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貓的利爪》:「紅色貴族」把貪腐風氣跟髒錢一起帶進加拿大

《大熊貓的利爪》:「紅色貴族」把貪腐風氣跟髒錢一起帶進加拿大
Photo Credit: Reuters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中國流到加拿大的錢不是乾淨清白的。把錢偷渡出中國所運用的體系,必須要外國合作夥伴自願提供不實文書。這表示了貪腐的風氣跟著錢一起進了加拿大。

文:文達峰(Jonathan Manthorpe)

別管品質了,感受一下寬度

香港是全球金融中心,有錢的中國人常常透過這個管道把錢弄到世界上的其他地方。澳門也一樣,擁有目前全球規模最大的賭博業,方便洗錢以及將財富搬出中國,移到全世界任何指定地點。有一段時間,加拿大(特別是英屬哥倫比亞)的賭場成功地把洗錢者拒於門外。

但到了二○一○年代中葉,有一個犯罪圈發展出來,把加拿大街頭毒品交易所得的現金拿來借給一擲千金的中國賭客,讓這些賭客在加拿大的賭場購買籌碼。這套運作不但利用英屬哥倫比亞的賭場將毒錢洗白,也讓有錢的中國人可以拿錢在加拿大購買不動產或公司。

這些有時被稱為「大鯨魚」的豪賭大戶,會先在中國境內付款,然後在溫哥華收取賭本,如此就繞過了中國對資金出口的管制。這門生意很快就做得十分龐大,而且非常複雜。二○一七年九月,郵報傳媒旗下的各報刊登了記者山姆・古柏花了六個月進行的調查報導,主題是毒品與賭場洗錢,展開偵查行動的是皇家騎警,代號「電子海盜」。

「電子海盜」的目標是金保羅(音譯)以及他的公司銀通國際投資位於列治文的辦公室。古柏採訪了各個警隊及其他執法機構的人員,參考了依循「資訊自由法」而取得的資料,把中國富豪賭客與毒錢洗白這兩件事交織成為一篇報導。銀通海外的生意一開始是放款給中國豪賭客,其中許多人是在澳門搭上線之後,說服他們到溫哥華的賭場試試手氣。

報導引用了加拿大最大的會計師事務所MNP LLP提供給英屬哥倫比亞樂透公司的稽核報告,報告說中國「大鯨魚」賭客會「在當地〔中國〕或者抵達溫哥華之前,收到溫哥華某人的聯絡方式」,接著賭客「以電話聯絡此人要他遞送現金」,再用這些現金在賭場購買籌碼。賭客則是「在中國境內以現金」償還這些預借的現金。

當賭客在賭場把剩下的籌碼兌換掉——這正是交易的部分目的——他們就有錢可以在加拿大購買資產。一位皇家騎警探員對郵報傳媒表示,一般來說,銀通海外的人會在該溫哥華賭場外面與中國賭客碰頭——列治文的河石娛樂渡假酒店是個熱門地點——曲棍球袋裡裝著十萬加幣現金。不用太多想像力也知道:交付給大鯨魚的這筆現金就是毒販需要洗白的毒品交易所得。

傳媒郵報所引述的皇家騎警人員表示,銀通海外成了一個毒品洗錢中心,一個往世界各地匯錢的中心。隨便哪一天,毒販攜往銀通海外的現金都有一百五十萬左右的加幣。現金是用來借給中國賭客的,販毒幫派則會收到賭客透過銀行電匯出來的錢。郵報傳媒的報導說:「銀通的操作演變得如此細膩,竟然可以電匯到墨西哥和秘魯,讓毒梟不用帶現金出加拿大也能買毒品,以及用中國境內發出的假造請款單來掩飾這些國際匯款。」

二○一五年皇家騎警搜查了銀通海外的辦公室,在公司電腦裡找到了詳細的帳目,顯示某一年銀通海外在英屬哥倫比亞洗白了兩億兩千萬加幣,並且將超過三億的加幣流到國外。

這件事以及其他媒體報導促使檢察總長尹大衛委任皇家騎警卸任副長官彼得・傑曼,來審視英屬哥倫比亞的洗錢狀況,尤其是透過省內的賭場洗錢。傑曼的報告在二○一八年六月公布,結論說:「溫哥華是以中國為基地的組織犯罪活動中心。」報告稱:「各犯罪組織已凝聚為一個複雜網絡,地下錢莊為其核心。經過洗白的錢在溫哥華與中國之間進出,並移往其他地點,包括墨西哥及哥倫比亞。」

報告說該省「失能的」賭場管理體系——管理之職由英屬哥倫比亞樂透公司及省政府主管博奕及募款的部門共同分擔——明擺著歡迎洗錢者前來洗錢。如此一來,省級的政治人物並不想過於仔細地檢驗賭場裡面發生的事,因為他們會從賭博活動中得到豐厚的抽成。賭場對省府財政的貢獻僅次於一般稅收。

中國境內愈來愈廣為使用的信用卡及借記卡(簽帳金融卡),對於搬運金錢到海外大有幫助。富裕的中國遊客經常造訪的各城市,包括溫哥華及多倫多,往往都有商店為了賺取佣金,願意提供大筆現金以及假造買賣的刷卡簽帳單,讓中國遊客回國時出示給海關。

把非法財產弄出國的其中一種方法簡單得嚇人,那就是把錢裝進行李箱,買通海關人員,然後上飛機。加拿大是行李箱運錢法的首選目的地之一,因為加拿大邊境服務署難以找到根據,來判定這些錢可能是犯罪活動的收益而予以沒收。只要錢有申報,幾乎都容許入關。

如果旅客未申報他或她攜有一萬元以上加幣,而且又被查到了,只要關員判定這筆錢並非犯罪收益,那麼罰金是極少的,尤其是初犯。繳納罰金後,通常就容許旅客把錢帶進加拿大,不像在美國往往扣押未申報的金錢。

雖然私人移出中國的財產總額如此之鉅,目前為止,從中國流出的金錢最大的一部分還是透過商務網絡。利用假造的請款單來矇騙中國當局,以得到許可將錢運往海外,是最常見的方式。對於已經在海外設立子公司的中國商人來說,程序很單純。他們只需要將海外公司的營運成本灌水,就可以把資產轉往國外帳戶。

同樣地,當購買海外產品、利用海外服務,他們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假造的請款單,把費用調高。包括全球金融廉正在內的幾項研究調查顯示,逃離中國的錢至少有百分之六十是通過假造請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