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電槍效能:7米內制敵,英超球星曾是槍下亡魂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英格蘭和威爾斯約只有5%警員持槍執勤,當局日前討論是否增配電槍,引來不少警員反對,擔心會影響公眾對警察的看法及信任。對比香港,實在可笑。
消息指香港警方正研究引入電槍,用於日常執行職務及防暴。在警暴爭議之時又引入其他武器,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知己知彼,我們先來認識一下電槍有何特別。
電槍以美國品牌泰瑟(Taser)電槍最普遍,當中「TASER X26」被廣泛使用。泰瑟電槍主要有兩個模式:「探針模式」的電流會使人無法控制肌肉收縮,並暫時癱瘓;「眩暈模式」就會使人局部疼痛,達到「痛苦服從」的效果。理論上,除非長時間使用,電槍不足以長期損害身體。

「探針模式」原理是使用壓縮空氣,發射兩根連導線的「飛鏢」到對方身上。飛鏢有倒鉤鉤住對方衣服,並由電纜連接槍枝。命中目標後就能釋放出高電壓、低電流的電荷,屬非致命武器。
一般來說電槍配有瞄準器,最大射程7米,能在5秒內對隔5厘米厚的衣服放電,並會像電話干繞的雜訊一樣,對人體神經系統造成混亂。電擊槍效能因型號、被擊中對象,以及放電時間而異。若持續半秒,就會使人劇烈震顫;若一兩秒,就會肌肉痙攣及頭昏眼花;若超過三秒就會失去平衡及迷失方向,並可能失去肌肉控制能力。

電槍屢致重傷死亡
不過理論歸理論,特別是在不講理的香港。與催淚彈等非致命武器一樣,電槍都會致命,而且直接或間接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的宗數不少。國際特赦組織數據[1]指出,2001至2012年間,美國有至少500人因逮捕或拘留時遭到電擊而死亡。在英國,自2003年起就至少有18人被電槍擊中後死亡。
《華盛頓郵報》2015年專題報道[2]指出,美國當年至少48人因電槍直接或間接死亡。華盛頓郵報指出,有人因身體失去知覺時摔倒撞到頭部,有人因高血壓心臟病、冠狀動脈疾病等。《衛報》曾報道,美國的一名孕婦在被電槍擊中後流產。
路透社2017年一系列報告中亦發現,每年有近50人在警方使用電槍後死亡。報告記錄的1081宗死亡個案中,電槍被認為促成因素或原因的佔21%。報告又指出,精神病、心臟病、孕婦、年輕人或老人特別容易因電槍致死,特別是警員缺乏培訓及濫用暴力之下。
電槍酷刑及謀殺案例
2013年7月,23歲英國青年Jordan Begley被捕時被電槍擊中後死亡,兩年後裁定,部分原因是由於警方「不當和不合理地」使用酷刑。最著名一宗是英超阿士東維拉前球星艾堅遜(Dalian Atkinson)。

2016年,48歲的艾堅遜當時與父親吵架,警察趕到現場後以電槍向他射擊。艾堅遜疑因腎病不堪電槍一擊,心臟衰弱驟停,送院後證實死亡。經獨立警察投訴委員會(IOPC)調查後,兩名警員被控謀殺與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移交皇家檢控署刑事調查超過16個月,兩名警員會在2020年9月14日受審。
電槍公司如是說
為了防止警察濫用,泰瑟電槍有晶片記錄,並能將數據下載到電腦,以驗證使用日期及時間等。每次發射時還會釋出多達40個小紙屑「ID標籤」,以識別使用的槍枝。

泰瑟製造商Axon Enterprise曾在2013年警告,對患有精神病患者使用電槍時需要謹慎和克制,因為他們可能受情緒影響,而無法對疼痛作出與一般人一樣的反應。
公司又警告,執法人員避免以電槍攻擊心臟、胸部、頭部及喉嚨等敏感部位。若重複、長時間或連續使用,更可能會導致累積性疲勞、壓力、心臟、生理、代謝及呼吸系統疾病等風險,從而增加死亡或嚴重傷害的風險。
公司稱,大多數涉及電槍的死亡個案,都是因當時人有吸毒及心臟問題等潛在生理狀況,或是警方同時使用武力導致。
香港與外國的差異
西方標準呢?在美國密歇根州,就有議員提出允許人們擁有電槍自保。英國警員就指不想要電槍。劍橋大學研究發現,部分情況下武器的存在會導致警察與公眾敵對加劇。英國警方亦擔心,配上電槍會引發「武器效應」(weapons effect),使警員更危險,成為目標。
英格蘭和威爾斯約只有5%警員持槍執勤,當局2003年引入電槍加強警力,使用頻率亦每年增加,但至今仍非每名警員都配有電槍。當局日前討論是否增配電槍,引來不少警員反對,擔心會影響公眾對警察的看法及信任。對比香港,實在可笑。

電槍每支價格約為200英鎊,警員只需要一天培訓即可使用,但在香港,就算培訓完警方仍是會濫用暴力。Axon Enterprise的言論同時反映,電槍能極方便執法人員濫用暴力,先射水炮及後以電槍加大攻擊,先以電槍擊暈你及後暴打為所欲為……除非你是 《One Piece》的路飛,或是「硬膠仔」,否則,防電膠衣都未必有用。
註:
- USA: Stricter limits urged as deaths following police Taser use reach 500 (Amnesty International, 15/2/2012)
- Improper techniques, increased risks: Deaths have raised questions about the risk of excessive or improper deployment of Tasers (The Washington Post, 11/26/2015)
本文獲授權轉載,題目由編輯所擬,原文請看作者Medium。
相關文章:
責任編輯:Alex
核稿編輯:Kayue
Tags:
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