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這個問題,一直都是反同運動的「草船借箭」

「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這個問題,一直都是反同運動的「草船借箭」
Photo Credit: Gleb Garanich / REUTERS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反同運動持續提出這個看起來無害、看起來可以自信地回答的提問,事實上就是要用來反對同志,就是要鞏固異性戀的常規性。屆此,「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與其說是個科學問題,不如說是論述策略的問題;它本身就充滿異性戀的偏見,要求所有與其相異者自行舉證。

文:黃品學

從天而降的跨虹者

去年(2019)下半年,反同者持續採取的反制行動中,有一項表面上特別有新意,即他們組成「國際跨虹聯盟」(註一)。10月21日趁著國際人權協會的年會,亂入圓山飯店「快閃」,要求大眾重視這些過去曾有LGBT族群經驗的「跨虹者們」,不斷爭取卻被忽視的「人權」;同時,反同團體也出版了一本新書《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紀錄跨虹者們的故事,風向新聞的網站上大肆宣傳這本「關心LGBT族群需要看的書」。

雖然排場壯觀,但跨虹者其實是老調重彈,也是台灣的反同運動成功地輸入美國反同論述的一項。美國早自1990年代以來就有「前同志(ex-gay)」的運動,如走出埃及等基督教保守組織,推動性傾向扭轉治療。2014年反同團體推出「後同志」,而當今2019年的「跨虹者」,不過是前同志、後同志、性傾向扭轉治療的變體。略有新意的是,隨著反同者越來越熟悉進步運動的論述策略,在「跨虹者」的這次「勇敢現身」裡,他們要求將同性戀「蛻變」成異性戀的故事納入性別教育,把自己塑造成一群有待關懷的邊緣群體,訴求公眾的意圖毋須多言。

另一件值得關注的行動是《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此書的出版,反同者毫無保留的下了這幅標題——「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這是個什麼樣的提問?這個提問有問題嗎?有問題的是誰?本文試圖回答這些問題。然而我不會在文中詳細反駁反同運動的論述缺漏——這是任何一位同運支持者都能做到的事,反之,我將把「跨虹者」的出現置於同運與萌萌長久以來互動的脈絡下檢視,而我認為這一次新的策略不只是再一次顯示了反同運動的惡意與歧視,也暴露了同運或者同運支持者的盲點。

所以,是天生的吧……?

反同者的提問:「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不只是要挑動反同者與對同志疑慮者的神經,也是要拿來問同運支持者的問題。在同婚正反雙方對峙高峰的那段時間裡,反同運動/護家運動引用了很多「科學文獻」來支持自己的論點:同性戀不適合養小孩、同性戀可以改變而非天生……等,而平權支持者也不忘回擊,詳盡地指出他們濫引誤用之處,反同運動惡意扭曲科學研究的真面目在同溫層裡被剝的一乾二淨。但關於「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的這個問題,反同者並不只是惡意扭曲研究結論而已,因為「同性戀是天生的」的主張,其實也不完全正確。

依據王秀雲老師一篇文章的整理(註二),1970年代美國同運的主戰場之一是同性戀的去病理化:當時同性戀仍被視為是一種「性變態」或精神疾患,最後在同運的努力下,成功促使美國精神醫學會與美國心理學會分別於1973與1975年將同性戀自疾病之列除名;而同時期的台灣,並未如此激烈地環繞此議題產生衝突,醫療體系對美國去病理化的趨勢的受納也不一,歧視問題仍然嚴重。

「同性戀是不是一種病?」與「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兩個問題,實為一線之延伸,最直接的關聯是:「因為同性戀是天生的,所以同性戀不能算是一種病」。目前科學給出的答案是:性傾向很有可能有生物基礎,但決定性傾向的包含很複雜的生物與環境互動的機制、後天的心理的、社會的各種過程。

然而,「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的這個問題,從來沒有被好好「解決」,並不是因為科學給出的答案不「政治正確」,問題在於「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個不那麼正確的命題,成為政治正確。簡單上網搜尋一下,除了反同者引用科學研究來說明「同性戀不是天生的」,也可見許多語調歡欣鼓舞人、仿若支持平權的主張科學研究找到「同志基因」的新聞。但我認為這並不是平權的勝利,而是身陷反同者的圈套。

「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的提問,不是反同運動的發明,是最初環繞在病理化/去病理化之爭的種種抗爭與反制雙方互動下的遺緒。同性戀的「正當性」問題被重新包裝成一個友善的、全新的「科學」問題,而且不只反同方要搶答,支持平權方也樂於探究——不如說是兩方的一個詭異共識。然而,這個問題不應該被回答,反之應該被戳破、被瓦解。

這個問題從「疾病/非病」之分,轉而預設了「後天/先天」的二分,而「後天」被等同於「不自然」、「偏差」、「可(且應)被改變」,或甚至是種「選擇」(即使當今選擇論顯然已經失勢)。這種區分被放在異性戀常規性(heteronormativity)底下——也就是異性戀預設自身「不證自明」、「全然天生」、「自然又合天理」——「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的問題儼然登場。

以上簡單的分析可以指出這個提問的幾個嚴重問題:首先,性向的生物基礎為何,的確可以是個科學問題,但它只質疑同性戀的天生性,不問異性戀(註三);再者,它讓這個問題顯得好像要問「同志基因」存不存在(潛台詞是:有則為妖,無則成佛——或者上帝的選民)。從剛剛簡述的科學發現來看,性向的確可能有基因或生物基礎,但這並不完全如此,後天和先天成因都有。

即便如此,我們仍然可以說同志是人類的一種「自然」存在方式,自然並不完全等同於天生。那麼為何同志的支持者這麼喜歡主張同性戀是天生的?以互動的角度來看,每個同志對於自己的性傾向的主觀經驗,都無庸置疑是「自然」的,對大部分人而言,不是選擇也不是病態,而是自然而然地經驗到種種的身體感覺與情慾;但許多人在描述這種主觀經驗時,無感地接受了異性戀常規性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