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讓賴品妤陷入形象危機的「檢舉交通違規修法」,問題出在哪?

讓賴品妤陷入形象危機的「檢舉交通違規修法」,問題出在哪?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立委陳歐珀與賴品妤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條之1至今,其團隊對於各界質疑回覆仍在沒有意識到真正的根本問題:要解決違規問題,該做的事制定更嚴格的交通罰則、讓有相關專業知識的警察可以不受阻的去開罰、改善交通環境,而非只是讓人「更難檢舉」而已。

在閱讀本文之前,我強烈建議各位先把「幹小事 林柏勛」的〈想要消滅檢舉達人,形象清新的賴品妤為何成為「羅淑蕾第二」?〉先讀完,來了解這次爭議背景。

立委賴品妤在她的自我介紹裡面,說了她「不盲動、不暴衝」,但從提案到現在筆者寫稿,她或者說是她的團隊對於各界質疑的種種回覆都仍在忽略專業意見、避重就輕,且沒有意識到真正的根本問題,這就與她的這兩個理念背道而馳,而接下來就是我對她的⋯⋯算是公開信。

賴立委,你在2014年為了寫法籠統、黑箱通過且可能會殘害台灣主權的服貿條例,而衝進了你現在工作的立法院議事廳;但你有沒有想過,你現在正在做的事情就是在把一個原本還可以,而且有配套措施的法規把它的用字改得籠統,來殘害民眾的檢舉權利以及交通執法的威嚇力?這不就是你當年討厭這些高高在上的立委的行為模式?

如果你還不知道這個提案的問題在哪,讓我來告訴你。

你或者說你的團隊,到現在都還是跟民眾強調這提案是要「降低浮濫檢舉」、「要減輕警察負擔」跟「沒有禁止民眾檢舉」,但是這提案從出發點就整個是有問題的,就如同這句話「Any solution to the wrong problem is no solution at all」,任何治標不治本的方案,都不會是解決方案。

第一,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檢舉?

很簡單,不是因為民眾愛檢舉,檢舉交通違規也沒有什麼外面謠傳的獎金,而是因為在民眾眼中他們日常生活環境的違規實在是太多了!而會有大量檢舉案件的原因,就是因為現實中的違規就是那麼多;不去解決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違規的事實,再做多少都沒用。

就算沒有說「禁止」,但限縮公民權本來就是不應該。

第二,為什麼違規會多,警察的負擔會大?

因為《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的「微罪不罰」,讓大多巡邏的員警因為害怕觸法或引起爭議而坐視不管、姑息養奸,導致的民眾僥倖停車的情況日漸猖獗。而公權力沒有好好發揮之下,民眾自然就會補足這個道路管理的權力真空,導致原本應該是警察主動開罰的案件通通都變成民眾檢舉。

加上現有制度不良導致專門受理民眾檢舉的警察人力不足,導致審核期間拉長,所以陳柏惟想要修的那條法律才會被反對;那麼你也應該是去想辦法增加承辦警察的人手與處理量能,而不是修法讓依然不足的現職警察們有可以有讓他們擺爛的後門走,鴕鳥心態。

要解決人手不足問題,除了修法制定警方聘用人力門檻,我們也能從每年吃掉國家一半預算的交通部來下手,仿效國外來成立交通專門執法部門,讓有足夠專業程度的人來開罰,或導入科技執法;要解決問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c72qf878yku7lqhisq0uu3385jwm5s
Photo Credit: 中央社

要解決違規問題,除了制定更嚴格的交通罰則,以及讓有相關專業知識的警察可以不受阻的去開罰,對罰單有意見再去走行政法庭,就是要改善交通環境,讓道路設計不再腦殘,減少違規陷阱跟意義不明的空間,還有解決停車位不足問題。

我相信委員不是沒有能力可以做出正確的事情,而是你缺乏專業的知識與對事情根本的了解。所以我推薦您這篇文章裡的延伸閱讀,也請熟悉林柏勛投書裡所點出的問題。奉勸您不要再跟陳歐珀委員浪費時間,不要弄出一個就算現在通過,以後還是會被改掉的法案,也不要當其他委員的印章,請當人民的印章。

也請其他連署支持這個法案的,例如莊競程、陳亭妃、賴惠員、莊瑞雄、林楚茵、吳玉琴、楊曜、黃國書、黃秀芳、王美惠、邱泰源、劉世芳、陳明文、洪申翰、何欣純、林宜瑾、范雲等立委上緊螺絲,不要讓自己變成火燒連環船的一部分。

最後,我寫這篇文章不是要讓你們拿來加蔥做政治惡鬥的。

先講國民黨,你們就是引進大公路主義跟亂改日治時期長遠都市計畫的始作俑者;還有民眾黨,不要以為在立法院有席次就可以不做功課,等你們能正常運用專業知識,而且不會再提出像是「紅虛線」這種智障東西的時候再來加入討論;民進黨,你們國會還是過半而且是執政黨,不要蹉跎光陰來鄉愿行事。

I'm writing this for the people, not for your party.

延伸閱讀

本文經Leo, that Taiwanese. 理觀點.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