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的想像》:社會科學應當針對的是「人的多樣性」

《社會學的想像》:社會科學應當針對的是「人的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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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秩序和失序都是因觀點而相異:要井然有序地理解人和社會,需要一套觀點,簡單到易於理解,但又包羅萬象、得納入人的多樣性的廣度和深度。為取得這種觀點所做的努力,是社會科學的最初、也是持續不斷的奮戰。

文:米爾斯(C. Wright Mills)

人的多樣性

在以相當長的篇幅批評社會科學數種趨勢後,現在我想回到比較正面——甚至是行動綱領——的觀念:社會科學的展望。社會科學或許一團混亂,但混亂該被利用而非哀嘆。社會科學或許生病了,但對這個事實的認知可以、也應當視為一種病識感,甚至可能是康復的徵兆。

社會科學應當針對的是人的多樣性(the human variety),那構成了所有人過去、現在和未來所生活的社會世界。這些世界包含就我們所知千年來沒什麼改變的原始社會,也有可以說是一夕之間變成暴力分子的強權國家。拜占庭和歐洲,古中國和古羅馬,洛杉磯市和古祕魯帝國——人已知的所有世界現在都盡入眼底,讓我們詳加檢視。

在這些世界裡,有原野聚落,有利益團體,有青少年幫派,有納瓦荷(Navajo)的石油工人;有足以摧毀方圓百哩大都會區的空軍;有埋伏在街角的警察;有親友的交際圈和在室內群集的民眾;有犯罪集團;有一夜湧入世界各大城市十字路口和廣場的群眾;有霍皮族(Hopi)的孩童、阿拉伯的奴隸販子、德國的政黨、波蘭的階級、孟諾(Mennonite)教派、西藏的狂人和世界各地無遠弗屆的廣播網。種族和族群團體在電影院混在一起也相互隔離;婚姻有美滿的,也有深惡痛絕的;在幾乎橫跨整座大陸的國家,工商業界、中央與地方政府有上千種分工精細的職業。天天都有數百萬微小的交易,處處都有多到數不清的「小團體」。

人的多樣性也包含人類個體的多樣性;社會學的想像也必須領會、理解這些。在社會學的想像中,一個一八五○年的印度婆羅門和一名伊利諾州的拓荒農人並肩而立;一位十八世紀的英國紳士和一個澳洲原住民站在一起,旁邊還有一個百年前的中國農民、一位當今玻利維亞的政客、一名法國封建騎士、一個參加一九一四年絕食抗議的英國婦女參政權運動人士、一位剛嶄露頭角的好萊塢明星、一位古羅馬貴族。要寫「人」,就不能不寫到所有這些男男女女——有歌德(J. W. von Goethe),也有鄰家女孩。

社會科學家力求井然有序地理解人的多樣性,但考慮到這種多樣性的廣度和深度,可能會有人質問:這真的可能嗎?社會科學的雜亂不就是不可避免地反映了社會科學家研究對象的混亂?我的回答是:這種多樣性若僅列出其中一小部分,看來確實凌亂不堪,但整體而言並不會如此,甚至不會像大專院校提供的學習課程看來那麼亂;秩序和失序都是因觀點而相異:要井然有序地理解人和社會,需要一套觀點,簡單到易於理解,但又包羅萬象、得納入人的多樣性的廣度和深度。為取得這種觀點所做的努力,是社會科學的最初、也是持續不斷的奮戰。

當然,任何觀點都取決於一連串的問題,而社會科學的總體問題(我在第一章提出過),只要牢記社會科學的概念方向,便不難理解總體問題也就是將社會科學視為研究傳記(個人生命史)、歷史,以及兩者於社會結構交會時所產生的問題。要研究這些問題,要了解人的多樣性,我們的工作需要與歷史現實的層次——以及這種現實對個別男女的意義——密切相關。

我們的目標是界定這個現實,辨識這些意義;古典社會科學的問題正是以根據它們來建構,進而面對問題所包含的議題和煩惱。那需要通盤、比較性的理解史上曾經出現、目前確實存在的社會。那需要依據較大規模的歷史結構來挑選與研究較小規模的情境,但需要我們避免武斷地劃分學院科系;應該根據主題,尤其是根據問題,多方面地專門化我們的研究;需要正確地將人視為歷史行動者來研究,並援用研究中的觀點、觀念、資料和方法。

從古到今,社會科學家在政治及經濟制度上花了最多心力,不過軍事、親屬、宗教和教育制度也有不少研究。這是依據制度平常執行的客觀功能來分類,這樣的分類看來過於簡單到容易誤導,但仍有其方便之處。如果我們理解這些制度秩序彼此間的相關性,就能理解社會結構。因為最常使用的「社會結構」概念正是——把各種依功能分類的制度組合起來的成品。就這樣,它成了社會科學家處理包容性最廣的研究單位。

因此,社會科學家最大的目標就是理解社會結構的每種類型,包括其個別及整體。「社會結構」一詞本身就有多種定義,其他詞彙也可用來代表這個觀念,但如果我們記得情境和結構的區別,以及制度的觀念,那麼我們在預見社會結構的觀念時,就不會認不出來了。

在我們這個時代,社會結構通常組織在政治國家之下。從權力,以及其他許多有趣的觀點來看,涵蓋最廣的社會結構單位是民族國家(nation-state)。民族國家是主導當今世界史的形式,因此也是人人生活中的主要事實。民族國家以不同程度及方式,拆解和組織了世界的「文明」和大陸。它擴張的範圍和發展的階段是理解現代史的重要線索。在民族國家中,政治、軍事、文化和經濟等決策及權力的工具都被組織起來;主宰多數民眾公私領域生活的制度和特殊情境,現在統統被組織成某個民族國家。

當然,社會科學家不一定只會研究國家的社會結構。重點是他們最常覺得需要在民族國家的框架內闡述大大小小問題。其他「單位」則最容易理解為「前國家」(pre-national)或「後國家」(postnational)。因為國家單位當然可能「屬於」某種「文明」,這通常代表他們的宗教制度是所謂「世界宗教」。這樣的「文明」事實,加上其他許多事實,或許指引我們比較當今民族國家多樣性的方式。但一如湯恩比等作家,「文明」在我看來太龐雜、太不精確,不適合做為社會科學的基本單位或「可理解的研究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