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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兒福聯盟有財務專家,就不會放任近30億元的閒置資金在銀行

如果有兒福聯盟有財務專家,就不會放任近30億元的閒置資金在銀行
圖為兒福聯盟在11月以3.7億元買下位於北巿內湖區瑞光路的辦公室。|Photo Credit: 截圖自google地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兒福聯盟帳上有將近30億元的閒置資金,為了讓這個已經很有影響力的非營利組織為社會帶來更大的效益,可以思考的是如何讓這些錢為所有的利害關係人帶來更大效益。

文:朱建州、吳光俊(分別為執業會計師與資深媒體人)

兒福聯盟因日前斥資3.7億元購置機構房舍,引來社會熱議。不少反對者認為,慈善團體不應花大錢買房舍;然而也有支持的聲音主張,購置房舍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尚屬合情合理。

聯合國在2005年提出永續發展目標(SDGs),主要項目包括ESG(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ety、治理Governance),其中公司治理更成為企業組織努力的方向。當企業不再以營利為唯一目的,須兼顧環境、社會、永續等領域,平衡各方利害關係人權益之際,大型、具社會指標影響力的非營利組織,也有義務朝這個方向努力。

所謂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一般涵括員工、股東、客戶、供應商、社區、政府機關和媒體,對公司治理的要求愈高,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的要求就愈多。

至於非營利組織(NPO)的利害關係人又要怎麼分類?NPO Central網站認為有:

  1. 受益者
  2. 捐贈者或贊助來源
  3. 社區
  4. 雇員及志工
  5. 政府主管部門

兒福聯盟對台灣社福工作的貢獻無須贅述;至於該不該買房,尤其是這麼「貴」的房舍,可以有幾個不同的討論面向。

首先,根據2018年8月施行的《財團法人法》第19條,本就允許財團法人購置業務所需的動產或不動產。兒福去年底財報上的定期存款高達19億元,無銀行借貸,購買3億多的房舍對其財務不至產生不利影響。

其實兒福的財報相當「亮眼」,2018年捐贈收入近7億元,全部收入8.4億元,餘絀為正2.8億元;支出占收入66%,也符合財政部免稅的規定。

兒福的錢究竟是誰的錢?

問題來了——其實也不是問題,只是換個角度思考:「兒福的錢是誰的錢?」當台灣社福團體普遍因為捐款減少而陷入經營困境,兒福竟然有近20億元的閒錢放在銀行生利息;如果這筆善款能更有效分配,是否可以幫助更多不同性質的弱勢群體,讓社會安全網能撐得更廣更密?又或者,如果社會的善心人士有足夠的資訊了解到兒福的資源充裕,是否也可以把愛心轉往更需要的團體?以上是純粹就社會善心資源的有效運用來討論。

其次,兒福目前除了19億元的定存,還有不得動支的基金10億元;顯然兒福手握龐大的財務資源,卻沒有能力管理。社福工作是專業,但理財也是專業,當社福團體擁有過量的財務資源,卻不善運用管理,日後必生弊端。不少協會等非營利組織因手上資產過多,而引人覬覦,招來所謂「市場派人士」爭奪主導權,反而成為社會的亂源;這樣的場景我們絕不陌生。

財聚人散、財散人聚,慈善團體的成立宗旨不在累積財富,即使經營得當而有餘絀,也應本於初衷,盡速把錢花在刀口上,或是提醒善心人士延緩捐贈。

除了社會賢達,非營利組織還需要財務專家

談到NPO的「治理」,兒福董監事盡皆社會賢達,但其中有無財務專家?有無治理專家?如果有財務專家,就不會放任近30億元的閒置資金在銀行期待微薄的孳息;倘若能妥善運用,每增加1%的報酬率,一年就增加3000萬元的收益,拿這筆錢來增加社工人員的薪酬福利,以兒福320位員工來算,平均每人每月可加薪7800元。身為社福界的龍頭,有能力帶頭扭轉社工人員的血汗低薪,也是值得敬佩的舉措。

如果有治理專家,就應該適時與捐款人溝通,讓他們了解NPO最近在作什麼事、現在要作什麼事、未來將作什麼事。雖說買房計畫多年前就獲得主管機關同意,但是NPO的角色特殊,資源全來自公眾,因此與社會對話是極其重要的工作。每年一次的報告,三不五時與媒體溝通,盡量讓社會——尤其是捐贈者——知道會務狀況,絕不能只在缺錢時才大聲喊窮。

兒福有能力購置固定的辦公房舍,絕對是好事一樁,然而卻引來社會各方論戰,其中一定有值得精進之處。若能藉著這個案例,將公司治理思維引進非營利組織,或許會是台灣社會最大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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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之瑜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