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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的責任》:在兒童性侵事件,強調關係體責任的人如何站得住腳?

《關係的責任》:在兒童性侵事件,強調關係體責任的人如何站得住腳?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邪惡的確存在,但還有更多有待我們查索的因素。唯當發現有許多聲音存在於惡人的內心、而其中一些彌足珍貴且具有意義時,我們才可能掐熄自己心中那股倏忽上升的怒火。

在此我們要重申,在討論兒童性侵的問題時,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解決問題,也不是在迂迴暗示我們認可這種行為。我們希望增加行動的選項和理解的方式;我們用的方法是:展示如何交替使用先前論及的四種對話邏輯,好讓我們在面對這類棘手問題時擁有更多可能的行動選項。

在本書的第二部分,我們的回應者將要出聲說話。如先前提到的,我們非常希望能藉本書的形式,在小小規模上把「在對話中共創意義」的說法實踐出來。這些回應者代表了我們所擁有的各種重要關係,並將擴充、批判和限縮我們所提出之共創意義責任觀的意義。

註釋

[1] 此為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的用語,意指人類據以把現象界萬物分門別類、進而理解世界的概念之詞。參見第二章譯註4。

[2] 譯註:在俄裔美籍小說家Vladimir Nabokov的名著Lolita中,十二歲女孩羅莉塔是故事男主角 (一名中年文學教授)的繼女及他迷戀的對象。

[3] 譯註:原名為JonBenét Patricia Ramsey,是美國兒童選美皇后;一九九六年、六歲時,她在家中遭人殺害。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關係的責任:永續對話的資源》,心靈工坊出版
*透過以上連結購書,《關鍵評論網》由此所得將全數捐贈聯合勸募

作者:席拉.邁可納米(Sheila McNamee)、肯尼斯.格根(Kenneth J. Gergen)
譯者:吳菲菲

在紛擾的外在情勢與內在世界中,我們是否能不再相互指責,
而是透過持續對話討論、自我推翻與反思,
創造關係與意義裡更多元的面向與可能性?

現代西方的傳統倫理觀,不論在法律、心理、教育與社會組織等領域,都將責任視為個人的。然而這樣的責任觀,在20世紀末已無法因應全球化中日益複雜的變局,以及所遇到的重大挑戰。本書作者兼編者邁可納米和格根兩位社會建構論學者,提出了嶄新的關係責任觀。兩位作者首先由個人責任的論述著手,提出傳統責任觀於思維、意識型態或實際作法上的侷限,希望能擴大責任論述的範疇與相關實踐法,在舊有對話模式中製造裂縫,企圖藉由裂縫啟動新的對話模式。

全書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爬梳傳統個人觀的疏失,藉對話過程就是共創意義、進而改變究責個人的觀點與論述,並以兒童性侵這類絕非追究個人責任就能解決的案例為背景,試圖以社會建構論在對話中示範如何共同創造有意義的論述脈絡。第二部分則收錄心理學界、社會組織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對於社會建構論關係責任觀的各種迴響,無論是認同或是質疑。

第三部分是兩位主要作者針對第二部分的答辯。兩人透過對談取得更深入的見解,進而擴充共創意義所涉及的關係責任觀。如同邁可納米和格根所說,最後一章為兩人最初提出的討論提供了更豐富的面向,以及更多反思的可能性。

無論如何,以社會建構論關係責任觀點而言,這是一場未能完成和結束的討論過程,書裡的對話永遠具有開放性,而無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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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心靈工坊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