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編輯寶寶案,賀建奎一審被判3年有期徒刑、300萬人民幣

基因編輯寶寶案,賀建奎一審被判3年有期徒刑、30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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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中國科學家賀建奎宣布,他們透過基因編輯技術促成號稱抗愛滋嬰兒誕生,引發生殖醫學道德爭議。賀建奎今日因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300萬元人民幣。並遭到廣東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列入「黑名單」,終生禁止從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工作。

(中央社)中國基因編輯嬰兒案今(30)日在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賀建奎等人構成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緩刑、罰金人民幣300萬(約新台幣1289萬元)至50萬元不等。

《新華社》援引判決資料報導,南方科技大學前副教授賀建奎2016年起與廣東省醫療機構人員張仁禮、深圳市醫療機構人員覃金洲共謀,以編輯人類胚胎CCR5基因可以生育免疫愛滋病的嬰兒為名,將安全性、有效性未經嚴格驗證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技術用於輔助生殖醫療。

資料表示,賀建奎等人偽造倫理審查資料,招募男方為愛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多對夫婦實施基因編輯及輔助生殖,以冒名頂替、隱瞞真相的方式,由不知情的醫生將基因編輯過的胚胎透過輔助生殖技術移植入人體內,致使2人懷孕,先後生下3名基因編輯嬰兒。

法院認為,賀建奎、張仁禮、覃金洲等3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追名逐利,故意違反國家有關科研和醫療管理規定,逾越科研和醫學倫理道德底線,貿然將基因編輯技術應用於人類輔助生殖醫療,擾亂醫療管理秩序,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行醫罪。

據報導,法院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賀建奎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判處張仁禮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判處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50萬元。

報導稱,3名被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被告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各界人士代表旁聽宣判。

根據中國法律百科,犯非法行醫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報導也提到,廣東省委、省政府於2019年1月公布基因編輯嬰兒案調查結果,並對涉事單位和人員問責。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將相關涉案人員列入人類生殖技術違法違規人員「黑名單」,終身禁止其從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工作。

報導稱,科技主管部門已對涉案人員作出終身禁止申請中國國家人類遺傳資源行政審批、申請財政資金支持的各級各類科研計畫等行政處理。

2018年11月,中國深圳科學家賀建奎的團隊宣布,他們透過基因編輯技術對胚胎進行編輯,使一對免疫愛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誕生,引發國際科學界譁然及道德爭議。《中央社》報導,消息披露後,中國當局著手調查賀建奎,並中止同類型的研究。今年4月,中國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也為此修法規定,有關人體基因、胚胎研究,不能違背倫理道德。

美國「麻省理工科技評論」(MIT Technology Review)取得賀建奎手稿後,分別請四位來自法律、試管嬰兒醫生、胚胎學者與基因編輯方面專家看過並給予評論

四位專家同聲指責,他們的主要看法是:賀建奎與他的團隊的主張並未有相關數據支持。

其中受訪的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基因編輯科學家爾諾夫(Fyodor Urnov)指出,「他們聲稱製造出了CCR5變異體是公然扭曲真實數據,只能說他們是:蓄意造假。研究顯示,他們並未能製造出這個常見的CCR5變異體。」

「胚胎編輯能夠幫助上百萬人的聲明⋯⋯就像是在說1969年的月球漫步『為上百萬尋求在月球上生活的人類帶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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