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議員被傳召、媒體總編遭起訴,政變後的馬來西亞陷言論自由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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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今年2月政權再度輪替已百日,然而慕尤丁領導的國盟政府在這期間多次沿用箝制言論自由的惡法打壓媒體、在野黨議員,已引起國內外的非議。
馬來西亞在今年2月政權輪替後,由首相慕尤丁領導的國盟政府,針對控制國內言論自由的表現近來引起各界的擔憂,包括警方做出了針對在野黨領袖在網路上的言論進行傳召錄口供,起訴網路媒體等打壓言論自由的行動。
6月16日,馬國民主行動的國會議員,前家庭、婦女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楊巧雙遭警方傳喚錄口供,理由是與她在社交媒體推特針對國內同婚問題的言論有關。《南洋商報》報導,楊巧雙是在3月9日發表推文,公開詢問現任的家庭、婦女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有關如何對抗國內童婚問題有何作為,因為在希盟政府倒台前,已推出解決同婚問題的國家政策藍圖,她關心繼任者會否持續推動政策。
除了針對楊巧雙在推特的言論外,警方也針對楊巧雙在臉書的言論進行調查。《當今大馬》報導,警方稱他們是受到投訴後而展開調查,並認為楊巧雙的貼文含有教唆之嫌,意圖煽動或可能煽動任何團體,該貼文內容如下:「鑑於婦女部副部長來自伊斯蘭黨,與女童結婚的問題將從此猖獗。這是不文明的穆斯林的病毒。」
楊巧雙澄清,警方所指控的貼文是網軍捏造的,當時她只是轉貼澄清有人冒充她名義發文,她不解為何只是轉貼,就能因言獲罪。
除了楊巧雙,另一國會議員、前體育部長賽沙迪(Syed Saddiq )也被警方傳喚錄口供。《透透視大馬》報導,警方是以《煽動法令》第4(1)條文及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傳喚賽沙迪,據悉與今年3月6日賽沙迪接受半島電視台訪問時的談話有關,當時賽沙迪稱對首相慕尤丁違背黨的原則,與「盜賊者」(前首相納吉)合作感到失望。馬哈迪與首相慕尤丁同為土著團結黨黨員,但馬哈迪不認同慕尤丁為首相,因此該黨分為在野的馬哈迪派,與在朝的慕尤丁派,而賽沙迪屬馬哈迪派系。
新政府下倒退的新聞自由
在今年4月,無國界記者組織公佈了全球的2020年新聞自由指數,馬來西亞在180個國家中排名第101名,過去馬國在2018年排名第145名,2019則是123名,可見馬國近年的新聞自由開放有顯著進步。《星洲日報》報導,無國界記者組織的報告指出,馬國的排名進步歸咎於前首相納吉所領導的國陣政府在2018年選舉慘敗有關,馬國因在這場選舉實現了首次政權輪替,因此「象徵著新聞自由獲得新鮮空氣」。
不過今年2月馬國政權又輪替後,新聞自由卻呈現了倒退的趨勢。首先在今年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南華早報》駐馬國記者塔絲妮(Tashny Sukumaran)因報導馬國警方等執法隊伍在吉隆坡大逮捕數百名無證移民,而遭警方傳喚錄供。《當今大馬》報導,儘管後來馬國通訊及多媒體部長賽夫丁已指示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停止對付塔絲妮,但警方依舊在5月6日向塔絲妮錄取了長達2小時的口供,不過之後警方至今並無進一步對塔絲妮採取進一步行動。值得一提的是,6月16日,無國界記者組織以塔絲妮勇於報導馬國警方大逮捕無證移民行動,將她名列19位各國「COVID-19」(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疾病,以下簡稱武漢肺炎)疫情期間拯救生命的「資訊英雄」之一。
I received this video from an NGO worker today, who got it from a resident. The raid apparently lasted just a couple hours. Unsure how many people were arrested. pic.twitter.com/3nHqYm1u8i
— Tashny Sukumaran* (@tashny) May 3, 2020
接著也同樣在6月16日,馬國總檢察長以網媒《當今大馬》無管制網民留言為由,起訴《當今大馬》及總編輯顏重慶。《當今大馬》報導,此訴訟起因為該網站英文版6月9日刊登了題為「首席大法官下令所有法庭從7月1日起恢復運作」(CJ orders all courts to be fully operational from July 1)報導下的讀者留言區中,警方不滿有5名讀者的留言藐視司法機構,包括指稱馬國司法機構犯錯、涉及貪腐、未維護公正和司法公信。此案將於6月25日開庭,7月2日聆訊。
警方的代表律師陸意清指出,根據《1950年證據法令》第114A條文,新聞機構必須為惡意冒犯的評論負責,註冊網站的持有人被視為網站內容的發布者或重新發布者,除非能證明並非事實,否則網站持有人須為所刊登的內容負起法律責任。《當今大馬》指出,這是他們營運20年來,首次被控藐視法庭。
值得注意的是,在馬國希盟政府執政時期(2018年5月至2020年2月),雖然廢除了前朝國陣政府的《2018年打假新聞法令》,但其它希盟曾在競選宣言承諾會廢除箝制言論自由的惡法,包括《2016國家安全理事會法令》 、 《1959年防範罪案法令法》、 《1948年煽動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大專法令》 ,則因政權再度易手而未能兌現,如前首相馬哈迪曾在2月承諾研擬以《高等教育法令》取代《大專法令》。
最後,在6月18日,馬國有40個公民團體發表聲明譴責已執政百日的慕尤丁政府持續沿用惡法打壓異己,以及要求撤銷對人權份子、媒體工作者和在野黨領袖的提控和調查。《當今大馬》引述這些公民團體的文告,指出目前官方所引用過的惡法包括《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1948年煽動法令》、《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刑事法典第504和505條文,製造了17宗案件,包括前述提到的《當今大馬》總編輯顏重慶、在野黨國會議員楊巧雙與賽沙迪等人。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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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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