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唔對得住手足?」從社運角度看情緒勒索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這場運動,每個人的犧牲和貢獻與成果基本上完全不合符比例,因此大家很容易覺得自己做得不夠。「你對唔對得住手足」的這說話是否構成情緒勒索,我們亦可以從這句說話有否利用了關係中的恐懼、義務及罪惡感去斷定。
「你對唔對得住手足?」相信很多讀者也會在不同的平台看過這條留言,甚至是親耳聽過這句說話。每當有手足拒絕參與某些抗爭活動時,總有人暗暗地道出這一句,原意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記犧牲了或被捕的手足,希望大家不要放棄抗爭,希望大家堅持下去。不過你有想過這一句說話很有可能構成情緒勒索呢?
情緒勒索
情緒勒索通常是建立於一段親密的關係(可以是親人、伴侶或是要好的朋友)上。情緒勒索者會(亦可能不自覺地)利用一段關係中的恐懼(fear)、義務(obligation)及罪惡感(guilt),去令被勒索者去遵從他們的想法。在一段親密的關係中,被勒索者可能十分希望在這段關係中得到認同和愛。當勒索者希望被勒索者達到某些期望或目的時,便有可能以收走對被勒索者的認同、關懷和愛令他們懼怕失去,或者令被勒索者覺得自己有義務去達到勒索者的期望,並會因為達不到期望而感到內疚。在這過程被勒索者會因為恐懼、義務及罪惡感而降低了自己的判斷能力,思緒亦會感到模糊。當然,情感勒索不是只有一方進行勒索便能成事,被勒索者也有責任去增加自己的安全感,避免自己受到勒索。
筆者認識一個朋友,她從小到大也很想從事芭蕾舞專業,因此中六的時候便瞞著父母去考演藝學院,而她也成功獲取錄,不過當她父母知道她同時也考上了「三大神科」的時候便一致反對她進演藝學院。那時候她媽媽哭著對她說:「我們兩老供養你這麼辛苦,你怎麼可以這樣不孝?如果你入了演藝學院,將來誰來供養我們?若你執意選擇去跳舞,那你就不要認我們作父母!」而這一句便是很典型的情緒勒索。利用斷絕母女關係去要脅她違背自己的意願,亦把有可能不能供養父母的義務去令她內疚,因而去改變她的決定。最後她跟隨了父母的意願入讀「神科」,卻每天後悔當初沒有堅持自己的決定,這樣是好的結果嗎?
社運也可以情緒勒索?
你可能會想,情緒勒索時建立於一段親密的關係上,那麼可以套用於社會運動嗎?在筆者的角度來說,是可以的。社運至今已發生超過一年,手足們儘管在抗爭時都蒙著臉,隱姓埋名,但也一起走過槍林彈雨的街頭,是出生入死過的手足。亦因為誰也不知道在你身邊並肩撐傘擋子彈的人是誰,因此當網絡上出現類似「你對唔對得住手足?」的留言時,我們很容易便會把留言者當成是自己出生入死過的好戰友,便容易受到他們的情緒勒索。
至於「你對唔對得住手足」的這說話是否構成情緒勒索,我們亦可以從這句說話有否利用了關係中的恐懼、義務及罪惡感去斷定。大家稱彼此為手足,也希望自己是一個合格的手足,能得到其他手足的認可。在這場運動,每個人的犧牲和貢獻與成果基本上完全不合符比例,因此大家很容易覺得自己做得不夠。這個時候當身邊有同路人或是在網路上看見有手足說類似留言時便很容易感到恐慌。儘管自己是做了全方位的考慮才決定不參與某一個抗爭活動,但亦可能因為覺得自己不去便會怕自己得不到其他手足的認同,而質疑自己的決定。
對於義務及罪惡感的元素在這類說話中更為明顯。這句背後的含義便是認為手足有義務去參與每一場運動,「對唔對得住」更是針對關係中的罪惡感。就算你平衡過風險或者成本效益而選擇不參與,亦會有機會因為覺得「對唔住」其他手足而感到內疚;覺得自己對不起那些現在在羈留所或在監獄的手足,因而覺得自己有義務去一些原本認為不應該去的抗爭活動。

和你抗爭,我很愉快
這一場仗,香港人打了一年,每一個香港人在心中也有每位手足的地位。當然抗爭不是求快樂,但也不要以情緒勒索而令手足的負擔更大。若手足因為被情緒勒索而參與某抗爭活動,最後卻被捕,這是大家願見的結果嗎?手足之間,貴乎尊重;抗爭之重,在於思考。在這場運動,如果我們也能保持理性尊重同路人,我們的力量將會更大。不要過分要求手足參與每一個活動,因為參與抗爭是需要思考當中的成效與個人風險。不要盲目落場,每一個手足的生命也非常重要。也許我們在短時間內未必可以勝利,在這段時間我們更應保持好心態,只要盡力了,便不用過於苛責自己,亦不要因為其他人的說話動搖自己理性思考過的判斷。
香港人,一起繼續反抗。
本文獲樹洞 - TreeholeHK授權轉載,原文請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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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Alex
核稿編輯:Al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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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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