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事件之謎:誰是金君?》:反抗軍是北韓策動的嗎?從一張照片談起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前陸軍上校池萬元長期研究光州事件,聲稱光州事件是由北韓秘密派遣的特殊部隊偽裝成大學生,煽動人民而引發的動亂事件。池萬元利用辨識系統比對當年的照片,指出一位站在軍車上的青年領袖,就是北韓農業部長金昌植。
《光州事件之謎:誰是金君?》是2018年上映的一部韓國紀錄片,事件背景在1979年10月26日,韓國實行獨裁統治多年的總統朴正熙遇刺,隨後政府宣布從10月27日凌晨4時起在全國大部分地區實施戒嚴,以免朝鮮人民軍趁機南侵。陸軍少將全斗煥趁著這個混亂時期發動政變,取得最高的軍權,並於1980年5月17日擴大戒嚴。
光州市民發起抗議活動,質疑全斗煥的政權正當性,並要求民主化,但當時實際已掌握政府最高權力的全斗煥下令武力鎮壓這次運動,造成大量平民和學生死傷。
反抗軍是由北韓策動?
前陸軍上校池萬元長期研究光州事件,其聲稱光州事件是由北韓秘密派遣的特殊部隊偽裝成大學生,並煽動人民情緒而引發的動亂事件。池萬元利用辨識系統比對當年的照片,指出照片上一位站在軍車上,戴着頭盔、手握機關槍的青年反抗領袖,就是北韓農業部長金昌植本人,並命名其為「第一光殊」(北韓特派至「光」州的特「殊」隊員)。這個比對的結果,讓韓國社會部分保守勢力確信當年事件是由北韓引導的推論無誤。
但是池萬元所使用的辨識系統,僅是很粗糙的透過臉部輪廓及部分臉部特徵,就認定相片中的男子就是北韓高官,實有許多爭議。而且他們聲稱透過系統辨識出當時共有600位「光殊」在場,這麼大量的人數,難道當時處於戒嚴時期的韓國能夠如此輕易被滲透?他僅透過模糊的照片比對就可以信誓旦旦的指出何人是「光殊」,一直沒人直接跳出來反駁的原因,可能只是因為照片裡的那些青年早在武力鎮壓之下失去了性命。

反抗領袖是何人?
如果那位疑似是反抗領袖的青年不是「光殊」,那他到底是誰?在導演不斷探訪之下,終於找到了一位認識照片中人物的女士,那位「第一光殊」被她稱為「金君」,以前是她們家所開商店的常客,父母雙亡後就跟幾個同伴以拾荒維生,直到戒嚴時期的武力鎮壓,他們才因心生不滿而上街抗爭,並在這之後就消聲匿跡。
在探訪的過程中,導演不斷地尋找當時參與光州事件的民眾,他們也在訪談之中,一一回想起這段痛苦的回憶。軍人在路上當街毆打民眾,就算是沒有參與反抗軍的民眾,只要他認為你是,就能直接打到頭破血流。而且為了殺雞儆猴,有許多上街抗議的青年也被當街射殺,當時參與反抗的青年們都是抱持著隨時會死亡的心情與政府、軍隊抗爭。當時的景象深深的他們內心留下陰影,就算已經過了30幾年,有人還是會被當時的惡夢嚇醒、有人上美容院堅持不洗頭,只因他不敢在視線不明的狀況下被人碰觸⋯⋯

歷史的真相不應該被扭曲
當時的韓國處於戒嚴狀態,政府嚴格控管新聞媒體,就算有記者冒著風險鋌而走險去到抗爭現場拍攝,當時參與社會運動的青年學子們大多也不願意入鏡,所以僅留下有限的照片記錄當時的情景。韓國保守派便抓著這一點,延續當時韓國政府所編造的「抗爭事件其實是北韓的侵略任務」說詞,企圖扭曲事實,掩蓋以武力血腥鎮壓爭取自由民主制度平民的真相。
光州事件,有如臺灣的228事件、美麗島事件一般,如今大家所在追求的都是要還原當年的真相,還給被害人公平正義。這些事件皆成為歷史的一部分,當時行為不論目的與結果好壞,都應該完整的留給後世評價,而不是企圖掩蓋、甚至捏造虛假的事實來合理化過去的所作所為。唯有面對真相才能夠有所改進,社會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與進步。
- giloo的《轉型之後:記憶如何正義?》完整片單請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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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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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