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報專題》我是查理嗎:當人們喊著自由與平等,那是誰的自由?誰的平等?

《街報專題》我是查理嗎:當人們喊著自由與平等,那是誰的自由?誰的平等?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是查理」表達了捍衛查理所擁有的言論自由,然而,這究竟捍衛的是什麼?

文/ 鄧婉晴、楊潔

2015,在期待好運好事的新一年起始,1月7日卻發生震驚國際的法國《查理週刊》被襲擊事件。很快地,「我是查理」的口號和標籤在社群媒體和第二天即湧現歐洲各地的大規模街頭遊行中,遍地開花。

人們高舉「新聞自由不應有代價」、「我不怕」、「筆比箭鋒利」的牌子。那是「殺了一個查理,還有千千萬萬個查理」、「你不能把你不想看見聽見的都殺死」的尋求正義之舉。

但是,這個口號隨即也引發爭議,皆因捍衛查理,到底是捍衛什麼?查理成了一個符號,是正義、是言論自由,是諷刺藝術、是法國與歐洲視為核心的民主價值、還是有其它意義?

在這件事情上,《街報》編輯團隊在閱讀不同評論觀點以及內部討論中,越挖掘越發現若不從單一或單元角度來看這起事件的話,查理事件的討論面向可涉及言論自由、多元文化、平等差異、普世價值、宗教自由、文化霸權、伊斯蘭教義支派等種種糾葛與淵源,是如此複雜與交織在一起。

我們惡補了許多功課,包括法國立國過程、伊斯蘭發展、馬來西亞回教化等背景,思考與本土的影響與關係,努力地想要說出一個所以然。可是,很困難。最後,我們決定呈現對這件事情瞭解的「過程」,或許在未誕生一個既定的答案前,能否提出更多引人省思的問題與觀點,也是很重要。

崇尚言論自由的法國,穆斯林在其國內是少數族群;相反地,穆斯林為馬來西亞最大族群,言論自由處處受打壓,這起事件放在本土脈絡中,可以如何思考?我們訪問了法蒂亞(Fadiah Nadwa Fikri),嘗試從這位穆斯林人權律師的身份認同與思想背景窺看一二。

絕對的言論自由?

《查理週刊》事件發生以後,許多媒體紛紛重登《查理週刊》的漫畫,以表達堅定和憤怒的立場,也展現拒絕恐懼的態度,以避免發生寒蟬效應。但事後不久,另一股聲音「我不是查理」登場,帶著更深沈的提問與質疑,要人們在憤怒之余,思索「言論自由」 的大框架底下更複雜的問題。

不認為自己是查理的人,覺得屠殺行為固然需要譴責,但同時也不認同《查理週刊》在處理漫畫上的角度,即對特定群體欠缺敏感和狂妄態度和立場。

因此,首先激起討論的是,是否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包括仇恨言論是否被言論自由所保障?還是應該有所限制,無論是自我強加的還是以其他方法限制?

許多西方領導和主流媒體的立即回應是,言論自由不應受任何限制。各國領導除了以「野蠻」(barbaric)、「卑劣」(despicable)、恐怖主義來譴責兇手即屠殺行為以外,都在強調媒體與個人言論自由的權利必須捍衛,因為那是民主國家應有的最基本元素:你可以不認同他的說法,但是你必須誓死捍衛他說話的權利。

(網路大肆流傳的一支箭斷了,會生出兩支筆的意向,在說明言論自由是殺不死的。)


有趣的是,在民主與言論較不自由的國家,如中國及馬來西亞,則多認為言論自由需要有所限制,要避免衝突,各族人民就應該互相尊重包容,不得傷害感情。在馬來西亞,主流的意見也多為強調宗教的敏感性,應尊重、負責任與中庸。由此可見,言論自由的程度和定義,依據國情而變動。

如果言論自由的權利是讓每個人都能說話,那麼這裡的問題就會是:是不是所有人都有平等發聲的機會與平台。少數群體若在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地位上屬於弱勢時,其權力不平等的結構,往往導致強勢的一方擁有絕對的說話權力與詮釋權。

或者,在捍衛絕對的言論自由的同時,我們也必須不能回避,且要努力正視「弱勢有發聲的可能嗎?」、「弱勢如何發聲?」這個問題。

諷刺文化的極限?

台灣教授笵雲在FB提出:對弱勢群體的反諷極限,和對優勢群體的反諷極限應該一樣嗎?有一評論也提問:「在法國開基督教的玩笑」與「在法國開伊斯蘭的玩笑」,這兩件事是相同的嗎?

捍衛查理嘲諷有理的一方認為,嘲諷作為一種表現手法,原本就有反轉願意的特性。嘲諷漫畫有兩層意義,看似是嘲諷的對象,其實正正是在反映於讓人看見他們被嘲弄的處境。

人們必須在法國社會的脈絡里,才能準確地看見背後的第二層意義。《查理週刊》僅僅在嘲弄極端分子,而不是整個群體。在嘲弄極端穆斯林的作為之際,他們也在幫助人們區隔與分辨中庸及極端的群體。

但是認為查理嘲諷過分的一方,認為嘲諷的原意是讓無權者用來嘲弄當權者的一種反動工具。但《查理週刊》嘲弄的對象,雖然也包括天主教及其它題材,但矛頭還是多指向相對弱勢與少數的伊斯蘭、同性戀、黑人群體。

嘲諷漫畫一再利用某族群或宗教事件的特徵來讓人記住或聯想的特性,會間接加強社會上對該目標對象的刻板印象。例如當《查理》一再以炸彈、保守、盲從等隱語來指向穆斯林群體,社會對該群體的刻板印象也會不斷加深。

(影片:《查理》是份怎樣的雜誌?)

世俗主義是普世價值?

有報導指出近期法國社會自《查理週刊》事件後,反伊斯蘭情緒愈發強烈。這個脈絡必須放置在法國歷史發展來理解。《查理週刊》事件除了傷害他們所重視的言論自由,同時也抵觸了法蘭西共和國的精神「自由、平等、博愛」。

法國經歷整個19世紀的世俗化過程,其世俗主義的誕生就是對抗當時強大的天主教會勢力,1905年法國通過立法,規定宗教組織不能介入公共政治生活,其中包括公民不能在學校或工作場域佩戴宗教象徵;2004年進一步立法明確規定相關條規,穆斯林學生或教師因戴頭巾上學而遭拒絕進入校園,引發爭議;2011年法國正式執行禁止在公共場所戴蓋著面部的飾物,包括伊斯蘭蒙面布卡罩袍(BUR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