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小無猜條款」保護的是未成年人還是家長?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會和未成年人合意性交的不一定是成年人,而且常見的狀況是「未成年情侶」間的合意性交。由於雙方同時都是保護的對象,為了處理這種情況,《刑法》設下了兩道牆,而這樣的法律規定更產生了一些問題。
根據新聞報導,有國小女童被發現懷有身孕,女童陳述「被叔叔弄了」,新竹地院判決女童叔叔有期徒刑八年兩個月。但事後經DNA比對,發現小孩的父親其實是女童14歲的哥哥,而哥哥又是在違反女童意願的情況下所為,因此新竹檢方另外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女童哥哥。
權勢性交罪和強制性交罪
由於兒童身體的發育尚未完全,《刑法》在許多地方都可以看的到保護兒童的色彩。而這之中最常被提到的,就是與兒童性交罪的問題,我們也在之前的文章中說明了。今天想要來聊聊的,是大家俗稱的「兩小無猜條款」。
但在開始之前,我們要先強調,本次的案件中的哥哥和叔叔,從新聞中的文字來看,應該是利用權勢、或以強制力所為。因此可能構成《刑法》第228條的「權勢性交罪」、或《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詳細的構成要件,請參閱文末「延伸閱讀」的文章。
「兩小無猜條款」是保護未成年人還是爸媽?
《刑法》第227條規定,與未成年人性交或對未成年人猥褻者,依對象的年齡不同,分別科以不同的刑責。從《刑法》第227條的文字來看,應該是處罰與未成年人「合意性交」的情況,因此,在強制性交的場合並不適用,而需要回到第222條或第228條處理。
但是,會和未成年人合意性交的不一定都是成年人,而且最常見的狀況是「未成年情侶」間的合意性交。由於雙方同時都是保護的對象,因此為了處理這種情況,《刑法》設下了兩道牆。首先,依據《刑法》第229條之1,未滿18歲之人為第227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第二,《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未滿18歲之人為第227條之行為,減輕或免除其刑。這樣的規定,我們俗稱為「兩小無猜條款」。
然而,這樣的法律規定實質上產生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父母間「互告」。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的規定,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得獨立提起告訴。因此,就算未成年人兩情相悅,只要父母覺得不行仍然可以提告。這樣的狀況無疑是雙方家長把自己小孩當作「籌碼」在法庭上吵架,是否對未成年人有利實在讓人懷疑。也讓人困惑這樣的立法究竟是要保護未成年人呢?還是未成年人的爸媽?
未成年血親間「合意性交」在《刑法》上也不行
另外,血親間的合意性交,在《刑法》第230條規定,與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性交的話,可處刑罰。而同法第236條規定,一樣是告訴乃論。但這樣的規定,也存在著許多的爭議需要解決,而最大的問題就在於:這個規定是要保護什麼?
我們之前說過,一個行為要用《刑法》加以處罰,必須要該行為具有必須要保護的法律上利益,也就是「保護法益」,像是殺人罪保護每個人的生命權、強制性交罪保障人的性自主權一樣。但在血親性交罪的場合,《刑法》究竟要保護什麼?被害人又是誰?
從規範結構來看,本罪是規範在「妨害風化罪章」之下。也就是說,這條罪從結構上來看是保障社會風俗的社會法益,被害人是社會大眾。但是,和自己的兄弟姊妹在兩情相悅、沒有人知道的狀況下,關起門來在家裡做愛究竟侵害到什麼人的權益?
如果從得提起告訴的人來看,血親性交罪的告訴權人是直系血親「尊親屬」及配偶,也就是說,這邊比較像保障家庭成員的權益,被害人是家庭成員。但是,如果這樣就會與《刑法》規定在社會法益的架構產生衝突,又為什麼不規定在妨害家庭罪章?如果是妨害親屬間的法益,那為什麼「卑親屬」,也就是晚輩不能提告訴?難道他們的權益沒有被侵害?難道只有長輩才是這條罪保護的被害人?
「未成年人」的獨立性
從我國法的規定及社會現狀來看,可能是傳統家父長體制的影響,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似乎不是獨立的個體,反而比較像是家長的「財產」。雖然這可能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但是否會因為過度保護,而忽略了未成年人身為一個獨立個體的獨立性或尊嚴?這值得我們思考。
延伸閱讀
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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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活實踐淨零轉型,讓地球HP值滿點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全球暖化情勢日益嚴峻,必須積極因應;減碳是每個人的責任,我們生活中的選擇與行動,都與地球的未來息息相關,但只要從小地方開始做出改變,就能帶來轉機,讓地球重拾生機。
地球就像是一個巨大的有機體,具有自我調節的能力,然而因人類活動產生大量碳排,溫度上升導致全球氣候異常並造成災害;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2023年3月公布第六次評估報告(IPCC AR6)指出,根據2021年10月各國宣布的國家自主貢獻,2030年承諾的減排量仍不足以將本世紀末的升溫控制在1.5°C,甚至難以限制在2°C;氣候變遷已對地球健康構成威脅,一個「宜居且永續的未來」機會之窗正在迅速關閉。
全球升溫攝氏1.5 °C、 2°C,影響有這麼大嗎?
