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N號房」事件連署群情激憤,是為了「拯救」還是「報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大家連署真的是為了拯救被害人嗎?抑或是抱持著想讓加害人受到懲罰的報復心態?若大眾只是以「報復」作為目的,那悲劇仍會不斷發生。
文:涂語晅
韓國「N號房」事件,一起令人髮指的網路性犯罪案件。是在數個以「N號房」命名的Telegram聊天群組裡,散布女性(包含未成年女性)遭脅迫所拍下的性愛及性虐待影片。儘管加入聊天室需要付費,觀看者仍高達27萬人。隨著這件事的曝光,韓國社會更是充滿著不安與憤怒。但在群情激憤之餘,我們應以理性的方式去反思以下幾點問題。
我們關心的是加害者還是被害者?
N號房事件被揭露後,有許多人至「青瓦台請願網」連署,除了要求公開N號房嫌犯的個資,也希望能公開N號房會員們的身份。第一項請願已突破250萬人,第二項則有將近200萬人連署。而嫌犯趙主彬日前也於媒體相機前公開亮相。但這麼做被害者就得到保障了嗎?
我們應思考的是,大家連署真的是為了拯救被害人嗎?抑或是抱持著想讓加害人受到懲罰的報復心態?若站在報復的角度,就算如此行為可能毀掉加害者的人生,仍然無法讓被害者的心靈得到平復。若大眾只是以「報復」作為目的,那悲劇仍會不斷發生,被害者也無法得到拯救。
關注被害者:為什麼被害女性不敢求助?
我想這個問題可以從三個層面去分析,第一個是「檢討被害者」。事件爆發後網路上卻出現「誰叫她們先上傳這種影片」等類似的留言。而這起事件中,許多被害者又是未成年女性,她們還處於對「性」感到迷惘和無知的年紀,此種責備只會讓她們更認為是自己的錯。同時,檢討被害者的言論也會壓抑受害女性勇敢講出自己的遭遇,並讓罪犯繼續潛逃和滋長,造成更多悲劇的發生。
第二個是「權力關係」。許多人說N號房事件反映了韓國的「厭女文化」。但我認為與其說厭女,倒不如說有些男性其實是打從心底認為女性本身就比較卑微、比較次等。這些男性視自己的性器官為「權力」的象徵,他們認為女性本來就應該服從,因為女性的身體是他們的所有物,甚至他們喜歡看到女性害怕的樣子。
這樣的心態不只反映在N號房內要求女性在身上刻下「奴隸」字眼的影片,也反映在「鄭俊英群組」事件中對受害女性評頭論足和侮辱的話語中。就是這種男性認為自己有權力,並將女性視為「物」而非「人」的心態,造成女性不敢反抗。服從,似乎是女性在面對這些「權力」時還能自保的方式,反抗似乎只會帶來更大的傷害。
第三個是教育觀念。女性從小就被教導要好好保護自己,不要穿得太暴露、不要跟陌生人講話、不要不聽話。也被教導要保守,不要對性有太多認識,也不要去跟別人聊性。但為什麼是女性「不要」做這些事?為什麼是女性要保護好自己,不是男性要學會尊重女性?為什麼男性可以把性當成一種炫耀,女性卻只能像秘密一樣談論著性?
就是因為這樣的教育觀念給了男性們藉口,認為是因為女生怎樣所以男生才怎樣,就像「因為她上傳這種影片,所以才會被虐待」。這也會讓女性認為是自己沒有保護好自己,而不敢求助。此外,男性對性可以很驕傲的談論,但女性似乎就要對性感到羞恥和丟臉。也因此許多加入N號房的男性並不認為自己有錯,反而認為女性自己要檢討,這也是造成受害這不敢求助的理由之一。
想要減少「被害者」,我們還有更多可以做的
其實不只這次的N號房事件,去年的「鄭俊英群組」事件、前年的#MeToo運動、前年具荷拉被前男友威脅要釋出性愛影片的風波,以及十多年前遭受娛樂圈潛規則,被逼著陪酒陪睡的張紫妍,這些事件都帶出了韓國女性在社會上遭受多麼不平等的待遇。且這十年來問題不但沒有消失,反而以更慘不忍睹的形式繼續發生。
我想比起連署,社會一定還有更多可以做的。像是提供更友善的環境,讓受虐女性知道這不是她們的錯,鼓勵她們能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發聲。社會也應投注更多心力在治療中心,使被害者能減少恐懼、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此外,也應推動正確的性教育,像是從小就需教導平權的觀念,無論男女都應互相尊重。還有推動女權,鼓勵女性勇敢追求自己,她們不應該是傳宗接代的工具或男性的「物」,而是一個獨立且勇敢的個體。
最後,無論提供友善環境、推動教育和女權都需要全民的參與,不只女性,只有當大家都參與其中一起盡一份心力,才能真正打壓加害者並減少被害者,使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女性也才有機會站出來,不受打壓的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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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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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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