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史》:鄂圖曼缺乏民族統一與融合因素,加深帝國種族間的裂痕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受土耳其統治的巴爾幹一部分封建主改信奉伊斯蘭教,參加鄂圖曼帝國的統治階層。信奉基督教的人民,卻受到各種的壓迫,他們沒有任何政治權利,當然也要負擔苛重的稅捐,他們的生活成為歷史上最痛苦黑暗的一頁。
文:洪茂雄
伊斯蘭文化在巴爾幹落地生根
土耳其人侵入前,巴爾幹半島的南斯拉夫人可分為兩部分,文化也分為東西兩型。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後,巴爾幹半島與西方世界的經濟和文化都比拜占庭落後,而且多少受到拜占庭的影響。直到第十和十一世紀,西方經濟發達,才創立自己的藝術形式。1054年的宗教分裂,教皇使沿岸和西部的南斯拉夫人直接受西歐文化的影響,再加上克羅埃西亞和達爾馬奇亞長期受傾向羅馬的匈牙利王室統治,以及在阿爾卑斯山地區的斯拉夫人政治上與日耳曼人聯繫,使巴爾幹半島西部更加西歐化。
在東部的塞爾維亞和馬其頓,是拜占庭的勢力圈,雖然尼曼吉德王朝在反拜占庭鬥爭中產生,但由於與君士坦丁堡拉丁帝國的關係,文化上是拜占庭式的。馬其頓長期屬拜占庭,獨立的塞爾維亞教會,也是按拜占庭路線而組織,並譯希臘的宗教儀式、教律和其他經文,因此,拜占庭在東南斯拉夫的影響力甚大。
東部地帶,大多數神學和法律的著作,都譯自希臘文,尤其是拜占庭地區。塞爾維亞統治者被迫用希臘文《聖經》,以聯繫近鄰。馬其頓也用希臘文《聖經》,教會著名領袖們也用希臘文寫作。而在西部地帶,羅馬教會以拉丁文為正式語文,也是傳播西歐文化的媒介。斯拉夫人的教會儀式、經典都使用拉丁文。行政文書、官方通信、法定紀念物也是拉丁文。
處在西歐與拜占庭兩個不同世界的影響下,南斯拉夫人之間的文化差異逐漸加深,形成了各具特點的文化區域。在土耳其佔領時期,南斯拉夫東、西部之間文化發展的差異也越來越大。
當蒙古攻打中亞細亞時,突厥-烏古思人游牧聯盟不過數千帳,隨後西遷,投靠賽爾柱(Seljuk)的伊戈尼烏姆(Iconium)蘇丹。他賜給他們一塊與拜占庭接壤的小領地,十四世紀中葉賽爾柱王朝分裂,烏古思族長鄂圖曼創立帝國。鄂圖曼利用拜占庭王朝的內訌,伺機擴大領土。1331年開始一連串的侵略行動,並侵入巴爾幹半島。
土耳其的侵略和統治巴爾幹半島所帶來的後果是:曾抵抗土軍的城市與鄉村都受到洗劫和焚燬,居民如未被屠殺就是淪為奴隸。因此,隨著土耳其的佔領導致了大規模的殖民行動和人口的變遷,人民往北方逃走,塞爾維亞人於十五-十六世紀移往匈牙利南部,克羅埃西亞人渡過庫帕河(Kupa R.)入伊斯特里亞,遠至各島。在海岸地區的人民成群遷往義大利。這種遷徙,使民族混合,某些傳統消失和改變,並改變塞爾維亞與克羅埃西亞的語音和習慣。
基於鄂圖曼的統治方式,若想在軍事和行政機關中獲得職位,或在市鎮的經濟活動中迅速致富,就要改奉伊斯蘭教。改信奉伊斯蘭教最多的為波士尼亞,因為在土耳其侵入時,波士尼亞並未獲得有力教會組織的支持。
受土耳其統治的巴爾幹一部分封建主改信奉伊斯蘭教,參加鄂圖曼帝國的統治階層。信奉基督教的人民,卻受到各種的壓迫,他們沒有任何政治權利,禁止攜帶武器、騎馬、穿華服、建豪宅,當然也要負擔苛重的稅捐。基督教人民受盡了伊斯蘭教徒勝利者的剝削與虐待,他們的生活成為歷史上最痛苦黑暗的一頁。
東正教會聽命於君士坦丁堡大教長,他徵收特別稅,享有對土耳其東正教臣民的民事司法權和其他特權。這些高級希臘僧侶與土耳其人共同充當壓迫者,信奉伊斯蘭教的就給予軍事訓練,基督教奴隸改信奉伊斯蘭教,就可以獲得自由,因此有人改信奉伊斯蘭教。這些改宗者接受伊斯蘭文化,所有的伊斯蘭市鎮都有初級學校(Mekteb)教導阿拉伯文和誦《可蘭經》。大城市設有中級學校(Medresa),教導東方語言、伊斯蘭法律、哲學和數學,薩拉耶佛、貝爾格萊德和斯科普里都有著名的中級學校。高級教育在伊斯坦堡、開羅、大馬士格等地。其他教育機構是清真寺,清真寺除做禮拜外,也是苦修派僧侶的總部(Tekyas),直至今日,這些機構都有圖書館,藏書量大,保藏許多阿拉伯、波斯和土耳其手稿。
伊斯蘭的文學、歷史和音樂的影響,表現在南斯拉夫的民歌與舞蹈,在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和馬其頓中約有三千個斯拉夫化的文字,源自土耳其語,遺有阿拉伯、土耳其和波斯的語源:許多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地區的詩歌都是用阿拉伯文寫成,直到如今,在波士尼亞的穆斯林中不論私人或官方間仍使用基里爾字母。許多散文作品也多為阿拉伯文,主要敘述宗教和法律問題,現在已能確定有一百多名詩人是用波斯文和土耳其文撰寫有關戰爭、故鄉的詩篇,然而這些詩篇往往帶有與官方觀點針鋒相對的思想,最後這些詩人往往被當作分裂教派教徒流放在外。
伊斯蘭的藝術,主要在建築,每個蘇丹和許多大臣都建清真寺、宮殿或其他建築物以標誌自己的統治。十六世紀所建八十多座清真寺,都是宏偉壯觀的,其中最著名的就屬伊斯坦堡的蘇萊曼清真寺(1557)和埃及的謝里姆清真寺(1574)。
又土耳其在巴爾幹半島的建築技術是採用當地的傳統,伊斯蘭教禁止圖繪生物,所以只有植物圖案和幾何圖案的壁畫、木刻、石刻和金屬雕刻、石膏浮繪和大理石浮雕、花乳石和玻璃鑲嵌工藝。土耳其工匠善造金、銀和象牙等鑲嵌品、雕刻和刻畫品裝飾武器,藝術水準高超。其實繪畫生物的禁令常被破壞,因此,裝飾手稿時繪有人物和獸類的精細畫。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