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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的輿論,我們應了解什麼?

關於中國的輿論,我們應了解什麼?
Photo Credit: Reuters/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即使並不情願,中國政府現在也愈發將公眾輿論視為一種需要認真對待的政治和社會力量。

文:雷雅雯(哈佛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中國因審查制度而臭名昭著——它一直被國際組織列為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最少的國家之一,也是「互聯網自由」的頭號「敵人」之一。不出所料的是,即使是對中國不太熟悉的人,也認為中國的政治和公民生活是陰暗且令人窒息的。然而,與這種普遍形象相反的是——儘管實際存在的政府壓制——政治討論、爭論和交鋒實際上在中國非常普遍。此外,自2000年代中期以來,公眾輿論也一直呈上升趨勢。偶爾間,一些有爭議的事件,或者說是中國人所說的「輿論事件」,就會突然發生,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和激烈的爭論。例如,2003年,廣州一名27歲的男子孫志剛被警察錯誤拘留和毆打後,在拘留所內身亡。他的死引發人們對政府的強烈批評,最終導致政府徹底修訂違反憲法的拘留條例。在這些輿論事件中,中國人民經常討論社會問題,要求中國政府做出回應,承擔責任。因此,即使並不情願,政府現在也愈發將公眾輿論視為一種需要認真對待的政治和社會力量。公眾輿論的出現使中國政府的回應變得更迅速,但同時亦引發政府嚴厲打擊那些助長輿論事件的人。

輿論在中國意味着什麼?它在多大程度上是一種「新」現象?輿論事件是如何發生,又是為什麼會出現呢?我們該怎樣解釋為何公眾輿論在國家審查和政治控制持續進行的情況下,還能以一種有影響力的政治現象崛起呢?中國政府,尤其是在習近平的領導下,如何回應公眾的輿論?

一般來說,公眾輿論在中國和美國的含義是非常不同的,而認識到這點是十分重要的。在美國,公眾輿論這個概念通常被——尤其是被社會科學家和媒體機構——理解為是通過民意調查收集到的個人意見的集合,在美國大選期間尤其重要。相比之下,公眾輿論在中國有更全面的理解,指的是公開表達的意見或公開論述。輿論這一現象本身被認為更具推論性和交流性質,中國人通過媒體、互聯網和參與公眾抗議來表達和分享他們的觀點。中國的學術機構、媒體和政府機構的確也會進行民意調查,主要用作研究和制訂政策。在中國,這樣的民意調查是不會引發有爭議的事件,也不會像在美國那樣構成重要的社會或政治力量。

公眾輿論在中國並不完全是新事物,但最近增多的輿論在某些方面卻是不同的。1980年代末,為回應中國經濟改革相關的問題,公眾輿論在1980年代末開始變得愈發重要,但1989年的天安門事件卻中斷了公眾輿論的增長。天安門事件後經過十年衰落,公眾輿論在1998年左右開始再次增多,當時政府迫使報紙轉向商業化,使它們既處於國家控制之下,但也要依賴收入生存。隨着報紙愈來愈積極促進公眾輿論的形成,中央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首次開始承認並定期回應輿論。

1998年至2005年間,公眾輿論受到相對安全的監控,但隨着互聯網的引入,公眾輿論就變得愈來愈難以控制,至少偶爾能夠擺脫政府的監控,制定公共議程。1998年以前,輿論的力量和關注度則一般是隨着大規模調動和集體行動而起伏,如1978–1979年的「民主牆運動」和1989年的天安門民主運動,但中國人民現在已經不再需要調動特別的資源來表達意見,好讓政府能夠聆聽他們的憂慮。

輿論事件的發展通常都有一定的軌跡。首先,大眾媒體或市民會在互聯網上將該事件或議題曝光。然後,經過互聯網論壇、網誌或微博、微信等主要渠道,這一事件或議題會被網民(即互聯網用戶)討論、解讀和放大。這些討論會接着引致大眾媒體更廣泛的報道,使更多公眾人士熱烈討論,最終形成一個輿論事件。在整個過程中,有一系列人士,包括大眾媒體機構、主要互聯網公司、市民(包括有法律冤屈的人)、網民、記者、律師、非牟利機構、激進分子、知識分子和輿論領袖,均參與了設定公共議程和製造輿論事件。例如,在前述孫志剛事件中,《南方都市報》的總編輯和中國最大的互聯網公司新浪的編輯緊密合作,撰寫了最初的報道。《南方都市報》的報道剛發表,新浪便立刻在網上廣泛傳播,以提高該事件在全國的關注度。公開曝光這件事引發網上論壇的熱烈討論,以及許多媒體的後續報道。公眾的關注和法律學者的參與,最終令政府決定全面修訂違反憲法的拘留條例。

引發有爭議事件或輿論事件的議題會隨着時間改變。1990年代末,民族主義者的關切和情緒往往是原因所在,但時移世易,國內問題和不公平事件開始顯著出現。與法律相關的議題——尤其是公民權利的保護、政府的非法行為和法律糾紛——成為引發輿論事件最主要的原因。例如,對房屋拆遷、環境污染、食品安全、政府腐敗等問題的不滿,特別容易引發公眾的批評。2003年至2014年間,約三分之一的輿論事件都與農民和工人有關——這兩個群體分別因失去土地和工作而處於特別「不利」或弱勢的地位。針對這些輿論事件,網民紛紛表示支持,並要求政府關注這些弱勢群體的權益。

人們通常認為威權國家只會壓制民意。但是,中國政府在進行壓制和控制的同時,還有意無意地助長了輿論的發展。1980年代,中國實行經濟改革,從而引發一些嚴重問題,尤其是貪腐問題。中國政府開始將公眾輿論視為監督地方政府官員和企業人士的重要工具。時任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將這些理念稱作「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法律監督」是指依法監督政府和市場人士,而「輿論監督」是指通過輿論的形成和傳播,賦予民眾和媒體監督政府和市場人士的權力。趙紫陽認為這樣的監督能夠幫助中共「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趙紫陽的作風被指過於寬鬆,故他一直被軟禁直至死亡。然而,尤關重要的是,中共並沒有否定他的監督理念。實際上,中共領導人想要做出民主姿態之時,仍然會提到「輿論監督」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