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為什麼是現在這樣子?》:樂透號碼開出「123456」的機率特別小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人類玩機率遊戲已經玩了幾千年,這是個數字遊戲,擲出的骰子與轉動的輪盤都相當隨機,想要贏得這些比賽必須非常幸運或是很精通於計算機率和風險。
文:安.魯尼
高興點!一切可能從未發生
人類玩機率遊戲已經玩了幾千年,這是個數字遊戲,擲出的骰子與轉動的輪盤都相當隨機,想要贏得這些比賽必須非常幸運或是很精通於計算機率和風險。
簡單的機率很容易理解:如果我們投擲一枚硬幣,有二分之一的機率正面朝上,也有二分之一的機率會是反面朝上;如果投擲很多次,正面和反面出現的次數就會非常接近。這個現象最早被瑞士數學家雅各.伯努利注意到,但該相關著作在他死後(1713年)才出版。
他認為這個現象連笨蛋都能察覺得到,但是,他仍然被視為此現象的發現者,因為他花了20年發展出一套嚴謹的論證來說明這個原理,並稱之為「黃金定理」(Golden Theorem),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大數法則」(the Law of Large Numbers)。賭場依賴的就是這個法則,雖然個別賭徒可能會走好運贏得許多錢,但是整體而言,賭場在輪盤上可以留住所有賭注的5.3%。
在簡單的機率和大數法則之間,有許多更複雜的機率問題。連續投擲一枚硬幣5次,都得到反面的機率為何?如果一次擲3個骰子,得到3個6的機率又是多少?
我們需要做一些機率運算以求得這些值,例如:連續得到5次反面的機率為1/25=1/32,而得到3個6的機率為1/63=1/216。
人類玩機率遊戲已經長達幾千年,但總是無法順利解決不同的機率問題,除非是一些很明顯或很容易計算的機率。
骰子和混沌
雖然擲骰子和轉輪盤的結果都看似隨機,它們事實上卻是可預測的事件,有規律可循,起始的位置和所有相關條件,包括投擲方向及力道、桌子的表面和骰子的特質都將影響結果。然而由於有太多種狀況可能發生,要將這些狀況量化也十分困難,因此,若要產生結果的模型或計算都困難重重。
機率遊戲
機率是指事件發生的機會或可能性,在17世紀時因為一場賭局而進入數學範疇。雖然卡當諾在1520年代就寫了關於機率遊戲的書,但直到1633年才出版,因此輸給了費馬和巴斯卡。費馬和巴斯卡在往來的書信中討論起一名叫默勒(Chevalierde Mere)的賭徒所提出的問題:
兩名玩家玩純粹機率的遊戲,兩人各出賭金32枚金幣,先贏三局的人可以帶走全部賭金。然而,三局後比賽因故終止,玩家A贏兩局,玩家B贏一局,請問此時要如何分賭金才公平?
兩位數學家都認為玩家A與玩家B的賭金分配是3:1,但各自採取不同解法。
費馬以機率計算答案,他認為只需要再加賽兩局便可分出輸贏,這兩場的贏家有四種可能:AA、AB、BA、BB,只有在最後一種情形下B才能成為贏家,所以他有四分之一的機會獲勝,應分得四分之一的賭金。巴斯卡提出的解法則是根據期望值(expectation),若下一局是B贏,則A與B各有一半機率能贏得32枚金幣;若下一局是A贏,則贏家非A莫屬,因為他已經贏得兩局。這麼說來,A應得到48枚金幣,而B應得到16枚金幣,得出的結果與費馬相同。巴斯卡處理機率的方法得到數學家一致認同。
一切都是公平的......
