐵帳面總負債大於資產,即達到法定破產,而非實質財務周轉失控。

屆時台灣高鐵若由政府接管,台灣高鐵繼續經營,用政府公信力進行貸款重組,延長折舊年限,重劃財產分攤等措施,是可以改善台灣高鐵帳面損益數字甚至轉虧為盈。

如此龐大的公共資產,場站、軌道等都是永久性的公共財,若不限於在BOT營運期間全部攤提完畢,回歸正常會計原則,「台灣高鐵」帳面損失不致如此難看。何況資本密集的產業在營運初期或不景氣時期,多只求現金收支平衡,待景氣好轉或日後再處理場站附近土地租售,則台灣高鐵償債還本機會仍很大。

 Photo Credit:travelwayoflife CC BY SA 2.0

Photo Credit:travelwayoflife CC BY SA 2.0

交通部推出之財務改革方案,要減資六成,又不准原股東參與新的增資,實難令人心服:

  1. 減資六成的依據是什麼?
  2. 台灣高鐵目前營運的績效是原股東及經營者貢獻的無形價值,有無衡量過?
  3. 原股東提出前列三項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政府補償3000億元,政府為何置之不理?

但是原股東也不要討了便宜還賣乖,已賺飽承包工程利潤,為何還不將承諾投資的資金到位?當初既承諾政府零出資,「依法行事」就不應事後再要求公營行庫及國營事業、法人挹注資金。

民進黨主席批評交通部財務改革方案是圖利財團,請明確指出是圖利了誰?在陳水扁執政時期,大陸工程等股東資金不繼時,又是誰違反BOT契約指使公營行庫投資「台灣高鐵」,以維護原股東之權益,這才是圖利財團。

今天朝野及原始股東若不誠意協商解決「台灣高鐵」問題,卻放話互控,都是不負責任的政客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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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LWYang CC BY 2.0

本文獲草根新視野授權刊登,原文請見:台灣能夠沒有高鐵嗎?(1)(2)(3)

責任編輯:吳象元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