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簡史》:電影發明的專利大戰──愛迪生與被失蹤的正宗電影之父

《發明簡史》:電影發明的專利大戰──愛迪生與被失蹤的正宗電影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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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年10月,愛迪生提出專利預先聲明做為警告。愛迪生此時的許多作為引起相當大爭議。如同他的眾多「發明」,真相都被巧妙隱蔽以便獨享商業利益。

文:泰瑞.布雷文頓

電影攝影(西元1888年)

  • 威廉.愛德華.弗里斯―格林,西元1855年―1921年,英格蘭;
  • 路易斯.艾梅.奧古斯汀.雷.普林斯,西元1841年―1890年,法國與英格蘭。

這兩位人士在開創電影工業上都有功勞。早期電影發展史暗潮洶湧,許多人都自稱是發明者。埃德溫.魯琴斯(Edwin Lutyens)在海格墓園設計了一座墓碑,紀念威廉.愛德華.弗里斯─格林(William Edward Friese-Greene )這位「電影攝影發明者」。

弗里斯─格林是一位發明家和人像攝影師。他在巴斯市工作時遇見已在製作「幻燈」的約翰.亞瑟.羅巴克.拉奇(John Arthur Roebuck Rudge,1837 ─ 1903年)。拉奇開發出一套獨特的「動幻燈儀」(Biophantic Lantern) 或「詭盤」(Phantascope), 它能連續快速顯示7幅幻燈影像,利用視覺暫留原理呈現動作。

弗里斯─格林從1886年開始與拉奇合作, 讓這機器可以放映攝影硬片,他們稱這裝置為動幻投影機(Biophantascope)。弗里斯─格林知道攝影用的玻璃硬片不適合當做電影媒介,於是開始實驗油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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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年,他率先試用賽璐珞這種新材料做為電影攝影的媒介。弗里斯─格林想將同一時期的愛迪生新留聲機與他正在開發的放映機結合起來。他寫信給愛迪生,但沒收到答覆。然而愛迪生也開始在這領域下功夫。弗里斯─格林在一份文件中寫道:「何不讓電影結合其他聲音的錄製─所有聲響、語音、人來人往、馬匹踏在草地的蹄聲、板球比賽的擊球聲、人類說話的聲音?聲音和影像同步想必只需改進機械裝置。」

1889年,弗里斯─格林用賽璐珞底片發表一部短片,使用的電影攝影機(cinematographic camera)每秒能拍攝五格。他在英國為攝影機申請專利,並於1891年獲准通過,稱它是「拍攝快速連續照片的改良裝置」。當年《光學奇幻投射與照片放大月刊》裡的一篇文章形容這裝置說:「這器材對準特定對象並轉動把手,每秒就可拍下數張照片。這些照片被轉為幻燈片,依序連接成一個長條,纏繞到捲片軸後通過特製投影機(也是由弗里斯─格林先生發明),由它投射到一塊布幕上。如果想重現話語聲,這機器就要連接留聲機。」

1889年6月21日, 弗里斯─格林為他創新的定時攝影機取得專利,使用打孔膠片每秒可拍攝10格影像。《英國攝影新聞》雜誌在1890年2月號刊登一篇關於這台攝影機的報導。同年3月,弗里斯─格林再次寫信給愛迪生,信中隨附一份新聞簡報,內容包括威廉.迪克森剛開始發展一套被稱為電影放映機(Kinetoscope)的系統,還有弗里斯─格林的發明將登上《科學人》雜誌4月號封面故事。

弗里斯─格林接著做了一次公開示範,但是低影格率和機械低可靠性無法吸引投資者。1890年代早期,他嘗試利用攝影機創造立體動態影像,但已耗盡所有資金,便在1891年宣布破產。為了償還債務,他以500英鎊賣掉定時攝影機專利。專利展期規費從沒支付,這項專利最終失效。

弗里斯─格林後來為彩色電影開發生動色彩系統(Biocolour system),但被稱為彩色影像系統(Kinemacolor)的競爭對手提起訴訟,聲稱弗里斯─格林侵犯他們專利。弗里斯─格林上訴說他們的專利無法提供足夠細節,證明其中包含自己的處理方法。法院判決有利於彩色影像系統,但上議院在1914年推翻判決。

然而弗里斯─格林的系統仍在初期階段,勝訴也無法讓他從中獲益。威廉.迪克森與愛迪生在1889 至1892年間開發電影放映機,這構想受到埃德沃德.邁布里奇在1883年以及1888年與愛迪生會面的啟發。邁布里奇後來描述他如何提議合作,以便將他的設備與愛迪生的留聲機結合起來,成為同步播放聲音與影像的系統。

1888年10月,愛迪生提出專利預先聲明做為警告,表示他正計畫製造一種裝置可以「投射影像,猶如留聲機發出聲音」。愛迪生此時的許多作為引起相當大爭議。如同他的眾多「發明」,真相都被巧妙隱蔽以便獨享商業利益。

路易斯.艾梅.奧古斯汀.雷.普林斯(Louis Aimé Augustin Le Prince)是一位法國科學家兼發明家,許多電影歷史學者認為他才是真正的電影之父。他用一個單鏡頭攝影機與紙基底片拍攝了第一部電影。經過對電影的初期實驗後,他在1886年申請動態影像製作專利。1888年10月,雷.普林斯到里茲拍攝他開創性作品,在里茲橋上將朗德海花園與一條街道的場景拍成電影。這些影像後來在里茲一處場所投影到布幕上,成為首次電影展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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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海德花園場景》是第一部用長條軟片製作的影片,使用伊士曼.柯達的無孔紙基底片。他的電影成為電影史上最重要的事件,就因為它們率先使用長條軟片(無論是紙基或膠片)拍下連續影格,再依序投影產生流暢動作。

美國與歐洲早期電影史上充斥著攝影機專利爭議。1888年,雷.普林斯在美國提出16鏡頭攝影機與放映機專利申請(然而申請書描述的是「單鏡頭或多鏡頭」)。他知道自己應該是最早公開放映電影的人,同時也在比利時、義大利、奧地利、匈牙利、法國與英國申請國際專利。但他在有生之年未曾等到專利批准。他在英國專利中描述到使用軟片(正片或負片)和快門間歇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