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職員墜樓案:什麼是利用權勢性交?與強制性交有什麼不同?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一個人如果錢被偷了去報警,大部分的人會覺得偷錢的人可惡,但一個被性侵的女性去報警,許多人卻會反過來說該名女性自己也有問題,完全是不合理的差別對待。
根據新聞報導,前陣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發生林姓職員墜樓事件,一查卻發現林女生前曾經發文控訴遭到強暴,疑似與其前公司廖姓執行長有關,廖男則發生出聲明強調兩人為你情我願的婚外情交往關係,全案是否涉及犯罪仍在調查中。
由於雙方曾經是上司與下屬的關係,許多人懷疑其中可能有利用權勢性交的情形,什麼是利用權勢性交?與強制性交有什麼不同呢?
妨害性自主的程度有別
我國刑法第16章為妨害性自主罪章,規範不同程度與情況,或不同結果的妨害性自主行為,例如第221條為強制性交罪,第222條為加重強制性交罪(221+特殊情狀),第224條為強制猥褻罪,224-1條為加重強制猥褻罪,第225條為趁機性交或猥褻罪,第226條為加重結果犯之規定,第226-1條針對故意殺人或使被害人受重傷情形,第227條及第227-1條則針對未成年人有特別規定,第228條為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第229條為詐術性交罪。
其中第228條利用權勢的特別規定,是指「行為人利用權勢,使被害人處在其權勢之下,有不得不服從的狀況,而對其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參照《刑法各罪論 (上)》,林山田著,修訂五版第252頁),也就是「被害人因為加害人的權勢,而不得不服從加害人的侵害行為」,不過如果依照林女臉書所述情節,事發當時兩人雖然是上司和下屬關係,但當下林女並沒有服從廖男,因此可能成立強制性交罪而非利用權勢性交罪;如果是按照廖男自承的沒有強迫林女,才有可能成立利用權勢性交罪。
以同理心看待被害人,勿反射性檢討
有人質疑為什麼林女事發後沒有報警求助,反而還和廖男交往?
過去義大利的法律中曾經有「修復式婚姻」的規定,什麼是修復式婚姻?就是女性遭到強暴後,如果和加害者結婚,則加害者可以免於強暴罪的制裁;黎巴嫩刑法也曾經規定若強姦犯與受害者結婚,可免於起訴;土耳其也曾經因為類似的法案,引發社會抗爭。
如果性侵害的被害者和加害者結婚,在「傳統觀念」、「表面」上好像正當化了兩人發生性關係這件事,但實際上仍然改變不了「性侵害」這個事實,自願選擇和加害人交往甚至結婚的被害人,也許是藉由維持表面的關係,試圖把遭受性侵害的記憶轉化一件不那麼痛苦的事。
除此之外,台灣社會輿論對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排山倒海的批評,也可能是被害人害怕求援的原因之一。每當有女性遭受性侵害的新聞事件發生,就會有人說「女生應該要懂得保護自己,為什麼讓這種事情發生」、「家長為什麼沒有好好教育女兒」等等,彷彿被害人方才是做錯事情的一方。一個人如果錢被偷了去報警,大部分的人會覺得偷錢的人可惡,但一個被性侵的女性去報警,大部分的人卻會反過來說該名女性自己也有問題,完全是不合理的差別對待。
為了讓自己的遭遇公諸於世,一條生命消逝了,如果真的是小三要破壞別人家庭,何必自殺。性侵害案件中真正應該被譴責的是加害人,希望社會勿再檢討被害人,避免同樣的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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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綠能x數位,科技助攻水產養殖產業升級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水產養殖結合太陽光電是一種創新的經營模式,讓漁場除了既有的漁獲外,更能提供綠電創造額外收益,國內更有漁場順勢導入數位工具管理養殖環境,持續提升水產質量。我們可以看到,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正在養殖漁業發生。
糧食生產是農漁業的主要功能,順應環境選擇不同的作物與耕種策略,是農漁民智慧的累積,臺灣的農漁業實力更是享譽國際。然而,由於整體產業結構轉型、生活型態轉變,傳統看天吃飯的一級產業,較不容易成為新世代就業的優先選項,如何在現有產業基礎上創造新商機、吸引年輕人返鄉,是各界都在思考的課題。
近年來,各國政府致力推動再生能源以實踐減碳,在不同場域、建物等結合光電開發的複合式發展模式,成為兼顧空間利用效率、提高單位面積產值的創新解決方案,這樣的趨勢正在農漁業現場發生。
農漁業結合光電創造附加價值
農電共生可提供自給自足的再生能源,還能保護農作物免受極端天氣影響,提高生產韌性,多餘的電力也可以躉售,提升農民收入。著眼於光電帶來的附加價值,越來越多國家看好農業結合太陽光電的發展潛力,德國、日本已有多個果園結合太陽光電從事農電共生,法國也實驗在成列的葡萄藤上安裝太陽光電模組。
不只農業,國際也開始出現結合水產養殖與太陽光電的漁電共生。例如美國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發展出太陽能牡蠣生產系統,不僅實現綠電自發自用,漁產收穫量更高達傳統養殖場的45倍;而在養蝦大國越南,也開始執行養蝦場結合太陽能發電的漁電共生計畫,為養殖場提供穩定電力並帶來漁獲,一舉兩得。

數位轉型為漁電共生添助力
漁電共生是利用漁業養殖場域結合太陽光電設置,期能改善生產環境、增加漁民收益,創造土地多元利用,是臺灣積極推動的重要政策方向之一。不過其他國家與臺灣的漁電共生開發型態不太一樣,其他國家多以沿海鋪設水面型光電為主,臺灣的漁電共生則採用室內養殖場搭配屋頂型光電,或室外魚塭搭配立柱型/水面型/塭堤型光電設備,近年來在許多漁民與光電業者的努力合作下,這樣的複合式土地利用模式逐漸展現效益。
不同養殖物種的環境需求不一,漁電共生導入的過程須經磨合,運用魚塭上方架設太陽能板,冬天防寒害、夏天助降溫,並配合不同物種的習性調整投料策略,同時結合數位環境監控系統調節養殖環境,進而達到提高漁獲收益之積極目的。

光電開發帶來的效益,也讓原本衰頹的產業地景重現生機,例如位於臺南七股的日運案場,原本是高鹽度的廢棄魚塭地,在養殖專家與在地青年的協力下,透過微生物、益生菌來控制池水,搭配AI數位化儀器監控養殖過程,持續累積養殖數據建立資料庫,烏魚、虱目魚、白蝦的混養模式已多次收成;四鯤鯓漁電共生案場過去同樣是廢棄魚塭,改建為室內型漁電共生案場後,能精準控制環境變數以從事精緻養殖,已成功育成一尾重達30克以上的白蝦。
由於漁電共生帶來的效益逐漸獲得認同,有別於過去多為光電業者發起的開發模式,最近也出現由漁民發起的漁電共生規劃,例如茄萣區不少養殖戶視漁電共生為吸引青農返鄉的契機,積極爭取納入漁電共生先行區;目前採用塭堤型與立柱型的光電設施,養殖的虱目魚也已開始收成。

養殖漁業正在實現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
數十年來漁民的養殖專業與經營視野,讓臺灣水產養殖產業在國際上向來有一席之地,但近年來確實也面臨產業結構轉型、從業人口老化凋零的挑戰;如今結合光電的漁電共生模式,讓原本看似傳統的一級產業開始蛻變,養殖模式、經營模式、商業模式不斷創新,也吸引更多青年關注與投入;臺灣養殖王國的美名,相信在不久的未來,將藉由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再次展現耀眼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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