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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波普《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理性批判的討論,是一種容許假設性理論代替我們去死的方法

卡爾波普《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理性批判的討論,是一種容許假設性理論代替我們去死的方法
Photo Credit: Arnošt Pasler CC By SA 3.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唯有民主政治、開放的社會,才能提供我們矯治罪惡的機會。一旦我們經由暴力革命摧毀了民主社會的秩序,我們就唯有蒙受革命帶來的重大惡果,而新的社會秩序更亟待建立,在其中,我們依然同樣無法取消社會的罪惡、不公和壓制。

文:莊文瑞

【桂冠版代譯序】論「理性與開放的社會」(一九八四年)

一、波普早年的政治思想

「 開放社會大師」(Master of the Open Society)卡爾・波普,是奧裔英籍思想家,一九〇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生於奧地利維也納。現年八十二歲,雖已自英國倫敦政經學院退休,但仍孜孜矻矻於學術思想的鑽研,並於該學院兼邏輯與科學方法學的講座。

波普出身書香門第,思想啟蒙甚早,整個童年均浸潤於哲學、歷史思想與音樂藝術中;十歲時,即透過好友昂特(Arthur Arndt)的解釋,開始接觸馬克思主義和達爾文主義。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波普目睹戰爭的殘酷、生民的塗炭,使他對於極權主義、種族主義等褊狹觀念種下深惡痛絕的心理,也逐漸對各種意見、學說採取批判的態度。

一九一九年大戰剛剛結束,奧地利青年狂颷似的瘋迷馬克思主義,甚至波普都曾自謂是馬克思主義的信徒。但就在他十七歲的前夕,波普的家鄉維也納發生一件意外事件;一群赤手空拳的社會主義青年和共黨勞工,在示威遊行當中慘遭射殺,波普目睹許多年輕的生命平白遭到殺戮,心靈震顫,才首度幡然醒覺。「當時我對警察的暴行,對自己的行止,俱痛感震驚和悲憤。」因為,波普自覺身為一名馬克思主義者,至少原則上該對這幕悲劇負一部分責任。馬克思主義的理論要求階級鬥爭要要尖銳化,要更激烈,認為鬥爭的白熱化有助於社會主義的加速來臨;而主張革命不怕犧牲的理由更是堂皇,因為資本主義在日常生活中對個人的謀殺,遠比社會主義整個革命過程中的犧牲還來得多。波普遂自問:這樣子的計算,有什麼合理的依據呢?此後,波普開始以批判的心態研讀馬克思,更從中發現,馬克思主義所相信的「社會主義之來臨乃是歷史不可避免的發展」,根本是歷史主義的想法,實際上毫無充分根據;而討論後期資本主義(Spätkapitalismus)、下層建築等概念,亦同樣沒有根據。

真正存在的是具體的個人,是個人的歡樂和憂愁。波普從一向信持的個人主義中瞭解到,真正重要的是:正義、公道應當普遍存在於個人與個人之間。所謂「人類」、「階級」等概念,卻是抽象且空洞的;也許它們在某些理論的脈絡裡相當重要,但有時卻極為危險。比如說,馬克思主義為了一個抽象的人性,堂而皇之地犧牲了個人——在階級鬥爭中,劣等的人只好認命,上等的人必為社會革命的選民;那麼「人類」究竟是什麼呢?社會中固然有利益的衝突,但是,使這些衝突更趨尖銳,是否就能走向一個較佳的社會,卻是非常值得懷疑的事。

這些早期的批判,使波普唾棄了馬克思主義。但他對社會主義仍存著幾許迷惘與幻想,直到波普三十歲時才深刻地反省社會主義與「自由」能否相容的問題。在此之前,波普堅信「社會主義是倫理學上的公設」,認為強迫貧民與富人組成僵硬的社會秩序,既不公平亦不道德。現在,波普體認到制度化的社會主義(institutionalized socialism)不唯使國家過於笨拙,且令官僚力量過於龐大;「社會主義」若是指「生產工具的社會化或國家化」,則顯然不是矯治社會罪惡的方法,反倒是對個人自由的一大威脅。因而,波普喟歎道:「任何一種簡單的公式都會誤導人!」以簡單的公式作為信仰,來抹煞個人的自由,無異是抹煞個人的一切。

二、開放社會的特徵

一九三四年,波普出版《探究的邏輯》(Logik der Forschung ;後來英譯為《科學發現的邏輯》[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 ],於一九五九年出版),開始邁入學院生涯。由於波普是猶太後裔,當他獲悉希特勒即將入侵奧地利時,他就離開了淪入法西斯政權的故鄉,遠適英倫講學。一九三五年秋天,波普背離獨裁的故國,到達英國,「發現自己終能較自由地呼吸,就好像猛然打開窗戶那樣;『開放社會』一詞就是得自於這種經驗」。一九三八年三月時,波普已轉往紐西蘭講學,聞悉希特勒入侵了奧地利,波普遂決定出版批判法西斯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的兩部著作:《開放社會及其敵人》和《歷史定論主義的貧困》。

然而,什麼是開放社會的特徵?波普指出兩點,第一、自由討論與理性批評:尤其是對政府的政策是否明智,自由地提出討論、合理地加以批判,應為社會所容許,且亦應對政治有實際的影響。第二、社會制度的存在,應是為了自由,保護窮人和弱者。

先從第二點看,國家的法律和社會制度不僅要保護人民免於暴力的侵犯,也當要保護人民免受經濟權力的濫用所害。經濟權力的濫用,自工業革命以來即到處氾濫,實有改進的必要。但波普不贊同馬克思的以暴易暴,他認為馬克思低估政治的潛在力量,只會以「形式的自由」(formal freedom)嘲衊民主政治,卻不見民主政治對制度改革的貢獻。因此,波普強調社會改革中「政治制度」所扮演的核心角色。他指出,「誰」來統治並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如何」來統治。「該由誰來統治」這個古老的問題,從柏拉圖到馬克思,一直被以為是政治理論的核心問題,波普深悉「權力使人腐化」的道理,因而他更強調「如何統治」的治本問題。他發展出一套「細部社會工程學」,主張採取溫和步驟,以漸進方式逐步改革社會制度的缺陷。畢竟「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只是一個虛擬的理想,社會所當積極進行的是「將災禍化減到最小」(minimize suffering)。比如貧富懸殊的弊病,就非得從社會的經濟制度改革不可;建立保護經濟上的弱者,以對抗經濟上的強者的社會制度,像稅制的改革即其一例。若僅靠暴力革命,不唯不能解決問題,反會併發許多嚴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