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糾纏行為防制法」,又一次在立委換屆後胎死腹中

說好的「糾纏行為防制法」,又一次在立委換屆後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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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被騷擾的男子當時告訴記者:「難道非得出人命,才要辦嗎?」答案可能是「對。」雖然內政部早在2017年承諾要對「騷擾入罪」有具體行動,第九屆立法院任期將屆,這個當時說好的「母親節禮物」可能又要胎死腹中。

到出人命才要辦?對。

2010年,台中一名女子撥打了上萬通無聲電話、寄送了上千封匿名信件騷擾前男友,事件驚動了媒體,也向台中市市長室陳情,最後台中市警局回應:「該查的都查了」、「這個小罪要判也很輕」,而後結案不了了之。

被騷擾的男子當時告訴記者:「難道非得出人命,才要辦嗎?」

「對。」

2017年,一名世新大學的陳姓學生,持刀刺傷同校的石姓學妹,這個案件震驚一時。但鮮為人知的是,被害人稱早已多次報警,陳男跟蹤他至少5年了,但直到刀刃貫穿被害人的頭頸前,國家公權力完全無動於衷。

反覆撥打無聲電話、寄送匿名郵件、跟蹤盯哨、亦或展示某些物件或其他相似行為,以致於他人心生不快,法界共識稱其為「糾纏行為」。世新情殺案並不罕見,糾纏行為是引發社會案件的未爆彈,眾所皆知。

根據警政署統計,一年至少有2萬5千件糾纏行為案件,但目前僅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以3000元罰鍰。看到這些基礎事實後,正常人的反應都會是——「盡快修法,防微杜漸。」

但警政署的反應卻令人匪夷所思,最新的說法是:「糾纏行為案件量大,懇請暫不推動立法。」

白話翻譯就是:「出人命,才要辦。」

2018年內政部答應的「母親節禮物」,至今仍沒有兌現

2000年成人片大國日本,訂定了糾纏騷擾行為規制法,眾多民間團體也一齊請願立法遏止糾纏行為。

2017年,世新情殺案發生,警政署「表示」願意正視這些訴求,「承諾」會有具體行動。

2018年4月,警政署遲遲未提出修法版本,但社會等不及了,因此民間版本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被送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時任內政部長葉俊榮在會議商上要求暫停審議,希望立法院等行政院的修法版本,莫要倉促立法,且信誓旦旦表示,相關修法研議許久,會送全國婦女一個「母親節禮物」。

2018年5月,內政部提出了一個極差的修法版本,令社運界及各委員辦公室譁然,舉例來說,內政部對於糾纏行為的法定要件包含了「基於愛戀、喜好或怨恨」,至於被害者要怎麼舉證加害者的意圖?從法案審查的會議記錄中可看到,公權力不是那麼介意,政府更在意的是「案件不能太多」、「定義太寬,男生要怎麼追女生?」、「記者狗仔行為警察不想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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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縱然糾纏行為防制法有13個版本及23個條文,遑論還有行政機關若有似無的阻撓,要完成立法困難重重。當時的內政委員會召委甚至在正式審查會前,先邀集各委員辦公室與行政部門召集了「審查會前會」,最終也盡責地將糾纏行為防制法審查完畢,同時也完成了黨團協商程序,至此法規面已無太多爭議,糾纏行為防制的立法工作看似會一帆風順。

2019年4月前,內政部已做了大量公關動作,大肆宣傳糾纏行為防制法,姑且不論是否收割民團與各委員的努力,終歸是件好事。4月一過,原本朝野共同支持的立法方向突然匹變,內政部長徐國勇卻突然說有「法律競合」、「案件量大」等問題,警政署也說:「懇請暫不推動立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和立法院長蘇嘉全而後加入戰局,聯手數次封殺糾纏行為法的排入議程提案,要求黨團協商,但問題來了,根本沒有爭議的條文,是要協商什麼呢?以拖待變戰術成功了,立法院即將換屆,糾纏行為防制法即將胎死腹中,成為了永不兌現的母親節禮物。

反正明年,和明年的明年,都還有母親節

時間軸來到前陣子,一位女性朋友和我聊到她被騷擾的切身經驗,他的一位國中友人,自六年前就開始密集傳訊息騷擾她,起初只是一些生活或歌曲資訊分享,到後來開始傳送大量奇怪訊息,如:幼女圖、謾罵、甚至出現了「幹嘛不理我,我又不會割你喉」之類的恐嚇訊息,也開始出現在她住家樓下,嚇得這位朋友許久不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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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最後騷擾怎麼停止的?直到騷擾者去外國工作前,未曾停止。但心中留下的恐懼仍在繼續,這位朋友現在仍很擔心會再收到她的訊息,更怕在街上突然遇到他。

不過我仍對政府深具信心,都笑著安慰他:「不怕,等等看明年母親節,搞不好會有禮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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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