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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不演了!為什麼人大談話代表「一國兩制」已被撕毀?

中共不演了!為什麼人大談話代表「一國兩制」已被撕毀?
Photo Credit: Kin Cheung / AP / TPG Images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早在香港回歸的17週年時中共提出的白皮書,就可參見「一國兩制」是個謊言,不過,這次全國人大跳出來推翻香港高等法院的違憲審查,又更進一步,從原本的說說而已,到這次已是打算直接收回說好的司法獨立。

香港特區政府於10月4日啟用《緊急法》給予特首制定緊急法令的權力,並由林鄭特首頒布《禁蒙面令》,規定「任何人不得在集會時蒙面」,各級學校教職員也不可以戴口罩,除非健康與宗教因素。

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以《禁蒙面法》牴觸《香港基本法》為由,裁定該法無效。不過,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大)的常委會法工委在隔天(19日)發布談話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這串動作代表什麼意義?讓我們來解釋一下。

首先,在正常的民主國家,權力是分立而制衡,尤其獨立的司法機關存在,可以確保政府依法而治(Rule of Law,法治。代表的是政府做什麼事情都需要法律授權,而法律的內容不能牴觸最高的法,也就是憲法)。假設一部法律被制訂出來,司法機關可以審查是否違憲,違憲的話則該法律無效。

所謂違憲審查,不外乎就是檢視一個法律對人民做出的限制,手段是否適當、是否有其他更小侵害的手段(以上稱做「比例原則」)、是否違背憲法規範的價值等等。今天香港高等法院在做的事情就是這個,經過審查後宣布《禁蒙面令》當中,有部份的限制「太超過」,且賦予特首立法權會剝奪立法會的立法權限,因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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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Kin Cheung / AP Photo / 達志影像

第二,香港的最高法律是《基本法》,「相當於」是香港的憲法,只是因為香港沒有自己的主權,只是自治區,所以最高法律不是憲法,且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是在人大。

當初英國要把主權移交給中國的時候,雙方歷經談判之後,簽訂國際條約《聯合聲明》,內容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以《基本法》確立香港為「特別行政區」,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保證主權移交前的資本主義制度,維持50年不變。

《基本法》第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所謂的「兩制」,在香港這邊的制度就是資本主義,並且由高度自治權力和司法「終審權」來做確保。

香港的司法獨立性非常重要,因為做為一個金融中心,也是國際資本流入中國與中國資金流出中國做投資的最重要管道(至今仍然沒有被其他任何城市取代),司法獨立才是保障「法治」的最關鍵制度,有了法治之後,人們的財產和人身自由才能獲得最起碼的保障,這樣才能放心做生意發大財啊!在獨裁國家,如果財產權和人身自由都沒有保障,那你的投資隨時可能會不見,誰還敢來這裡做生意?

在中國,所謂的首富年年都在換人,國家隨時會把企業收歸國有,例如阿里巴巴的馬雲,一瞬間整個阿里巴巴都變成國有的,馬雲本人「安全下庄」已經是最好的結果,其他被自殺被消失的企業大亨,大有人在。在中國,司法機關也必須要效忠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沒有什麼司法獨立這件事。

北京政府這幾年來透過影響香港法院的人事案,慢慢的動搖所謂終審權的部份,不過大致上香港法律仍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即使愈來愈多人批評法院的判決通常會偏向北京所想要看到的樣子。然而,這次人大跳出來批評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結果,已經等同於是明白跟大家講說:終審權也是北京所有。

《基本法》當中的確規定了「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但也明確規定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所以,人大的代表這次跳出來發的聲明,等同於是要把《基本法》第二條關於「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解釋成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樣子,也就是明白跟大家說,北京中央政權不給的權利(權力),你們都不會有。

香港的司法獨立性幾乎是要被北京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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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AP / TPG Images

其實早在2014年,也就是香港回歸的17週年時,中共就提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書,裡面提到: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

這份白皮書就已經清楚講了,所有的最終決定權都在中共的手中。2017年,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在香港主權移交20週年前夕指出,《中英聯合聲明》只是一份不具現實意義的「歷史文件」。

這個談話就已經清楚告訴大家「一國兩制」是個謊言。不過,這次全國人大跳出來要推翻香港高等法院的違憲審查,又更進一步。前兩次我們或許還可以說只是談話、說說而已,這次是打算直接收回說好的司法獨立。

中共不想演了。

主張想要跟中國簽訂「和平協議」的人們,可以想想看,中國有可能遵守所謂的協議嗎?現在單方面威脅要對台灣使用武力的是中國,如果真的要和平,只要他們自己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即可,我們還需要去要求簽什麼協議嗎?甚至,覺得要進行「一國兩制」協商的人們(台灣內部有不少人是贊同的),可以想想看,中國保證誰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所有解釋權在全國人大,你/妳真的覺得被中國統治也沒關係嗎?


補充1:中國政治的特色之一就是,官方媒體放出的消息通常會有特別的意義(而且很多時候,「新聞」其實是「宣傳」),尤其像是人民日報的社論通常就是黨中央決定要怎麼做的訊號。近日,習近平已經對香港問題做表態,種種跡象顯示,香港的政治暴力只會繼續升級。

補充2:香港人們抗爭的主要訴求之一是要爭取「真普選」,因為唯有這樣才能真正確保「法治」的存在——由人民決定領導者而不是由北京,這樣才是真正的自治。(注意喔!北京官方定調香港是很多「港獨份子」動亂,在世界各地許多撐香港的活動,都會被官媒及小粉紅帶風向批判這樣是在支持「分離主義」。事實上群眾的主要訴求根本就跟獨立沒什麼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