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獎「語言」分類爭議:以多元包容為名的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金曲獎「語言」分類爭議:以多元包容為名的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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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這一篇是透過爬梳歷年金曲獎獎項的演變史,以反思音樂創作、語言區隔、文化融合之間的關係。

文:CY

排灣族歌手阿爆(阿仍仍)今年以《母親的舌頭》入圍金曲八項大獎,包含年度歌曲、最佳原住民語專輯、最佳作詞人等,在金曲31頒獎前,先回顧一下兩年前寫的文章,或許放在今年入圍名單仍可以適用,引起一點良性討論。

作為一個從第17屆(2006年)金曲獎便開始守在電視機前(如今因為轉播平台的改變,得有時守在YouTube前)觀看三金頒獎典禮的電視兒童,以第29屆來看,已經是第13年看金曲獎了。

其中印象深刻的,莫過於第18屆金曲獎林生祥公開拒領最佳客語歌手獎與最佳客語專輯獎,當時我年紀太小還不太理解拒領的意義,直到進入大學之後,修音樂人類學時回顧了這一段拒領風波,加上去年增設了年度專輯獎,所以我想重新整理關於金曲獎一直以來語言作為獎項分類的爭議討論。

金曲獎語言(language and verbal)分類獎項的設立起源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於第28屆金曲獎設立「演唱類年度專輯獎」,效法美國葛萊美獎的「Album of the Year」,實為等同於第15屆金曲獎前就已設立過的「最佳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

第14屆(2003年)金曲獎是最早開始出現客語與原住民語相關獎項的一屆,當年為了鼓勵客家和原住民音樂之用意,增設了該二語言演唱人獎(現今的歌手獎)。2004年起,當時的行政院新聞局、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聯合主辦「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以提倡更多音樂創作者投入台語(河洛語)、客語、原住民族語的音樂創作上,這也因此同時銜接上了金曲獎獎項的修正,許多在原創流行音樂大獎獲獎的新生母語音樂創作者,也逐漸在金曲獎的舞台上露臉。

金馬56 林生祥演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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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祥

第16屆(2005年)金曲獎開始,行政院新聞局同步鼓勵「本土音樂創作」,拓增國語、台語、客語、原住民語等四種語言分類專輯獎項,也逐漸形塑出如今「最佳國語專輯獎」成為每年金曲獎最後一個頒發的獎項(也就是最大獎)的緣故。

甚至該屆的演唱新人獎,也特別分成四種語言類別頒發,但隔年就又合併為最佳新人獎。(這就又萌生了另外一個提問是:什麼才是台灣本土?)

第18屆金曲獎後,郭力昕曾針對語言分類獎項提出了一針見血的評論:

林生祥與大大樹提出的質疑是,以國、台、客、原四種語言做為流行音樂獎項分類的方式,看似為了尊重與「保護」各語言文化的音樂創作,實則鞏固著一個對相對弱勢語言族群繼續被邊緣化的文化體制。

事實上,若真有心要鼓勵相對弱勢之語言族群的音樂創作人,可以設計各種有實質意義的機制,例如設置、編列對原/客音樂創作更為廣泛的政府贊助方案,更具紮根與普及意義的原/客音樂教育和推廣工作,以及更基進地全面檢討讓這些語言族群成為文化弱勢的結構性因素,等等,而不是在金曲獎裡便宜行事的設幾個「專屬」獎項,然後將它們與國台語獎項區隔開來,將原/客語獎項推入「冷門」。

儘管金曲獎被譽為華語流行音樂的最高殿堂,不少人認為金曲獎以語言分類區隔專輯獎項更重要的是「鼓勵性質」。闡述者認為透過語言分類專輯獎的設立,強化了原本常被忽視非國語專輯的存在,但回顧這十幾年來語言分類專輯獎項的設立,真的有進一步促使大眾對於非普通話(國語)專輯的深入理解嗎?

此外,各大主流媒體儘管會將得獎名單完整刊出,但主要篇幅仍聚焦於國語樂壇部分的重大獎項,客語與原住民語專輯儘管在各自分類當中勝出,曝光機會儘管透過獎項有了些微的提升,但是是否實質幫助到了這些專輯仍舊需要長期觀察。

回顧非國語的最佳演唱專輯獎作品

統計不分語言最佳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的得主語言比例,從第二屆到第15屆,僅有三張為非國語專輯,其餘11次均為國語專輯。

非國語專輯獲得最佳演唱專輯的有:第10屆的伍佰《樹枝孤鳥》、第八屆的蔡振南《南歌》以及第五屆的江蕙《酒後的心聲》。均由台語(河洛語)專輯奪得這個獎項,仍可看出無語言分類專輯強大的音樂能量,而且這些得獎專輯的歌曲迄今仍相當經典,早已列入華語流行音樂史裡的指標歌曲。

第28屆又恢復不分語言類年度專輯獎,《椏幹》成為金曲獎歷年以來獲得年度專輯的第一張原住民語專輯,第29屆金曲獎年度專輯則是國語專輯陳奕迅《C’mon In~》。

從以上簡單的數據統計最能直接推斷的可能現象,便是因為台灣以國語演唱專輯作為流行音樂市場的最大宗,客語與原住民語專輯製作資源與從事製作人員明顯匱乏,加上主流受歡迎的歌手專輯作品語言多為國語為主。市場環境本身即造就了其他語種專輯創作生產與行銷的困難與溝通,更別說是消費者端點如何才能接收到這些語種的專輯訊息。

反思金曲獎:金音創作獎的誕生與問題

2007年,第18屆金曲獎時,林生祥提出不分語言的音樂專輯獎項分類思考,同時在場拒領了最佳客語歌手獎與最佳客語專輯獎而引起譁然。

三年過後,也就是2010年,新聞局做出回應,新設「金音創作獎」(GIMA, Golden Indie Music Awards)。聲稱金音獎主要獎勵「獨立」音樂創作(即非主流音樂創作),並且以不分類和六種音樂類型(搖滾、民謠、嘻哈、電音、爵士、風格類型)作為獎項分類,是近幾年來提拔了相當多獨立音樂創作團體及個人的重要平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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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金音獎

不過,如果是長期關心金音獎的觀眾,應該會發現其實金音創作獎與金曲獎的入圍者一直有部分重疊的現象。過往不少樂評人和曾參與金音獎的評審(林貓王、陳玠安、Brien John、陳冠亨等人)提出了金音獎僵化的評審制度、定位不明、獎項上的音樂類型定義不清等弊病。

若金音獎的分類與定位不明,又入圍者與金曲獎入圍者重疊度高,是否有二者相互融合的可能性?確實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語言作為音樂表達的符號之一:作詞人獎的文化統合反思

提及不分語言的年度專輯獎思索,談到語言,另外要特別提及「最佳作詞人獎」的演變與其特殊性。

金曲獎最佳作詞人獎曾於第2屆至第7屆一度分設為「最佳國語歌曲作詞人獎」與「最佳方言歌曲作詞人獎」,雖然名為方言歌曲,實質上入圍方言歌曲作詞人都是以台語歌曲作品入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