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課本沒教的already:「Shut up already!」是什麼意思?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Shut up already!"的already跟「已經」完全沒有關係喔,是要表達一種「超不耐煩」的語氣!這其實是美式英文中的口語用法(有時候會帶有幽默感),在英式英文中比較不會用。
英文中有太多課本上學不到的口語用法了!雖說不會在正式寫作中運用,但是看電影、影集或甚至外國朋友跟你聊天的時候,都有可能會講出一些你連聽都沒聽過,但是人家很常用的口語道地英文。這時候如果聽不懂,就會被別人覺得英文很差,只好不懂裝懂,但是又很怕被識破。為了避免這種尷尬的情況,就趕快跟著希平方學習最流行的道地用語吧!
情境對話
今天David在路上看到一對情侶吵架,結果女生就對男生說:
Shut up already!
但Daivd聽完有聽沒有懂,是在指說男生已經閉嘴了嗎?但是他看男生還是滔滔不絕一直講耶。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大家也一起來猜猜看already到底指什麼吧!
那些課本沒教的英文:already
其實這裡的already跟「已經」完全沒有關係喔,是要表達一種「超不耐煩」的語氣!這其實是美式英文中的口語用法(有時候會帶有幽默感),在英式英文中比較不會用,所以如果跟英國人這樣講,他們可能會聽不懂喔!
我們先來看already在英英字典中的解釋:
牛津字典中這樣寫「(North American English, informal) used after a word or phrase to show that you are annoyed(北美英文,非正式)(放在單字或片語之後,表示感到惱火)」。
劍橋字典中的解釋則是「(humorous informal mainly US) used to show that you are losing patience and want someone to stop doing something or to do something more quickly(幽默用語,非正式,多為美國人使用)(用來表達你已經失去耐性,希望某人停止做某件事情或快點做某件事情)」。
如果要翻譯成中文的話,可以想成是叫別人「快點...(很不耐煩的語氣)」或者「不要再...(很不耐煩的語氣)」,通常都是用在自己已經受夠了或失去耐性的時候。
所以David在路上聽到的這句,其實就是充滿不耐煩的:
Shut up already!(給我閉嘴!)
already該怎麼用
想要叫別人停止做某事情,同時又要表達自己的不耐煩,就可以這樣說:
Just stop yelling already! You’re not helping!(你不要再叫了!你現在這樣一點幫助都沒有!)
某個人一直煩你,你想要叫他快點走開,就有可能會說:
Leave already!(你快滾!)
吵架時,如果對方一直不回答你的問題,你會很氣憤地跟他說:
Answer the question already!(快點回答問題!)
這個單字還有一個常見片語的應用:enough already。
麥克米倫字典的解釋為「used for saying that you want something to stop(表達你希望某件事情停止)」。
牛津字典更明確地說到「used to indicate unwillingness to tolerate any more of something undesirable(用來指不情願再忍受不愉快的事情)」。
中文翻譯可以翻譯成「夠了!」,跟enough的意思差不多,不過加上already之後語氣更強烈囉。舉個例子:
Enough already! I can’t stand it anymore! Leave my house!(夠了!我再也受不了了!滾出我家!)
最後再教大家個用法,這個字也可以用在朋友之間互開玩笑,並不一定都是用在吵架或罵人上啦,比如說朋友在群組po了一個影片要大家看,結果大家都已讀不回,可能就會出現以下的對話:
A: Guys, go watch this already!(大家快給我去看這個影片!)
B: Shut up already. You've been talking about it all day.(給我閉嘴。妳已經講了一整天了。)
這其實是很熟的朋友之間互相開玩笑的對話,對不熟的人千萬別這樣用喔!
看完解說之後,有沒有覺得already這個單字的口語用法簡單又有趣呢?下次聽到外國朋友或影集裡有人這樣講,就會知道他是在表達「不耐煩」,別再霧煞煞聽不懂囉!我們下次再見吧!
本文經希平方 - 線上學英文授權刊登,原文以〈【那些課本沒教的英文】Shut up already!是什麼意思?already 跟「已經」竟然沒關係?!〉為題發表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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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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