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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行政人員的勞動困境(中):當藝術家跟藝術行政一樣苦,誰該為勞動環境負責?

表演藝術行政人員的勞動困境(中):當藝術家跟藝術行政一樣苦,誰該為勞動環境負責?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藝術的召喚或許是吸引青年藝術行政入行的動力,卻也同時形成了某種藝術家與行政人員之間的權力結構,讓勞資雙方往往難以對話,甚至是直接影響團隊組織的運作和效率。

65%的民眾一年平均只買一次票,46%的民眾一年的購票數不超過3張,其中還有大量的一次性消費者,6年來就只買這麼一次。這背後當然與整體的經濟狀況(景氣不好的時候誰有心情進劇場跟你在那邊真善美)、還有國民的娛樂消費習慣(同樣一張一千塊,更多人可能寧願去吃899的燒肉而不是買一張600塊的票)有關。但不可諱言的是,在時代潮流瞬息萬變、節目又多到看不完的時候,不是每個團隊都有能力或視野去開拓自己的行銷能力和觀眾經營,整個產業其實是在反覆消耗同一批消費者

國內大部分的表演團隊除了票房收入外,都還需要另行經營其他業務諸如才藝教室、商業演出、活動標案承攬等等來支撐自身的營運。若是自身累積一定的品牌和口碑,則可能進一步藉由會員或貴賓系統的建立和培植獲取較穩定的民間支援。再更理想一點的狀況,則或許可以透過建立基金會的方式將自身的制度及體質組織化及穩定化(當然,到達這個境界的演出團隊在國內是屈指可數)。但絕大部分的團隊營運及演出活動還是十分仰賴公單位的各補助案的資源挹注,爭取補助對於演出團隊而言可說是命懸一線,補助爭取成功與否幾乎可決定一場演出能不能順利成行,更甚者,甚至是決定這個團隊的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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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引言所提到的演藝團隊扶植計畫後來由文化部移交至國藝會辦理,並更名為演藝團隊年度獎助專案,提供團隊一至三年「營運計畫」或「營運及年度計畫」的補助選擇,大大擴張補助演出團隊常態營運的彈性。在這之前的演藝團隊扶植計畫採每年遞每年審,許多團隊的營運皆仰賴這個計畫,一朝沒上的了船便得休止活動甚至是停止營運。 即便是一些歷史悠久、動輒20年以上歷史的大團隊,同樣得每年和這些補助計畫交手,才能保住轄下行政人員和演出人員的飯碗。

「整體環境並沒有善待我們演藝團體」成立28年的老字號絲竹樂團,演出形式涵蓋室內樂、大型國樂團、跨界音樂劇場的采風樂坊, 團長暨藝術總監黃正銘表示「我們采風曾經締造五萬人的觀眾紀錄,但你說有得到社會或是媒體很多的關注嗎?其實也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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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采風樂坊

而演藝團隊本身如果社會能量不足,相對獲得的外部資源或資金就比較困難,當然對團隊成員的待遇或福利就更難提升。而商業演出或活動標案固然是增加營運收入的一大面向,但若要顧及團隊品牌及表演品質,也不可能什麼樣的案子都照單全收「我一個企業家好友曾經跟我說,他說『黃老師,您就盡量接(演出)嘛,反正您的人(表演者、行政人員)養著也是養著啊,沒有演出也是在領薪水啊?』。

我心裡想,從企業經營的角度當然沒有錯啊,效益要最大化啊。但如果我們真的兩萬、三萬就去演,那我們的品牌經營怎麼辦?又或者說我們原本一場演出要排練十次,那我們現在要節省成本,改成排兩次,這樣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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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讓我們再換下一個場景,一場中型的劇場製作算上場地租金、主創者工作費、人員演出費、技術人員工作費、旅運費、行銷業務等等,費用支出至少也要150萬。以國藝會每年兩期的常態補助款約為25至40萬,加上其他部會的個別補助計畫(這個部分要看作品主題是否與該部會的政策方針有所呼應,相對而言比較有一點可遇不可求),公部門的補助款項或許可以到約50萬。

假設巡演兩地四場,觀眾總數預估1,600人,票價抓一個平均值500元,那票房收入就是80萬。這樣支出至少還有20萬的缺口,這部分就仰賴團隊平常的業務收入,當然,更多的時候是藝術家自掏腰包補貼。這裡還要補充一件事,雖然演出企畫書通常會把藝術家本人的工作費用(通常是作品生產中的統籌及核心腳色,譬如導演、編劇、編舞、作曲等等)也列入預算評估,但大部分的時候基於對作品的歸屬感與責任感,藝術家們通常都會無償提供自己的創意與藝術

「回到最原始的成本問題」表演藝術聯盟 秘書長李孟融表示「我們的物價一直高、製作成本一直變高,但相對的我們票價卻沒有提高、收入沒有增加,變成是一個強烈的惡性循環。」而一檔演出中,幾乎九成以上的資金都會投入在節目製作上,或是一些相對固定的人事成本(舞美設計、劇場技術等等)「最後就是很容易壓榨到後面的藝術家和藝術行政,只是藝術家他可能自己是老闆,他的犧牲我們比較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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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當然我們都同意最根本的一些法規賦予的勞動權益,像是基本薪資、休假、勞保等等,這些是一定要(提供給員工的)的」黎家齊也提到「但現在的狀況是,當這個團隊裡的作品『生產者』們--這些藝術家、表演者都不見得有這些保障的時候,其實你很難讓雇主│藝術家建立這樣的概念。」負責讓作品運轉的表演者,這些藝術家最親密的創作夥伴可能都未必有良好的待遇及足夠保障(工時計算、勞保勞退等等),甚至也是得大量接案或是經營副業才能負擔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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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表演藝術聯盟

而在收入有限、錙銖必較的狀態下,確實也不乏有雇主│藝術家會跳下來和行政人員一起揮汗、加班、徹夜趕工,我還記得在劇團工作時,常常是行政總監親自開車帶著我們和演員四處場勘、跑講座,有時才在倉庫確認完道具旅運、又驅車趕往排練場盯哨排練狀況。好幾次和她一起深夜回到台北時,我都快忘記她自己也是一位享譽國際的舞蹈家。

總和來看,除了少數組織完備、體質健全的老字號品牌,很多團隊都還是過著做一檔賠一檔、撐過今年等明年的日子。絕大部分的經費在處理完演出製作的部分便已所剩無幾,當然別提要提升行政人員的待遇。而這也讓行政人員從對實質收入和勞動價值的失望,近一步擴大成對整體產業環境的失望

責任編輯:王祖鵬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