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內超過1400人因妨害婚姻家庭判有罪:通姦除罪化之後,各黨立委怎麼看?

5年內超過1400人因妨害婚姻家庭判有罪:通姦除罪化之後,各黨立委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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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於昨(29)日針對通姦行為以刑法處理發表了釋憲結果,刑法相關規定即刻失效後,各黨籍的立委如何看待此一改變?法務部長對司法院結果雖表達遺憾,但仍尊重釋憲結果並依規定釋放在監的5人。

大法官昨(29)日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失效,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遺憾及尊重,將發通函給各檢察官依法辦理。根據法務部統計,全國監所共有5人因法條宣告違憲失效獲釋。

(中央社)對於大法官宣示通姦罪違憲,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晚表示遺憾及尊重,將發通函給各檢察官依法辦理。根據法務部統計,全國監所有5人因法條宣告違憲失效,昨晚獲釋。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認為《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以刑罰干預人民的性自主權,其手段、目的有失均衡,違反比例原則而違憲。《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有關對通姦人撤回告訴,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的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的意旨而違憲,且因通姦罪經宣告違憲失效而失所依附。兩規定均自即日起失其效力。

法務部長:在監共有5人因釋憲結果獲釋

就通姦罪違憲部分,蔡清祥表示,他代表法務部表示遺憾,法務部主張,《刑法》的通姦罪是否應刑事處罰,這是具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機關權限範圍,而不是司法解釋的範疇,但是司法院已經做了解釋,也予以尊重。

蔡清祥指出,雖然通姦不再有刑事處罰,不過,基於對婚姻的忠誠,如果違反的話,還是有民事責任,至於《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對於通姦提出撤回告訴,不及於相姦人部分宣告違憲,法務部表示贊同。

蔡清祥表示,會把法條違憲失效的訊息,用最快的速度發通函給各檢察官要求依法辦理。

《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國地檢署偵查中案件都將以「不起訴」結案,已經起訴在法院審理中的案件,則會依法判決「不受理」,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遺憾,但予以尊重,此外,通姦者雖然不再有刑事處罰,但仍有民事責任。

近5年因妨礙家庭與婚姻罪章起訴人數有多少?男女比又是如何?

此外,法務部統計,妨害家庭與婚姻罪章(第237條至第245條,含《刑法》239條通姦、重婚、和誘、略誘及其他罪)偵查中案件數,截至今年4月底共計355件。

另在監執行共33人(含通姦及其他罪名),男性25人、女性8人,其中有5人為單純犯《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將於昨晚獲釋。

近5年地方檢察署辦理妨害婚姻及家庭罪案件人數統計如下:

偵查新收人數 偵查終結起訴人數 裁判確定有罪人數
2016年 1636 1549 308 327 145 182
2017年 1688 1612 295 317 160 187
2018年 1613 1549 278 304 171 171
2019年 1643 1557 280 268 159 170

2020年

1-4月

626 611 76 89 44 49

各黨立委怎麼看?

大法官昨(29)天宣示通姦罪違憲。律師、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說,支持除罪化的方向;律師、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認為,這將對社會造成不小衝擊,但通姦屬侵權行為,配偶權受損時可用民法尋求救濟。

  •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立法政策可考慮引入「懲罰性賠償金」

對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律師周春米表示,通姦罪主要保護的對象,是婚姻中的「情感」與「家庭價值」。在台灣傳統上,也已經習慣將「情感」與「家庭價值」透過刑法來做約束,大法官將其解釋為違憲,勢必造成不小的社會衝擊。

周春米補充,即便將通姦除罪化,但通姦仍屬於侵權行為的事實,因此《民法》還是有提供配偶權受侵害時的救濟管道,像是侵權行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夫妻財產離婚時的分配、裁判子女親權等。立法政策上,也可對通姦行為制定懲罰性賠償金的相關規定,像是之前就有修法倡議,要在《民法》第195條之1引入懲罰性賠償金的概念,這也是可以討論的方向。

同黨籍的立委蔡易餘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刑法》第239條是婚姻關係中被害者用來保護自己的利器,但實務審判中「通姦罪」卻很難成案。「根據法務部與司法院提供的資料,近十年來,通姦罪判刑大多是無罪、不受理或是易科罰金,根本幾乎沒有人是直接判刑徒刑並且入獄服刑。」

蔡易餘表示「婚姻中懲罰性賠償」是他接下來的重要任務之一,希望透過相關條文在民法親屬篇的增訂,「可以讓婚姻中的被害人與弱勢,有尊嚴的請求法院判決婚姻中不忠的另一伴與侵權行為人,賠償被害人在這段關係中所受的委曲與痛苦。」

  •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通姦行為以刑事告訴處理,不會有好的效果

律師、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認為,他在執業過程中發現,通姦行為透過刑事告訴來處理,其實對於夫妻間的相處,並不會造成好的效果,因為抓姦反而會加速破壞感情,且在無意間涉犯妨害祕密等罪。

林思銘說,從世界潮流以及多國立法例中可以發現,民眾在情感出軌時,已無用刑罰處罰的必要,大法官做出這樣的解釋,符合現今世界潮流,他也贊成通姦除罪化。

  •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支持除罪化,通姦罪容易成為報復工具

律師、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說,支持除罪化的方向。他也指出,通姦罪容易造成報復的工具,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可以撤回對配偶的告訴,但相姦人不能撤回。

此外,也要考慮到刑事法院處理那麼多的家事糾紛案件後,是否會對其他重大刑事案件造成排擠效應。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賴香伶也表態支持,並表示先前在這類型的訴訟案件中發現,女性受害者比例偏高。後續如果需要進行修法,民眾黨團願意盡速提出相關版本。

不過,也有一些不願具名的立委認為,不少年長或傳統選民不是很認同通姦除罪化,擔心無法完整保護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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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黃筱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