雖然機率遊戲持續引發數學家的興趣,另一個引起數學家研究機率的動力,則來自於制定公平合約的法律問題。在一個公平的合約中,任何一方都有相同的期望值,這在金錢借貸中是相當重要的核心概念,基督教禁止從金錢借貸中獲取高額利益,因此,貸方被視為投資者,要自己承擔借錢的風險,但也因此可以正當地期待部分獲利。
在17世紀以前,借貸與年金的利率都是固定的,完全不考慮任何關於風險的概念或計算方法。第一篇計算風險的專著出現在1671年的荷蘭,作者是偉特(Jande Wit, 1625-1672),他在諮詢過惠更斯後寫成此書。當時的年金是由國家發售,目的通常是為了籌措戰爭經費,利息則一直訂為年金的七分之一,政府會持續給付直到持有者過世,但持有者的年紀或健康狀況並未納入考慮,政府很顯然並沒有評估必須給付的時間有多長,而這數目可能不小。
然而,儘管偉特能夠看出這個系統的缺失,但由於沒有平均壽命的資料,能做的改善措施很少,真正做到的更是極少。直到1762年,一家名為公正公司(Equitable)的倫敦保險公司,才開始基於計算過的風險或機率來制定保險價格。
就機率而言,上帝存在
直到18世紀,機率才成為一個數學觀念,但是至19世紀為止,機率卻仍普遍被視為基於常識的一種模糊概念。法國數學家拉普拉斯(Pierre-Simon de Laplace, 1749-1827)將機率稱為「以計算來表達的良好判斷力」。
有趣的是,在18世紀時,機率和宗教之間的連結變成自然神學的主題。約翰.阿布斯諾特(John Arbuthnot, 1667-1735)根據倫敦在1629到1710年間所進行的洗禮儀式所得出的統計資料,提出上帝確實存在的證據,他表示男孩的出生率比女孩高一些,接受洗禮的男女孩比例為14:13,然而到了適婚年紀,性別比即呈現平衡狀態,因為年輕男性的死亡率較高。
如果我們假設男孩出生的機率為0.5,那麼未來82年間,每一年男孩出生率都大於女孩的機率即為(0.5)82,這種男孩出生率比女孩高的現象世界各地皆有,阿布斯諾特因而視此為上帝天意的確鑿證據,以使社會保持完美平衡(但他似乎沒有意識到,也有其他能達到完美平衡且無須使這麼多男孩喪生的方法,如此可以避免許多父母遭受喪子的痛苦)。
他的觀點逐漸受到採用和修正,但比較理性的瑞士數學家尼可拉斯.伯努利(Nicolas Bernoulli, 1695-1726)認為男孩的出生率或許不是0.5而是0.5169,如此一來不需要神的干預,就能產生正確的所需結果。
巴斯卡的賭注
在1657與1658年間,巴斯卡寫了一篇哲學文章,描述無神論者的「賭注」。不信神(對巴斯卡而言,即基督教的上帝)的懲罰可能是永遠打入地獄,然而,如果相信神,既便最後證明上帝不存在,信神的代價還是很輕微,至多只是失去一些短暫的快樂以及花費一些無益的時間在教會而已。雖然無神論者可能覺得上帝存在的機率很小,但是,既然輸掉賭注的代價如此高,信仰的代價相較之下相當低,信總比不信好。
Photo Credit:臉譜出版
做出決定
就像巴斯卡的賭注,許多決策不僅可能受到對機率的認知影響,也可能因為主觀上想要得到某種結果而受到干涉,或是被人們所熟知的邊際效用(marginal utility)干擾。想像一下,全國性樂透一張值一枚達克特(ducat,18世紀歐洲普遍使用的硬幣),而頭獎為100萬枚達克特。對窮人而言,一枚達克特十分貴重,而獎金更是如此;對富人而言,一枚達克特根本無關緊要,但獎金對他而言還算誘人。
【圖解】在台灣,等一項癌症救命新藥需要等上超過700天,而日本最快只需要60天!台灣人,你真的有「命」等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等一項救命的藥物,需要多久時間?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健保正式給付生效,如癌症創新新藥等重大疾病藥物,平均需等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日本,則是60-90天內。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生了病,想要用到新研發的救命藥物,病人需耗時等待。台灣人,真的有「命」能等嗎?
