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文物」格離你並不遙遠:淺談數位典藏與應用如何融入生活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數位典藏早已出現在人們的生活周遭,但數位典藏的價值尚未全然被人們所理解。有時我們會忘記,透過數位典藏資料庫即可欣賞幾十年前需走進博物館才能看見的文物,是數位時代居民獨享的特權。
說到「文物」,出現在你腦海中的畫面是一顆鮮嫩欲滴的翠玉白菜?還是布滿鏽斑的古代青銅禮器?或許你覺得文物的距離非常遙遠,就算看見象徵著歷史的文物,也總隔著一道玻璃。
但如果你用過「朕知道了」紙膠帶,看過故宮小編整理的五種跨年方式,就會發現其實文物離你一點也不遙遠。透過數位典藏及各種加值應用,文物也可展現它們不同的「人格」/「文物」格,並輕易地融入人們的生活中。
Dr. Jekyll的藥水:數位典藏
數位典藏資料庫中的藏品與圖書館中的館藏不同,所收藏的不是實體書本,而是數位資訊,往往包括文物的影像檔案及其相對應的文字描述資料(即所謂的詮釋資料,metadata)。
數位典藏是將具有人文歷史、自然生態、科技工藝等價值的典藏資源,以數位形式保存,並加入描述典藏品的詮釋資料,以利日後的整理與應用。
數位典藏除了可以更完整的收藏文物,更重要的是將文物進行應用,達到推廣文化的效果。應用方式有許多種,包括:製作新的商品用以販賣,或者製成教材並推廣相關文化。我們可將這些數位藏品所展現的不同面貌視為其多重「文物」格。
第一重「文物」格:數位典藏的加值應用
以國立故宮博物院為例,擁有全國最豐富文物典藏的故宮,不僅是數位典藏領域中的執行先鋒,也是數位典藏加值應用的翹楚。
故宮曾製作過卡通「卡滋幫」,運用故宮典藏品〈戲嬰圖〉中的孩童造型與特徵,設計成卡通中的人物。卡通中的場景也多處融入東方元素,比如透過哪吒與太極,使觀眾可以隨著角色互動與故事發展,認識中華文化中常見的符號。與大量使用符號的卡滋幫相比,「四季故宮」展覽的重點則是互動科技,讓觀眾聽見朗世寧〈桃花圖〉中的燕鳴啁啾,或穿越冰天雪地,走入文徵明的〈關山積雪圖〉中。
除了直接典藏文物,透過重整文物來展現特定人物的精神與形象,也是數位典藏的範疇。舉例來說,桃園龍潭的客家文化館擁有豐富的台灣歌謠之父鄧雨賢相關文物資料,也對此進行不少數位典藏加值應用。比如將照片與唱片結合重製成有聲書,使讀者可以沉浸在〈雨夜花〉、〈望春風〉等經典歌曲的旋律中,一邊認識鄧雨賢的生平故事。
這些以科技對數位典藏進行加值的文創商品,讓觀眾看見珍貴的文物,也能讓大眾以平易近人的姿態貼近這些傳承文化的作品,了解作者心境與作品意義。更有甚者,可以跨越語言,即使是對中國文化不熟悉的觀眾,也能理解作品的價值。
第二重「文物」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的結合
除了製作文創產品,將數位典藏結合數位學習,也是常見的應用方式。比如課本上的文物圖片,或講解歷史的教學影片,都是讓人見到數位典藏內容的方式。
在進行這種應用時,有時會遭遇資訊不明確的問題。由於儲存於資料庫中的數位典藏資料多看重主題層面的描述,比如典藏品的著作權與使用權、數位化的過程等,與教師在選擇教材時所需了解的層面不同,教師製作教材可能需要了解該文物的相關歷史與文化狀況、使用所需的技術、適用年齡、與其他教材間的關聯。觀點上的落差,使得數位典藏的資料庫不一定能滿足教師的使用需求。
這些問題可以透過數位典藏系統與數位學習系統的整合,使教師能更方便地取用數位典藏資源。而這兩種系統的整合,更是數位學習能否推動成功的關鍵。如何使不受時間地點限制的數位學習更加普及,以及如何建立更豐富的數位學習資源,都是數位典藏單位可以思考的方向。
Mr. Hyde的教誨: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
由於文物都是典藏單位所有,在授權與應用上也需要一套明確的法律規定,為了避免版權與金錢上的糾紛,在進行應用前,也須特別留意數位版權。經過數位化處理後的其他行動,也都需要在版權的規範下經過交易與授權,才能合法使用。這些過程被稱為「數位版權管理」,亦即使數位內容可以在高品質、高價值與不被侵權的前提下,進行應用或傳播。
在數位科技高度發展的今日,也已開發出數位管理系統,用以儲存龐大的數位典藏資料庫。數位管理系統具有多種身分,能提供內容、傳播內容、亦可協助使用者使用內容,最後對使用行為收取版權費用。
數位管理系統使得具有歷史價值的典藏能被便利的使用,並在收取版權費用上達到自給自足。除了典藏機構可以擴大典藏,也能使這些經年累月累積的人類共同財產能得到更好的發揮,對未來知識的發展做出貢獻。
名為Billy:文物價值
數位典藏早已出現在人們的生活周遭,但數位典藏的價值尚未全然被人們所理解。有時我們會忘記,透過數位典藏資料庫即可欣賞幾十年前需走進博物館才能看見的文物,是數位時代居民獨享的特權。
數位典藏追求的不僅是文物的保存,更是替未來的知識發展做鋪墊,傳承並延續文化。數位典藏內容也需要在版權與典藏單位的維護之下,才能完整地發揮它的價值。
參考文獻
- 余顯強(2004)。歷史性新聞報紙數位權利管理知研究。圖書資訊學刊,2(1),73-83。doi:10.6182/jlis.2004.2(1).073
- 莊育振、楊東翰(2010)。鄧雨賢數位典藏加值應用系統─以文化產品設計為例。圖書資訊學刊,8(2),95-123。
- 陳昭珍、葉建華、鍾季倫(2003)。典藏素材與學習素材系統整合設計之探討。圖書資訊學刊,1(3),41-58。
- 陳蕙芬、楊燕枝(2016)。文物典藏到文創產品的價值創造─以故宮與頑石合作案為例。圖書資訊學刊,14(1),115-149。doi:10.6182/jlis.2016.14(1).115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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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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