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台灣人的健保費是否公平?該不該調整?6個QA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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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短期返國復保再出國停保者約有6.1萬人,短期返國復保期間總保險費收入約3.16億元,就醫的總醫療費用約2.82億,立委溫玉霞以此指出,這些人並沒有「拖垮」台灣健保。
近日「COVID-19」(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疾病,以下簡稱武漢肺炎)引起各界對海外國人投保健保問題的關注。多數住在國內的民眾,每個月要繳納的健保費,是以收入為計算基準,按照健保署所設計的保費級距規則,收入越高,每個月需繳交的健保費就越多。
然而有許多長期不住在台灣、也不在台灣工作並繳稅的海外台灣人,他們的健保費大多附台灣的眷屬加保、或是出國時停保,短暫回台時再加保,而沒有依附眷屬的,則被歸類為「無職業地區人口」,由戶籍地的區公所協助投保。
這些人可能在海外有很高的收入,只繳相對少、每個月不超過1000元的保費,就能享有台灣的高品質和低收費醫療,例如藝人黃安,長期在中國工作但生病時會返台就醫,就多次引發輿論不滿。因此海外台灣人的健保費議題也因為最近的武漢肺炎疫情,展開了「不公平」的輿論批評和討論。
早在2017年,就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議,「全民健保,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提案雖然通過,當時當時衛福部則曾考慮將停保制度廢除或限縮停保制度的修正方案,不過最終法案在立法院遭到擱置。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日前提出,國內的健保費有分級距,但海外卻沒有分級,全部都繳基本保費,他將修法提案處理這個議題。
Q1.全民健保的「保費」是怎麼計算的?
目前健保分為公務員和志願役軍人、私校教職員、公民營企業僱員、職業工會會員、自營業主和專門技術人員、農漁會及水利會會員總共6大類,每類資格的保費計算方式都不同,目前國內最多數人適用的計算方式,原則都依照其收入的級距來計算。
無法歸類至前6大類的族群,就稱為「第6類榮眷及地區人口」,例如榮民及其眷屬,以及在台灣沒有職業的人。「第6類」繳交的,是以最低級距來算的健保費1249元,其中政府負擔40%,自己負擔60%,等於一個月須繳交749元保費。上述在海外的台灣人,若沒有將其健保依附在眷屬下,也會被視為「無職業地區人口」。
Q2.現在提出修法,要怎麼修?
民進黨林俊憲日前在臉書上提出,應該新增「第7類」,納入有以下條件的人:
- 一年未在台住滿183天
- 無法提出收入證明
- 沒有繳稅紀錄者
林俊憲最早提出,應該將此類人「推定為最高級距」,且自行負擔政府以及國內雇主所補貼的金額,因此每人每月須向健保基金繳交「無補助」後的金額,可能會多達1萬2000元。
這個數字由一般有受僱者之民眾所適用的健保負擔金額表最高級距所估算出來:本人負擔(2561元)+投保單位(通常為公司)負擔60%(8246元)+政府負擔10%(1374元)=1萬2181元。
林俊憲現後來與健保署進行進一步討論後對外說明,健保署解釋,為了防止雇主歧視眷口數多的受雇者,這份級距表中,投保單位負擔的8246元,是包含「平均眷口數」(自105年1月1日起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61人)的結果,才有了多達1萬2000元的數字。
假設新增「第7類」,目前推算出的金額為本人全額負擔8563元。
健保署的解釋是,這類人的保費要「全額自費」,沒有雇主負擔與政府補助,就不需要平均眷口數,現階健保署以國內「雇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自行執業者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的負擔金額表,最高收入來計算,目前推算出的金額為8563元。
林俊憲表示,這次他提出的草案,將授權健保署自行設計投保金額負擔表,根據不同收入級距,設計相對應應繳交的保費。只要誠實申報收入,就依收入繳交對應保費,目的是為了杜絕「高收入低額保費」情形。若在海外已退休、無收入的台僑,也可以申報為「無所得」,也有相對較低的投保金額。
Q4.他們既然不住台灣,應該要「除籍停保」嗎?
有些海外台灣人,雖然長期並未住在台灣,但在國外期間,依然依附台灣眷屬加保。林俊憲也認為,這樣不合理,依附親屬在國內,依附者應該要有居住事實。
假設是出國就停保、短暫回台灣時立即繳錢復保,等於中間很長一段時間「沒承擔共同責任」卻仍享有健保。他建議關於「除籍停保」與「出國停復保」制度可一併修正。
目前除籍停保制度:
出國2年後被除籍即應退保,退保後於2年內恢復戶籍,可立即加保。林俊憲建議應該修正為須「設籍滿6個月」才可加保。
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可選擇「停保」,返國立即復保;健保署則建議,取消「出國停保」的規定,未來除非「出國2年被除籍」,否則一律應該長期納保。
Q5.反對修法的人,他們怎麼說?
國民黨的台商代表立委溫玉霞表示,《健保法》的初衷在保障全體國民及生活在台灣的人的健康與就醫,前者是指中華民國國籍者,後者包括在台有居留權的受僱外籍人士(外勞),如果修法把海外台灣人的保費調高10倍餘,不僅加重這些人的負擔,他們的保費數倍於外勞及外籍人士,將製造更大的不公與歧視。
溫玉霞也指出,依據去年健保署的統計,2017年短期返國復保,再出國停保者約有6.1萬人,短期返國復保期間,總保險費收入約3.16億元,就醫的總醫療費用約2.82億,總保險費收入略高於健保所支出的醫療費用,這些人並沒有「拖垮」台灣的健保。
世界台商總會則透過聲明表示,這是為了「少數特例」修法,後果可能會牽連上萬海外台商、外商台籍幹部、留學生和僑胞的就醫權。現在各地台商都紛紛表達不滿,認為政府嚴苛限缩健保,將傷害廣大旅居海外台商、僑民權益,並影響商界對中華民國的向心力。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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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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