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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振興是兩回事(上):「廣發現金」無法帶動消費,這道理國民黨不會不懂

紓困、振興是兩回事(上):「廣發現金」無法帶動消費,這道理國民黨不會不懂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政府補助1%,民眾無感不參與配合無法帶動消費;如果政府補助100%雖然民眾超級有感,但錢都是政府預算,補助帶動的消費還是零。正政府預算有限,要用有限預算創造最大帶動效果,先將補助比例設訂得稍微低一點,就是最合理的做法。

關於紓困振興政策的討論,在國民黨提出廣發現金的對案之後,民進黨陷入一面倒的被動挨打。大家都在問:「為什麼我拿不到?」、「為什麼只給特定人?」這樣的質問雖然很符合直覺,畢竟有錢可拿誰不要,但是經過深思的話,其實是站不住腳的。

所以本篇中,我會先把常見的一些迷思梳理一下,幫助大家理解,為什麼廣發現金來紓困振興,是沒有道理的事情。在下一篇文章中,會提供一個思考的架構,幫助大家進一步評估不同的紓困振興政策。

紓困和振興,是不一樣的事情

紓困和振興,這兩個詞最近經常連袂出現,許多人在使用時也混著用,甚至明擺著認為是同一件事。但其實兩者並不一樣,尤其這次的經濟緊縮是肇因於武漢病毒,區分這兩個概念就顯得格外重要。

為什麼因為是武漢病毒造成的經濟緊縮,區分這兩個概念就顯得格外重要呢?因為病毒造成的經濟緊縮,不是全面性的信用和信心崩潰問題,而首先是某些行業的產品特質和消費型態,導致消費者不敢消費。也就是載客運輸、觀光、藝文、運動賽事、觀光餐飲等等,所謂的疫情海嘯第一排。

疫情未退之前,鼓勵人到這些第一排產業消費,等於是做死。所以這個階段就只能紓困,針對那些海嘯第一排的重災區企業和從業人員,給予現金、貸款、稅費緩徵等協助。好讓他們能撐過疫情的威脅。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協助的共通點,都是「消費者不用向重災區消費,受害者也拿得到」。這階段的目標,是讓重災區從業人員不至於生活崩壞。

餐廳用餐保持距離顧健康
Photo Credit: 中央社

疫情消退之後,才能進入振興階段,也就是大大方方地鼓勵人們向重災區產業進行消費。這時候補助的對象雖然還是重災區的人們,但方式可以改了,可以導入酷碰券那樣「消費者向重災區消費,政府按比例補助」的模式。不是全額由政府挹注,而是結合了民間的消費能量。這個階段的目標,是讓重災區行業盡快回到常軌。

那些喊著廣發現金的人,其中一個根本問題是根本沒處理到紓困和振興階段的差別,以為發現金就是卍解。(另一個大問題是沒意識到疫後振興有損害填補的意義,詳後)但其實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目標、挑戰和適合的政策工具,不能一概而論。

紓困要救急為主,救窮為輔

說到要紓困,大家的直覺是「窮人就是需要紓困的對象」。國民黨提出用綜所稅級來作為紓困給付標準,迎合的就是這種直覺。但這個直覺其實並不準確,不能拿來解決問題。

常言道,救急不救窮。這句話不只能用在日常待人接物,也能用在公共政策上頭。對應到疫情紓困,就是要救助那些「受到疫情衝擊,而收入減少的急難之人」,而不是救助「收入少的窮困之人」。

因為對「窮困之人」而言,收入少已是常態,自己早有因應之道(比方減少開支、找張飯票,或者有其他收入來源)。只要不是又窮又急,本來收入就低,受到疫情衝擊又變得更低,那麼日子該怎麼過還是怎麼過。

但是對「急難之人」而言,日子原本過得好好的,還以為會有錢繳房租呢,結果收入減少頓失依靠,眼看生活就要掉鏈。對於這些「急難之人」,這時候只需要幫他一把、挺過疫情衝擊,他的生活就可以回到常軌。相反地,他要是沒挺住,不只他自己的生活掉鏈,還會有連鎖反應:房東收不到租少買個包,店家少賣個包就少請個人,以此類推。

所以說,理想的疫情紓困政策,應該要救急為主,救貧為輔。要針對那些「急難之人」來補助,以免他們生活掉鏈,引發連鎖反應。龔明鑫政委一再強調要穩住就業,就是這個道理。政院方案雖然未免繁瑣,但大方向上是沒有問題的。

新加坡餐飲業者採間隔座位方式用餐
Photo Credit: 中央社

反觀國民黨,拿107年的綜所稅級來作為109年的紓困給付標準,顯然就走上了只知救窮、不知救急的歧路。況且綜所稅級忽略了退休給付和資產利得,嚴重低估了老人和富人的所得。再加上國民黨連家戶年收200萬的人都要納入補助對象,更是不可思議。

看樣子國民黨不只搞錯方向,該救急的時候跑去救窮。連要救窮,都沒打算搞懂什麼是窮。如此清新脫俗的政黨,讓我只能徒呼負負,大嘆天上人間。

政府補助比例與政策帶動效果的關係

還有一種論調,認為就算大前提是「要針對受災產業進行補助」,但是酷碰券的政府補助比例太低,不如用類似消費券的方式,直接全額補助讓民眾拿去用,這樣民眾才有感。

問題是,民眾有感不是政策效果的唯一指標,我們必須綜合考慮其他因素,才能正確評估政策效果。具體來說,政府補助比例的多少,會影響到兩個關鍵要素:「消費乘數」,政府補助一塊錢,帶動多少的民間消費;「參與誘因」(也就是民眾有感),有多少民間消費,因為政府補助而動起來。

然而這兩個關鍵因素是反向連動的。政府補助比例越低,雖然消費乘數會變高,但是參與誘因也會變小。政府補助比例越高,雖然消費乘數會變低,但是參與誘因也會變大。

舉兩個極端的狀況。如果政府補助1%,消費乘數雖然是99,但是民眾無感,沒有意願參與配合,那麼補助帶動的消費也是零。如果政府補助100%,雖然民眾搶著要參與配合,超級有感,但是錢全都是政府預算,那麼補助帶動的消費還是零。

如果折衷讓政府補助50%,剩下一半民間自付呢?那麼消費乘數是1,對折的價格也會產生出相當的吸引力(從企業的角度來講就是競爭力)。那麼我們就能期待政府補助,的確會帶動民間消費。想要最大化帶動效果,就要調整補助比例,尋找「消費乘數」和「參與誘因」的最大乘積。

chaat1
作者製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