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時事】在動漫祭露出私處供人拍攝,是行為藝術還是觸法?

【關鍵時事】在動漫祭露出私處供人拍攝,是行為藝術還是觸法?
示意圖,非當事人照片 | Photo Credit: 關鍵評論網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今年的動漫祭發生一個插曲,有一個扮演者被發現在未穿著內褲的情況下,做出掀裙子這樣的動作,露出其私密部位供人拍攝。若先不論道德規範,這樣的行為是否能構成《刑法》所稱的猥褻呢?

週末有人有去動漫祭嗎?

每年的動漫祭,都會有同人角色扮演者到場參加、攝影師到場拍攝,也有許多家長帶著孩子共襄盛舉。

然而在這個盛大的活動中卻發生了一個插曲,當場有一個扮演者被發現做出一些掀裙子的動作供人拍攝,並且未穿著內褲,導致新聞、網路上議論紛紛,而這位扮演者也在今天被警方要求到警局做筆錄

我們今天不論這位角色扮演者有何爭議事件,單就在展場做出的種種行為,來探討這些舉動是否會引發法律問題。

首先,大家最立即想到的應該就是妨害風化的問題,而在《刑法》第234條就有相關的規定,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而這位扮演者在當場並未穿著內褲的情況下,做出掀裙子這樣的動作,露出其私密部位供人拍攝,這樣的行為是否就是《刑法》所稱的猥褻呢?

「猥褻」這個詞在最高法院的判決中有兩種說法:

  1. 指性交以外,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之一切色情行為,亦即在客觀上足以誘起他人性慾,在主觀上足以滿足自己性慾,侵犯他人性自主權之行為,使被害人有被侵犯之被害感覺。
  2. 指性交以外,基於滿足性慾之主觀犯意,以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所為,其外觀,依一般社會通念,咸認足以誘起、滿足、發洩人之性慾,而使被害人感到嫌惡或恐懼之一切行為。

在實務案例中,法院認為在公開場合露出私密部位供人觀賞的行為是屬於猥褻的行為,因此像這位角色扮演者,在一個公開場所,在眾人可見的情況下,露出私密部位供人拍攝,應屬於猥褻行為,因此很有可能會成立《刑法》第234條的公然猥褻罪。

雖然藝術有很多不同的形式,然而在法律上仍有著相關的規範,或許對這位表演者來說,這是一種表現藝術的行為,但在那樣的場合下,不僅主辦單位有規定,且當場也有許多的小孩子,這樣表現的行為,或許有些欠缺思慮,對於他人而言,非但可能不是藝術,還會是影響兒童身心的錯誤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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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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