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銅鑼灣「Esprit總壇」的掙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第一間座落銅鑼灣興發街Esprit總壇,是每位嚮往貪靚的年輕人,在膽敢進入Joyce以前,先要通過模擬考核的神殿。
文:金成(香港雜誌從業員,現身處《JET》、《游絲腕表雜誌》、《東TOUCH》從事中。寫過散文結集《雞農兒童》、《西樵大餅》、《像狗飲水》、《藍色黐膠花》及名人專訪《頭等客人》)
Esprit之前,街童其實是行金都商場、荷里活和信和中心。電影《金都》呈現的是一個專售婚紗裙褂的店舖。當年的金都不是這回事,從太子站出發,先逛聯合看動漫產品,再到金都,那是跟旺角荷里活中心近似,以日系作主打,又相比鄰近女人街檔次稍高的潮流商場,地面一樓有租碟有日系浮世繪靚Tee。約1983年流行短白恤衫配淺藍Big John,荷里活賣$49女人街賣$29,當中微妙差別難以言喻。而Big John牛賣$299,開始將年輕人從財富方面分開級別,要知道當年一般屋邨仔的名牌牛仔褲是Texwood、Jive或較土的猛龍Lawman,約售$59,Levis已是稍高一級的$79至$89檔次,可以買得起Big John明顯家境比較富有。
八十年代初Esprit出現,固然把Tee和恤衫等街服推上時尚新貴,由一百元內的恤衫躍升至幾百。除了「買唔買得起!」,也更尖鋭細緻地分野出「你識唔識嘢!」,「知唔知個牌子名點讀!」,再進一步要考驗你「敢唔敢入!」第一間座落銅鑼灣興發街Esprit總壇,是每位嚮往貪靚的年輕人,在膽敢進入JOYCE以前,先要通過模擬考核的神殿。由劉天蘭出任形象總監,當年Esprit的首輪部分店員由模特兒公司聘請,即是每位售貨員也是六呎的Model格局,他們的打扮造型和面相神態,不是平常你以為自己很懂打扮那種級數,他們可以比明星更明星,就算打扮入時的普羅街坊街里,走進興發街也會忽然下降兩級成為二等公民。明明都是恤衫牛仔褲,他們也會把Esprit的制服穿得如有神助。永遠沒有忘記,第一次跟幾位中學同學走進總店的感覺,會形容比大約十年後第一次入JOYCE更倒抽一口涼氣。


記憶中興發街店共有兩層,所有店員所有裝置都非常高,有些店員或站在梯級或站在二樓居高臨下,你入去必須仰高個頭。各大店員都不大像店員,他們更像在進行靜態catwalk的超模,一個二個度好位置企定定,擺一副滿不在乎的臉容。別期待他們會熱情款待你,反而你好像應該入去要求合照和簽名,甚至給他們遞水斟茶送外賣。自己本來就是鄉村少年,平常走進美心皇宮大酒樓也渾身不自在,跟幾位中學同學要鼓足勇氣進入Esprit,簡直像窮人無端端闖入李嘉誠個孫的百日宴,又寒酸又自慚形穢。明明傾盡身家幾百蚊想買件恤衫留個紀念升個level,結果入到去想係咁意揭下件衫又戰戰競競,想將件恤衫度下個膊頭又好似冇人咁做,想問下店員件衫有沒有第二隻色就好像多此一舉兼無厘頭高攀。於是有點頭昏腦脹地,又肚子暗暗絞痛地離開現場,好像再沒有來過!後來我才知道,模特格局的店員只可以是一時三刻的宣傳策略,他們可以招徠仰慕者,但店內冷漠和高傲氛圍,同時也會驅趕了部分內向膽怯但其實貪靚的潛在顧客,畢竟Esprit主售的是幾百元的高級中產商品。
直至尖東安達中心開幕,幾個同學長大了些,有些樣子長英俊了,有些忽地長到六呎高,不幸地又預料之內兩方面我也沒有進展。當酷愛時裝的他們(他們後來分別當上時裝設計師)知道安達中心Esprit聘請售貨員,又好像沒有之前興發街的超高門檻,他們立即飛身申請,臨行前問我是否會湊熱鬧一起碰碰運氣?最欣賞自己還有點自知之明,暑假工作還是留在西洋菜街賣音響電器比較合襯。然後他們回來說,原來面試要用英文對話,結果較英俊的成功被聘用,六呎高的因為英文未夠靈光敗興而回。好像從此,有沒有當成Esprit售貨員,也將咱們朋友圈內分割了兩個級別,好像曾經做過Esprit店員總有點不一樣。英俊朋友會經常提及Esprit店員的福利,男孩有髮型津貼女孩有化妝津貼,每天上班的恤衫制服會有專人洗燙乾淨再放進locker,每天早上開店前店長的嚴肅訓話,接電話務必要唸準Esprit發音,每個月總公司會送來一大餅像電影底片的磁帶,使用外形奇特的播放器播放不大主流又高格調的英文歌,每件事都要好識嘢似的。
因為有英俊朋友在,我們比較肆無忌憚走進安達中心找他,可以試試這試試那,但會發現英俊朋友的確招積了,稍微自高身價了。又奇妙在,後來在安達買過幾件Esprit放在身上,沒想像中稱心如意,那份曾經想膜拜的心情輕易消失掉。然後邢李㷧把Esprit炒上每股過百元,變得全球性超大量生產,成為媽媽姐姐們恩物。相比無印良品的無相神功,Esprit這個曾經被奉若神明的標誌,她的過氣確實可以來得更具體更顯眼。打後還要面對H&M和Uniqlo等超高速度的快吃潮流,昔日站在高端位置的時尚印記下挫得特別劇烈,轉眼間變得曖昧失效。
文章獲作者授權轉載,作者Facebook。
文章標題為編輯所擬,原標題為:「作為沒做過Esprit店員」
責任編輯:Alvin
核稿編輯:Alex
Tags: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