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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侶途》:同志擁有結婚權這樣的文化接納,能減輕少數族群的壓力嗎?

《侶途》:同志擁有結婚權這樣的文化接納,能減輕少數族群的壓力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即便互許承諾儀式的感動再真實、再有力量,足以令人認同這段感情的價值,這樣的儀式依舊缺乏法律的認可來讓社會理解這個宣示所代表的特定意義。從被拒於門外到被接納,這種地位的改變是很可能對某些人得心理層面產生正面的影響。

文:李・巴吉特(M.V. Lee Badgett)

減輕少數族群的壓力:接納的價值

大多數人(有時包括男女同志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深植於同志生命中格格不入的感覺深到何種程度,也因為如此,在多數的社會互動中大家也沒有這種意識。可能某天或某個時刻,格格不入的環境代表著我們可能要在肯定與疏離、投契與排斥、理解與困惑之間擺盪,不過當然不是所有人都時時刻刻處在極端的情況中。在一個法律上將同志視為二等公民的世界裡,且美國有三十個州沒有反就業歧視的保障[A]、在法律上對同性關係的認可也很少,要維持精神上的健康,這就代表著一個人要學會區分什麼是普通的敵意、什麼是偏見行為,謹慎並勇敢地奮鬥,不把制度性的歧視個人化——如被排除在婚姻制度外的這類歧視[1]。

從GLB族群的精神健康研究中,大概可以清楚看到,因為GLB族群的憂鬱與焦慮率都比較高,代表這些個人策略是有侷限的[2]。社會科學研究顯示,被歧視的經驗、抑或是不平等的待遇都會破壞身心健康。在美國非裔社群中,這種「少數族群壓力」(minority stress)與高血壓及其他健康狀況有關,對GLB社群來說,也與破壞其他健康狀況有關[3]。心理學家葛藍達・羅素(Glenda Russell)的研究顯示,在反同的氛圍下生活對GLB族群的精神健康也有相似不利的影響[4],近期也有研究顯示汙名與恐同會損害同性情感關係的品質[5]。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透過政策消除制度歧視——比方說開放同性伴侶結婚會有利於GLB族群(包括單身者)的心理健康,這樣推測應該是很合理的,且這樣的效果不會讓任何人多花一毛錢,與擴大健康保險保障是不一樣的。在荷蘭,拒同志於婚姻之外的代價是很明顯的。我的受訪者中有許多人對於被排除於重要的社會制度之外感到憤怒,琳恩回憶道:「我對婚姻制度真的是很不爽,因為我被排除在外了,而我不爽了很久。」我們需要時間及細膩的研究才能夠直接評估對各式各樣的GLB族群來說,如擁有結婚權這樣的文化接納,對他們有什麼影響。然而現在,即便是像荷蘭如此以包容同志著名的國家,我們還是明顯地可以看到怒氣平息,被更多人接納的感受愈來愈強烈。

我猜,大多數的GLB族群都學會了如何與生活環境中低人一等、格格不入或疏離的感覺相處,偶爾會遇上意外的偏見的這種經驗,會提醒我們的脆弱、與局外人的身分[6]。不過時不時會就會出現的正向連結,同時能有力地提醒我們低人一等的差異,但也有可能接起這道鴻溝的可能。

當我意識到那種既深刻又有希望的與眾不同的時刻,便是在規劃我自己的婚禮之時。我的伴侶伊莉莎白與我走進了我們當地的花店訂婚禮用花,好幾位女性在櫃檯後匆匆趕著準備隔天的婚禮訂單,這份工作是他們的飯碗。雖然我自己以前參加過幾場婚禮,我從來不是很了解這個儀式在流程安排上的複雜程度(老實說我多多少少也是故意的),但我們人已經深入了龍潭虎穴,到了市中心的角落花店。

伊莉莎白與我和老闆討論了預算之內可以怎麼做,劃掉了「新娘」、「新郎」的稱謂之後並填了訂單。這位花藝師笑了出來,坦白告訴我們,她需要訂購新的表單了,裡面要包含同性伴侶。比起我們的花藝師,其他店家與政府機關人員在恭喜我們即將要結婚時,就有點矯情了。我們懷疑這位花藝師應該是麻州罕有的共和黨(Republican)人[B],但在與她的相處過程中,她就事論事的態度讓我覺得自己是普通人,不會覺得自己異常、獨特或前衛,與要結婚的人們無異。

當我讀到亨利叔叔來信的時候我很感動,他已經八十歲了而且是個保守派,因他健康不佳而無法參加我們的婚禮。他沒有執著於伊莉莎白是女人這點,反而將焦點擺在婚姻的價值上。「我相當希望妳與伊莉莎白結了婚後能幸福」他寫道,「不會太容易,但是真正美好的事物哪有手到擒來的?愈用心投入(妳們兩個人),婚姻對妳們及家人的意義就愈重大。」

對我大多數的家人來說,即便他們並非全都非常支持賦予同性伴侶結婚權的政治倡議,但政治擺一邊、人與人的感情優先,他們非常支持我們,而且積極想要參與這場他們相當重視的喜事。與已婚的姐妹、家族裡的平輩一樣,他們待我一視同仁——這讓我相當出乎意料。儘管我的理智上知道不論已婚與否我當得起這些,畢竟我也是一個貢獻有為的成人公民,但其他人接受我有資格舉行這個成人禮,內心還是很感動。

一位舊相識告訴我直到她和伴侶在加拿大完婚之前,她從沒有完全被當成平凡人或普通人的經驗。「沒有人被我們嚇到。」她笑道。我在第五章探討過人們肯定同性伴侶適合「結婚」,為同性伴侶建立了社會與心理的接納氛圍,讓男女同志感受到平等與支持。

婚權缺席時,美國的同性伴侶常常要自己辦護許承諾的儀式,公開他們的感情關係,或是私下肯定這段關係。就像美國人類學者艾倫・勒文(Ellen Lewin)所說,這些儀式常常都經過精心設計,宣揚同性與異性關係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這些儀式也具備合法婚禮會有的特色,一樣讓人感情激動且為社群所認同[7]。然而,即便互許承諾儀式的感動再真實、再有力量,足以令人認同這段感情的價值,這樣的儀式依舊缺乏法律的認可來讓社會理解這個宣示所代表的特定意義。就像荷蘭伴侶覺得每個人都懂結婚代表的涵意,所以註冊伴侶制與婚姻是不一樣的,如果有選擇的話,美國的同性伴侶可能也會覺得互許承諾儀式與婚姻也有如此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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