2022年中,余苑綺因癌症過世,不僅讓演藝圈許多粉絲與親友不捨與難過,也讓許多同是癌症病友的患者與家屬,感到忐忑不安。余苑綺從2014年罹患直腸癌後,立委余天耗費數百萬就為替女兒挽命,甚至四處奔走希望爭取美國最新的抗癌藥物,可惜最終未能等到就已離世。
看得到卻用不到的救命新藥

事實上,類似遺憾在台灣時有所聞。即使國外屢有救命新藥問世,台灣人卻不一定能使用得到。根據數據顯示,在日、韓、以色列、加拿大等11個高所得國家中,台灣的肺癌存活率在高所得國家排名倒數第四,只有日本的一半;攝護腺癌存活率為倒數第一、乳癌倒數第二,胃癌則輸日本、韓國。若以平均餘命來看,台灣也比日本短少三年。
國人平均餘命、癌症存活率等指標,落後其他國家,健康投資不足也是一大原因。若與鄰近的日本比較,日本整體醫療支出佔整體GDP比例為11%、其中強制性醫療保險支出8.3%、藥費支出2.3%,而台灣則是6.1%、3.5%、1.2%,三者占比皆低於日本。
慢性病、罕見疾病甚至是現今新興癌症治療趨勢,如免疫療法、精準醫療等,亟具突破性、療效更佳的治療,在健保資源有限下,被限縮給付,導致病人只能自力救濟,自掏腰包使用。

為什麼新藥新科技導入台灣那麼難?

健保業務也包含引進新藥及新科技,但為什麼仍讓新藥新科技導入受阻?首要原因就是健保財源不足,進而排擠新藥引進。雖然每年的健保預算相較25年前開辦時的2000多億元,已成長到8000億元,但醫療費用年年成長,仍跟不上如雨後春筍增加的治療項目。台灣整體藥費支出早已偏低,新藥預算更是嚴重不足,不但零成長,甚至還負成長。
財務衝擊下,造成新藥給付審理流程頻頻卡關,許多國外原廠新藥因台灣議價空間小,使得引入時程拉長、健保給付條件越趨嚴格。許多效果良好的藥品,卻因支出費用高,在健保現有預算限制下,只得限縮藥品的給付範圍,讓可使用的病人族群也連帶限縮。
無法與國際治療標準接軌的台灣

新藥納入給付前都得先進行「醫療科技評估」(HTA),意即評估新藥引進是否具有成本效益,但常常因財務衝擊大,在醫療科技評估(HTA)這關就被擋了下來。依據2019年藥品查驗中心醫療科技評估(HTA)報告顯示,僅3成癌症患者所需用藥能獲得健保給付。
影響的不僅是個人減少延長生命機會,也讓台灣用藥標準大幅落後先進國家。根據統計,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入健保給付生效,如癌症等重大疾病創新藥物,平均審查需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的日本,則是在60-90天內。
尤其,相較於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的藥品適應症,台灣健保給付的藥品適用範圍,因為預算相對限縮,僅部分適應症可以納入健保,未納保之適應症的病人必須自救苦等審核通過。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患重大疾病,可能只有三個殘忍選擇:一是使用既有治療控制病情苦等新藥納保;二是賣車賣房自費使用藥品換取生命延續;三若金錢耗盡最後只能放棄治療。反觀日本,新藥給付不僅時間快速,甚至是依照仿單所有的適應症都給付,民眾可以使用到依照仿單給付的最新藥品。
環環相扣下,台灣標準治療早已和國際嚴重偏離。政府對於台灣醫療政策要有前瞻性的思考,應全面檢討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增加新藥預算以加速新藥新科技納入給付,為台灣民眾謀求新藥可近性及最佳醫療選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