IPCC 估計,若地球升溫1.5°C,到2100年前海平面將上升0.26到0.77公尺,若升溫至2°C則將再增加0.1公尺,將影響小型島嶼、低窪沿海及三角洲等區域約1,000萬人口暴露在相關風險中;就研究涵蓋的105,000個物種,升溫1.5 °C會有 6% 的昆蟲、 8% 的植物和 4% 的脊椎動物地理分布範圍會縮小50%,升溫2°C,則會有18%的昆蟲、16%的植物和8%的脊椎動物消失;與高溫有關的疾病發病率或死亡率將增加,並提高相關蟲媒傳染疾病帶來的風險。
面對全球氣候失衡的威脅,我們就像遊戲中闖關的玩家,必須想辦法讓地球的HP值(生命值)恢復,然而這不是遊戲,挑戰結果意味著我們真實的未來。減碳、零碳是控制暖化的關鍵,加速導入再生能源、電氣化是主要國家刻正加速推動的重要政策,然而發電過程勢必有能量轉換的效率損失,輸配電則有線損,因此國際能源總署(IEA)倡議各國在思考未來能源組合(energy portfolio)時,應將節能視為第一燃料(energy saving is the first fuel)。歐盟目標在2030年最終能源消費較2020年實績值減少15.8%,法國淨零策略(SNBC)則規劃大幅提升工業、住宅、運輸能源效率,日本第六次能源基本計畫也提出2030年電力需求較2013年減少20%的目標。
除了國家層級推動的的節能目標,你我還能採取哪些行動、讓地球恢復生機?
多想兩秒鐘,地球更輕鬆
愛地球不只是一種生活風格,也是很潮的生活態度,每個人從食、衣、住、行、育、樂、購等生活小細節,選擇對環境友善的生活習慣,就有機會讓地球更宜居。
1. 利用大眾運輸或碳排量低的交通運具
根據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所規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係由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共同達成,根據環境部提供的數據,2021年我國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13%,若使用電動運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短程距離往返選擇走路、騎腳踏車,可有效減少碳排,有助改善空氣品質,更有益身體健康。

2. 自備環保用具,減少一次用產品使用
出門前隨手攜帶環保購物袋、環保杯、杯套或環保餐具,如果忘記帶,亦可使用租借循環杯與容器,或店家提供的環保餐具,尤其少用一個塑膠袋就相當於減碳0.057公斤,幾秒鐘的選擇與行動,能夠減少一次性產品垃圾、省下處理廢棄餐具的能源消耗,降低地球的負擔。舉手之勞自備購物袋、餐具,就是實踐減碳生活的第一步。
3. 認明節能標章,省電還能減碳
常見於耗能商品上的「能源效率標示」,提供了年耗電量、耗能等級資訊,並根據不同產品提供對應的能源效率數據;耗能等級數字越低代表耗能越少、越節能,圖示上的溫度計也就會落在象徵地球降溫的藍綠色;而貼有節能標章的產品,代表能源效率比國家認證標準高10-50%,所以用電更省,更有助於降低碳排。
4. 智慧用電,錢包受惠
智慧電表是具備通訊功能的電力量測設備,每日可將用電數據回傳台電公司,搭配使用「台灣電力App」,可查詢每15分鐘的用電量,每6小時可結算一次電費,另外,還可透過APP內「用電比較」、「未出帳用電量」、「費率試算」、「住宅用電分析」等功能,掌控電費支出及家電使用情形,找出家中的吃電怪獸,即時調整用電習慣,省下不必要的電費支出。

5. 加入綠領行列,將知識化作守護地球的行動
除了節能,以再生能源替代化石燃料,更是降低碳排的關鍵,近年來在政府的加速推動下,我國今(2023)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可望達到10%,逐漸成為供電要角;不過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在2023年9月發布的新版《2023年淨零路徑圖》(Net Zero Roadmap 2023 Update – A Global Pathway to Keep the 1.5 °C Goal in Reach),2030 年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必須成長三倍達到11,000GW,才能達成淨零排放情境所設定的減排量。更多的再生能源,意味著基礎建設、技術研發、產業推動也必須加倍投入,有賴運輸、建築、金融……等不同領域的「綠領人才」投入實踐淨零轉型。根據104人力銀行數據顯示,2013-2023十年間,綠領工作數成長6.5倍;面對2050淨零目標,無論是節能、創能、儲能、系統整合,都需要更多人才投入。
淨零轉型你我同行
在這場為了地球未來而戰的任務中,每個地球玩家都扮演著關鍵角色,無論是隨手關燈、自備購物袋這樣的舉手之勞,或是選擇低碳排的電器與運具,甚至成為綠領工作者親自參與,每一個支持淨零轉型的力量,都有助於地球HP生命值恢復滿點。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