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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號房」事件後:除了將罪犯抓起來,該怎麼防治兒童性虐待?

「N號房」事件後:除了將罪犯抓起來,該怎麼防治兒童性虐待?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一份文獻顯示,人們「願意」採取行動來防治兒童被虐待,然而,此意願並不保證人們目睹兒童被虐待時真的會立馬採取行動。美國的一份調查顯示,92%的成年人說如果他們目睹孩童們受到虐待,會立即採取行動,但實際上,真正採取行動的只有其中的34%。

文:葉奕均

近幾天,韓國的「N號房」事件震驚了全世界。在得知此訊息的當下,我非常的難過和憤怒,沒想到此罪犯們的作為是如此的下流和厭惡。之後,我和身邊有些朋友開始討論此事件,大家對此事件的看法大多都一致,她/他們認為,罪犯們必須被繩之以法、國家需要公開罪犯們的照片和基本資料。相信各位對此事件的看法都和我的朋友們相似,但除了將罪犯們繩之以法,我們是不是也該進一步防治性虐待事件的發生? 我相信,性虐待的防治宣導,人人有責,也必須被實踐。

此事件的受害者們經歷了詐騙、引誘和威脅,但事後,韓國政府要如何照顧身體和心靈重度受創的她們?人民在青瓦台網站發佈「公開所有犯罪者個資與照片」的請願書,除了要確保國家人民的安全,此舉動是否能有效助於所有女性受害者們得到求助管道和完善輔導?

再來,也是我最想弄明白的,誰有責任保護其中的16位未成年的女性受害者們?年齡最小的受害者僅11歲,除了警惕她未來必須謹慎保護自己,社會是否也得實施預防性虐待之教育給她和其他同齡的孩童們?這個社會到底認不認為「兒童性虐待」是一個嚴重的議題?「兒童性虐待」到底能不能有效預防?我們該如何減少「兒童性虐待」事件的發生呢?父母們該扮演什麼角色?各位,如果妳/你目睹了兒童(們)遭受性虐待,妳/你會即時採取救援行動嗎?【註】

在這篇文章中,我想針對「兒童性虐待(child sexual abuse)」做個進一步的探討,我將與你/妳們分享我在學術文獻中找到的資訊,此資訊能為分3大部分:

  1. 社會和「兒童性虐待」
  2. 如何防治「兒童性虐待」的發生
  3. 給台灣人民的話

在進入這篇文章的主題前,我將簡單地介紹韓國的「N號房」事件。

韓國的「N號房」事件

《BBC NEWS中文版》的報導中,記者提到,「『N號房』通過聊天應用程序Telegram進行運作,一些用戶在該程序上建立了多個聊天群,將對女性進行性威脅得來的視頻和照片等有償分發在聊天群中。為了躲避搜查,犯罪者提前建好多個聊天群,不斷新建、解散聊天群,並分別命名為『1號房』、『2號房』等,因此被統稱為『N號房』。」

記者也寫道,「多名嫌疑人製作並分發非法拍攝的女性性剝削視頻和照片,很多女性甚至被稱為『奴隸』。」因此,「『N號房』事件曝光後在韓國引發公憤,短短幾天內已有超過250萬人在韓國問政平台『青瓦台國民請願』上請願,要求公開群聊參與者信息,創下了韓國歷史上請願人數之最。』

在此篇報導中,記者也點出了調查結果,「目前,警方已查明有至少74名受害者,其中16人為未成年人,最小年齡的受害者僅為一名11歲的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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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AP / 達志影像
遭記者圍住的即是營運N號房中「博士房」的趙主彬。

另外,在進入文章主題前,我也要藉由「全國兒童創傷壓力網絡」(The National Child Traumatic Stress Network)是如何定義「兒童性虐待」,來解釋此專有名詞。

根據「全國兒童創傷壓力網絡」提及,「兒童性虐待是指兒童與成人(或與另一個兒童)之間的任何互動,其中兒童被犯罪者或觀察者用為進行性刺激的對象。性虐待包括接觸性行為和非接觸性行為。非接觸行為包括窺淫癖(試圖看孩子的裸體)、暴露癖,或把孩子暴露於淫穢作品中。」

社會和「兒童性虐待」:人們願意防制兒童被虐待,但不見得馬上做出行動

在一篇學術文獻〈Hidden Protections: Identifying Social Norms Associated with Child
Abuse, Sexual Abuse, and Neglect〉
中,學者們指出了與兒童性虐待相關的社會規範。此文獻提出之結果,為防止虐待和忽視兒童的「社會規範」宣傳運動提供了關鍵的訊息。

在這裡,我將先說明學者們是如何定義「社會規範(social norm)」的。

學者們寫到,「儘管定義不同,社會規範被認為是一個群體的主流態度、期望和行為,或一個特定群體或社會的『可接受標準』。社會規範影響著人們在特定情況下的思維方式和最終的行為方式,人們無法脫離社會規範所訂定的社會標準之框架。」

在此篇文獻中,學者們表示,「兒童遭受身體虐待、性虐待和/或忽視可能對個人的精神和身體健康產生終身的負面影響。孩童們應該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中,這樣他們才能健康地發展,並充分發揮自己的潛力。因此,我們(社會)有必要重新制定政策,並在兒童和家庭生活的規範中,優先預防兒童虐待事件的發生和提供救助管道。」

為什麼社會規範要重新被訂定?學者們指出了兩大研究結論:

  1. 關於虐待兒童和忽視兒童的嚴重性和預防,社會有很強的規範,人們也能準確地意識到這些規範。但是,一般民眾似乎並不認為「虐待」和「忽視」童兒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2. 有充分的證據表明,救助「受虐待」和「被忽視」的兒童之意圖,與社會規範以及人們對此規範的理解有關。在這,學者們特別指出:(1)人們願意採取行動來防治兒童被虐待。(2) 然而,此意願或意圖並不保證人們目睹兒童被虐待或被忽視時會立馬採取行動。

為了要清楚地解釋他們提出的結果,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例子:在美國的一個調查報告中,92%的成年人回應說,如果他/她們目睹孩童們受到虐待或忽視,他/她們會立即採取行動,但實際上,真正採取行動的只有其中34%的成年人。

在此,學者們表示,這項調查的結果顯示,有幾個原因可以解釋為什麼人們不去採取救援行動,儘管她/他們有意圖防治兒童性虐待。這些原因包括害怕孩子的處境變得更糟、害怕自身安全不保、害怕行凶者的報復,以及不知道該說什麼或做什麼。

緊接著,我找到了另一篇學術文獻。此文獻最終能帶領我們去盡我們的社會責任。

「兒童性虐待」防治之建議:在事發前就預防

根據這篇學術文獻 〈Preventing child sexual abuse: A systematic review of interventions and their efficac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的記載,學者們表示:

「現今,在如何解決兒童性虐待問題上有著一個轉變:人們越來越希望在虐待發生之前就預防它,而不是在發生後才集中精力做出更好的回應、減少被傷害和持續創傷的可能性。因此,這個轉變也間接說明了一件事:對那些不在執法範圍內工作的人們來說,實施性虐待防治工作也是相當的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