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行健諾貝爾文學獎得獎演說:文學的理由(下)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文學,不論就作者的寫作而言,還是就讀者閱讀而言,都只在此時此刻得以實現,並從中得趣。為未來寫作如果不是故作姿態,也是自欺欺人。文學為的是生者,而且是對生者這當下的肯定。
文:高行健
我在這裡還要說的是,生活並不是慶典,這世界也並不都像一百八十年來未有過戰爭如此和平的瑞典,新來臨的這世紀並沒有因為經歷過上世紀的那許多浩劫就此免疫。記憶無法像生物的基因那樣可以遺傳。擁有智能的人類並不聰明到足以吸取教訓,人的智能甚至有可能惡性發作而危及到人自身的生存。
人類並非一定從進步走向進步。歷史,這裡我不得不說到人類的文明史,文明並非是遞進的。從歐洲中世紀的停滯到亞洲大陸近代的衰敗與混亂乃至二十世紀兩次世界大戰,殺人的手段也越來越高明,並不隨同科學技術的進步人類就一定更趨文明。
以一種科學主義來解釋歷史,或是以建立在虛幻的辯證法上的歷史觀來演繹,都未能說明人的行為。這一個多世紀以來對烏托邦的狂熱和不斷革命,如今都塵埃落地,得以倖存的人難道不覺得苦澀?
否定的否定並不一定達到肯定,革命並不就帶來建樹,對新世界的烏托邦以剷除舊世界作為前提,這種社會革命論也同樣施加於文學,把這本是創造的園地變為戰場,打倒前人,踐踏文化傳統,一切從零開始,唯新是好,文學的歷史也被詮釋為不斷的顛覆。
作家其實承擔不了創世主的角色,也別自我膨脹為基督,弄得自己神經錯亂變成狂人,也把現世變成幻覺,身外全成了煉獄,自然活不下去的。他人固然是地獄,這自我如果失控,何嘗不也如此?弄得自己為未來當了祭品且不說,也要別人跟著犧牲。
這二十世紀的歷史不必匆匆去做結論,倘若還陷入在某種意識形態的框架的廢墟裡,這歷史也是白寫的,後人自會修正。
作家也不是預言家,要緊的是活在當下,解除騙局,丟掉妄想,看清此時此刻,同時也審視自我。自我也一片混沌,在質疑這世界與他人的同時,不妨也回顧自己。災難和壓迫固然通常來自身外,而人自己的怯懦與慌亂也會加深痛苦,並給他人造成不幸。
人類的行為如此費解,人對自身的認知尚難得清明,文學則不過是人對自身的觀注,觀審其時,多少萌發出一縷照亮自身的意識。
文學並不旨在顛覆,而貴在發現和揭示鮮為人知或知之不多,或以為知道而其實不甚了了的這人世的真相。真實恐怕是文學顛撲不破的最基本的品格。
這新世紀業已來臨,新不新先不去說,文學革命和革命文學隨同意識形態的崩潰大抵該結束了。籠罩了一個多世紀的社會烏托邦的幻影已煙消雲散,文學擺脫掉這樣或那樣的主義的束縛之後,還得回到人的生存困境上來,而人類生存的這基本困境並沒有多大改變,也依然是文學永恆的主題。
這是個沒有預言沒有許諾的時代,我以為這倒不壞。作家作為先知和裁判的角色也該結束了,上一個世紀那許許多多的預言都成了騙局。對未來與其再去製造新的迷信,不如拭目以待。作家也不如回到見證人的地位,盡可能呈現真實。
這並非說要文學等同於紀實。要知道,實錄證詞提供的事實如此之少,並且往往掩蓋住釀成事件的原因和動機。而文學觸及到真實的時候,從人的內心到事件的過程都能揭示無遺,這便是文學擁有的力量,如果作家如此這般去展示人生存的真實狀況而不胡編亂造的話。
作家把握真實的洞察力決定作品品格的高低,這是文字遊戲和寫作技巧無法替代的。誠然,何謂真實也眾說紛紜,而觸及真實的方法也因人而異,但作家對人生的眾生相是粉飾還是直陳無遺,卻一眼便可看出。把真實與否變成對詞義的思辨,不過是某種意識形態下的某種文學批評的事,這一類的原則和教條同文學創作並沒有多大關係。
對作家來說,面對真實與否,不僅僅是個創作方法的問題,同寫作的態度也密切相關。筆下是否真實同時也意味下筆是否真誠,在這裡,真實不僅僅是文學的價值判斷,也同時具有倫理的涵義。作家並不承擔道德教化的使命,既將大千世界各色人等悉盡展示,同時也將自我坦裎無遺,連人內心的隱祕也如是呈現,真實之於文學,對作家來說,幾乎等同於倫理,而且是文學至高無上的倫理。
哪怕是文學的虛構,在寫作態度嚴肅的作家手下,也照樣以呈現人生的真實為前提,這也是古往今來那些不朽之作的生命力所在。正因為如此,希臘悲劇和莎士比亞永遠也不會過時。
文學並不只是對現實的模寫,它切入現實的表層,深深觸及到現實的底蘊;它揭開假象,又高高臨駕於日常的表象之上,以宏觀的視野來顯示事態的來龍去脈。
當然,文學也訴諸想像。然而,這種精神之旅並非胡說八道,脫離真實感受的想像,離開生活經驗的根據去虛構,只能落得蒼白無力。作者自己都不信服的作品也肯定打動不了讀者。誠然,文學並非只訴諸日常生活的經驗,作家也並不囿於親身的經歷,耳聞目睹及在前人的文學作品中已經陳述過的,通過語言的載體也能化為自己的感受,這也是文學語言的魅力。
如同咒語與祝福,語言擁有令人身心振盪的力量,語言的藝術便在於陳述者能把自己的感受傳達給他人,而不僅僅是一種符號系統、一種語義建構,僅僅以語法結構而自行滿足。如果忘了語言背後那說話的活人,對語義的演繹很容易變成智力遊戲。
語言不只是概念與觀念的載體,同時還觸動感覺和直覺,這也是符號和信息無法取代活人的言語的緣故。在說出的詞語的背後,說話人的意願與動機,聲調與情緒,僅僅靠詞義與修辭是無法盡言的。文學語言的涵意得由活人出聲說出來才充分得以體現,因而也訴諸聽覺,不只以作為思維的工具而自行完成。人之需要語言也不僅僅是傳達意義,同時是對自身存在的傾聽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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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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