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行政人員的勞動困境(上):藝術圈勞資雙方不斷消耗能量的迴圈

表演藝術行政人員的勞動困境(上):藝術圈勞資雙方不斷消耗能量的迴圈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藝術行政——這個在社會看來與藝術文化咫尺相隔無比親近,在藝術人眼中卻又顯得世俗無趣的行業究竟遭遇什麼樣的困境和矛盾,導致每年都有數以百計滿懷憧憬的年輕世代奮身投入,卻又大多滿懷遺憾和失望忿忿而去?

引言

身為一個表演藝術行政從業人員,研讀國內各大表演藝術相關刊物算是每個月的定期功課和精神食糧。某次在翻閱PAR表演藝術雜誌的時候,一篇舞團經營者的與青年表演藝術行政人員的對談讓我深有感觸[1]。 (內容為該經營者節錄自其主持的「舞團經營與管理」與學員對談的對話實錄,其中「師」為該經營者所語,「生」為學員)

師:如果你們要來從事舞團的行政工作,你認為合理的薪資是多少新台幣?
生:月薪3萬5! 生:4萬2!
師:那我們先以3萬5來說,那一年所需的薪資是?
生:42萬。
師:你們知道目前表演藝術可以申請到的經費大概會有多少?
生:有個國藝會給團隊的,每團至少有100萬。
師:那是「演藝團隊扶植計畫」,舞蹈類今年獲補助的團體有21個。如果獲得100萬補助,你願意支付一個行政42萬嗎? (生集體搖頭)
師:那你們說的團隊,一年是演出幾場?
生:以我們的團為例,一年平均10場…(下略)
師:10場是2到3個製作?那如果以3個製作來看,一個製作支付14萬給行政,大家覺得合理嗎? (生又集體搖頭)

更多的討論持續進行了90分鐘,我沒有提出什麼肯定的答案,最後留給同學再去想想的是:要談舞團的經營管理,大概就是要去做所有人事物的平台。我們所期待「分工」與「職責」明確的狀況大概不會出現,在經費有限的現況下,只能看看如何補位、如何把事情做到最理想的狀態!

原來,業界長期的低薪、分工不明的組織架構、和隱藏在職場文化中若有似無的自我剝削,在藝術這個相對弱勢、資源有限、且前進滯礙緩慢的產業環境,恐怕都仍是維持產業運轉所不得不為之的「必要之惡」。然而,與之相應的代價,卻是藝術行政人員的高流動率│折損率。

年輕的從業人員滿懷願景踏入業界,卻多半在短短一、二年間,有所建樹之前便將熱情耗盡,身心俱疲的黯然離開。而藝術團隊可能才剛訓練好一批行政人員,與之彼此磨合、建立默契,轉眼間卻又得與其告別,面對另一批人才培訓,陷入勞方(行政人員)和資方(藝術團隊)都不斷消耗能量的迴圈

小至製作專案內部人員包括藝術家、設計、表演者、技術人員的聯繫溝通,大至對外的票房行銷、企業合作、補助遞案、國際經紀,這些藝術團隊與外部資源的鏈結層面幾乎都仰賴藝術行政人員經營,然而在我們探討藝文產業人員的薪資待遇和勞動條件時,行政人員卻又往往是最先被忽略的一方

在看完這篇文章的一年後,我自己也從這股以藝術奉獻為名的血汗浪潮中敗下陣來,省思自身和同儕,與雇主│藝術家、出資方│贊助者之間的無數次的衝突與溝通、斡旋與和解。藝術行政——這個在社會看來與藝術文化咫尺相隔無比親近,在藝術人眼中卻又顯得世俗無趣的行業究竟遭遇什麼樣的困境和矛盾,導致每年都有數以百計滿懷憧憬的年輕世代奮身投入,卻又大多滿懷遺憾和失望忿忿而去?

emp9v0ppu69tfgbrpa8kiyvelngj7f
Photo Credit:AP/達志影像
美國紐約州的《藝術與文化事務法》涵蓋的範圍從生產到市場、典藏到文資保護等等,都有明確的規範。完善的法律制度也讓藝術家、收藏家、畫廊到藝術行政人員的工作條件得到保障。

壹、常態性低薪與缺乏保障的勞動環境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藝創工會)[2] 於今年5月聯合臺灣藝文空間連線、表演藝術聯盟、臺灣技術劇場協會等12個藝文相關組織,收集逾1500份藝文工作者(包含視覺│表演│影像藝術之創作者及行政人員、劇場設計及技術執行、策展人或評論人等)之勞動現況調查,針對藝術工作者的勞動條件與薪資現況做一全面性的探討。

調查顯示有5成以上藝術從業人員月薪不滿3萬元(且多半從業5年後薪資便鮮有成長)、平均每周工作時間達52小時(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為40小時)。而其中表演藝術行政人員月收入低於3萬元者,為略少於平均值的42%、但每週工時超過48小時者為70%,工時居所有職業分組之冠(次之者則是劇場工作者的69%,而試算成平均時薪後,表演藝術創作者及行政人員、劇場工作者的平均時薪皆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150元) 而最後藝創公會給出兩低一高的結論:低收入、高工時、缺乏保障

「最迫切需要改善的我覺得是工時」經營逾25年,以臺語音樂歌舞劇和大型環境劇場享譽業界的金枝演社, 行政總監游蕙芬表示:「一直不斷的超時工作這件事情很容易把藝術行政的熱情給磨損掉。而且藝術行政常常工作到沒有生活,那會是一件相當可怕的事」而過長的工時背後的原因當然包括行政成本導致的人力不足、和表演藝術活動本身的工作型態,但同時也是考驗團隊主事者的人力規劃、管理能力及團隊本身的組織分工是否健康。

78987146_2600531799993191_34594987170049
Photo Credit: 金枝演社劇團

游蕙芬也不諱言,很多團隊都是在人力極度有限的狀態下運作,常常一個人得兼三個人用「那低薪的話,就表演藝術團隊而言,我覺得可能也是個團隊自己要檢討和面對的事情。當然就表團的薪資普遍來說可能沒有辦法高於其他的行業,但我們仍然不應該把低薪這件事當成是一個常態。」

考量到現在國內勞工普遍的薪資及勞動現況,我們暫且「先」不看低收入和高工時的部分(雖然一篇討論勞動議題的文章竟然得做這種發言,想來也是十分可悲),竊以為值得關注的部分是低保障。平均只有27%的藝術從業人員通常或一定會與雇主簽訂合作契約,且表演藝術和劇場工作者有將近五成的比例是在專案開始進行時才會簽定合約,導致薪資款項或工作時間產生爭議時,往往落入無法可據的窘境(順帶一提,劇場設計及技術人員有所有職業分組中最高的平均職災數,投保勞保比例卻只有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