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心理學的尋語路》序論:以「理心術」作為心理學的下一頁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若要脫離被實證主義綁架的心理學,把實驗室的觀察轉向人在生活世界的體驗,「心理學」一詞就必須經過轉化,變成同時包含著「心理學/心理治療學」的學問。
在這種「轉向思潮」的狂濤猛浪之下,我們現在該傳承的是什麼學問?它還能叫做「人文心理學」嗎?是的,不用擔心我們會在語言中脫軌。在「人文化成」的哲學意謂之中,我們只要把焦點從前面兩個字往後挪一格,注意第二和第三個字,我們就會發現「文化」在其中矣!我這是長話短說。現在敢於宣稱繼「第一心理學」之後還能發展成「第二心理學」的,[12]首當其衝者就非「文化心理學」莫屬了。而我相信這種發展在心理學中,以我們的現代漢語來說,就是「人文的傳承」;用稍古的哲學語言,我就把這種期待稱為「斯文以化」。
註釋
- 「心理學的下一頁」出自布魯納(Bruner)之說,見Jerome S. Bruner(1996), The Culture of Educatio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中譯本:宋文里譯(2018),《教育的文化:從文化心理學的觀點談教育的本質》(修訂再版),台北:遠流出版社。
- 這個「創造」卻並不指「最先使用」。在馮德的萊比錫實驗室揭幕(1879)之前,費希納(Gustav T. Fechner)、佛克曼(A. W. Volkmann)、赫姆霍茲(H. Helmholtz)等人都曾使用過某種實驗觀察,而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已經在哈佛利用實驗室來進行教學工作(1875)。
- 參見宋文里(2018),《心理學與理心術:心靈的社會建構八講》,台北:心靈工坊。
- 「第二心理學」(second psychology)出自Michael Cole(1998). Cultural Psychology: A Once and Future Disciplin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余德慧(1998),《詮釋現象心理學》,台北縣:會形文化事業出版社。
- 宋文里(1977),《存在意識之研究及其在高中生輔導上的涵義》,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 Humanistic psychology最自然的譯法就是「人文心理學」,但不知出於哪位多事者的手筆而翻譯為「人本(主義)心理學」,後來就成為我們心理學界的慣稱。但我還是要表示:這樣的翻譯實際上已經構成了「過度詮釋」(overinterpretation):「人本」是相對於什麼「本」呢?「神本」嗎?Theism是「有神論」,不能稱為「神本主義」,那就是文藝復興時代之所以產生humanism時的相對概念,然而這種概念相對的脈絡在漢語的語境中並未發生,因此把humanism翻譯為「人『本』主義」就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
- May, R., Angel, E., and Ellenberger, H. (eds.) (1958). Existence.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這本現象學心理學文選集,其中包含Binswanger和Minkowski等人的文章。我在當兵時偷偷翻譯了其中一篇,但本書到目前尚未出現全文的漢文翻譯。
- 請參閱余安邦(編)(2017)《人文臨床與倫理療癒》,台北市:五南。要之,這個論壇開始時曾分別使用幾個不同的名稱,但其參與的某些核心成員是固定不變的,而後陸續有新的成員加入。我是從頭就開始參與的成員之一,在余安邦編的這本書中有我撰著的篇章〈文化心理學的浴火與重生〉,該文的部分內容摘引至本文中,而那就是我一直念茲在茲的問題,希望能用本文來為進行增補。
- 由於「符號學」已經成為semiotics的慣用譯名,雖然所有讀通這門學問的人都應知這是誤譯,但這種約定成俗的語詞很難馬上改掉。在本書中,我使用海德格─德勒茲(Heidegger-Derrida)對於這種誤用俗名的作法,就是照樣把它寫出來,但同時也把它槓掉,這就是目前看到的這樣:「
符號學」。下文中會幾度沿用,直到經過足夠的論述之後,亦即到了第四章之後,它終究還是應該改用更適切的譯名。 - Sapir, E. (1949). Selected writings of Edward Sapir in language, culture and personalit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p. 165.
- 「第二心理學」(second psychology)是寇爾(Michale Cole)為「文化心理學」取用的諢名,見Cole, M. (1996). Cultural psychology: A once and future disciplin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文化心理學的尋語路:邁向心理學的下一頁》,心靈工坊出版
作者:宋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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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作者宋文里教授是精熟於中外哲學、語言學等多個領域的心理學家,在他眼裡,以實驗、統計為基礎的主流心理學不僅無法銜接人們「置身在境」的生活,還一直處在對語言本質低度敏感的窘態中。在西方心理學界反省了科學典範、且文化心理學也方興未艾之際,國內雖不乏意識到西方理論難以套用華語文化的學者,但像宋文里這樣義無反顧,隻身從語言的源頭之處刨土與扎根的者,卻是寥寥可數。
宋文里認為,不管在哪個文化傳統,從起源處流傳下來的意義庫存,最具體的表現就在語言之中,因此心理學必須轉向文化,將「百姓日用而不自知」的種種說出來。尤其,對於說漢語、寫漢文的我們來說,當遭逢苦難時,往往轉向自身的民俗傳統尋求撫慰,從中獲得支持的力量。由此,所謂的「治療」,更像是一種「療遇」(healing encounter),所謂的心理學,實為探討人如何打理其心的「理心術」。
這本書是宋文里教授數十年來為文化心理學拓荒的精華集結,他反省了現代漢語學圈裡的種種盲點與謬誤,並以嶄新的眼光觀看了庶民生活中關於性別、宗教、苦難之療癒/療遇等面向的種種,期能促動心理學加速轉向,以尋求有意義的語言之路,來邁向更貼近人心的下一頁。

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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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