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制的基本工資為何比基本時薪低?要求一致是否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有人說:時薪160元,每月工作22天,每天8小時,最少應該要22天x8小時x160元=28,160元才合理,月薪低於28,160元的都不要去。這種計算法有問題嗎?基本工資時薪為何較月薪高?
基本工資時薪為何較月薪高?
最近幾年,每逢基本工資調整時,總是會有個聲音出現,就是:「月薪制的基本工資比基本時薪低太多了!」
「時薪160元,每月工作22天,每天8小時,最少應該要22天x8小時x160元=28,160元才合理,月薪低於28,160元的都不要去!」
其實,這是倒果為因了。
首先,我們要理解,目前的月薪制與時薪制是脫勾的,兩者的計算邏輯不一致。
從我整理的這張表,大家可以很清楚看到,在民國96年,也就是基本工資凍漲整整10年之前,最低工資的月薪,除以30再除以8就是時薪,當時是沒有脫勾的。後來月薪制與時薪制脫勾,因此以下還是要再次說明。

月薪制
我們來對照勞動基準法的條文是如何說的:
- 勞基法第39條: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 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 勞基法第38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3條:本法第三十九條所定休假日,為本法第三十七條所定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特別休假。
- 第39條說,第36、37、38條所規定的例假日、休息日、休假日,都不用出勤而工資要照給,也就是說,不管是工作日,還是例假、休息、國定假日或是特休,每天都要有一日的薪水。
而因為每月大小月日數不同,所以之前主管機關有說每個月用30天來計算(可參考勞委會 民國 101年05月22日的勞動2字第 1010131405號函)
因此,月薪制的每小時工資,就是月薪除以30再除以8,舉例2021年基本工資為24,000元,每個小時的工資就是24000除以240=100元,這個100元,就是所謂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它是計算請假與加班費的基礎。
時薪制
時薪制多運用在部分工時,樣態非常多,可能每天出勤但都不足八小時,也可能每週只有出勤不到五日,或是排班方式不固定,原則上都低於每週40小時。
一般的認知裡,時薪制是有來有錢,沒來沒錢。
在民國96年以前,月薪與時薪是還沒有脫勾的,也就是說,當時基本工資的時薪,就是最低工資,假設是15,840元,直接除以240=66元,年輕打工族當時的基本工資時薪就是66元。
但這時問題來了,同樣都領基本工資,月休四天,月薪制的勞工例假日不用出勤,每天都有薪水,可以領到15,840元。但是時薪制的勞工,全時段上滿工作26天,只能領到26天x8小時x66元=13,728元,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
而且勞基法並沒有區分月薪制與時薪制,也沒有區分全時工作或部分工作者,因此理論上,找不出任何理由認為時薪制的勞工就不適用於勞基法。
所以,時薪制的勞工理應也有勞基法第39條例休假日不用出勤而工資照給的權利。
所以,在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等團體所要求下,獲得重大改變,基本工資的時薪,將「例假日」與「工時縮短6小時」的部分折入計算。
民國96年7月1日起,台灣的基本工資在經歷10年未調整的狀況下,月薪由每月15,840元調高為17,280元;時薪方面,由原來的66元一口氣調高至95元。
而且,考量到領基本工資時薪者多數是部分工時勞工,為了照顧到這些勞工收入不如全時工作者穩定,又往上做些調整。因此基本工資時薪換算下來,會比月薪制的基本工資高很多。
要求月薪制的時薪要與時薪一致是否OK?
如果仔細了解整個演變就會很清楚,將基本工資的時薪脫勾拉高,是考量到許多年輕朋友的實際狀況,且經過許多團體抗爭很久才爭取到的。
若是要求兩者要一致,勢必回到月薪除以30除以8的方式,這真的是大家要的嗎?
當然,我們不排除只有時薪或是週薪一種制度,也比較不會有不公平的問題,不過這可能讓包含勞基法第39條在內的許多條文,都會大幅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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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曹新南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
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從生活實踐淨零轉型,讓地球HP值滿點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全球暖化情勢日益嚴峻,必須積極因應;減碳是每個人的責任,我們生活中的選擇與行動,都與地球的未來息息相關,但只要從小地方開始做出改變,就能帶來轉機,讓地球重拾生機。
地球就像是一個巨大的有機體,具有自我調節的能力,然而因人類活動產生大量碳排,溫度上升導致全球氣候異常並造成災害;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2023年3月公布第六次評估報告(IPCC AR6)指出,根據2021年10月各國宣布的國家自主貢獻,2030年承諾的減排量仍不足以將本世紀末的升溫控制在1.5°C,甚至難以限制在2°C;氣候變遷已對地球健康構成威脅,一個「宜居且永續的未來」機會之窗正在迅速關閉。
全球升溫攝氏1.5 °C、 2°C,影響有這麼大嗎?
IPCC 估計,若地球升溫1.5°C,到2100年前海平面將上升0.26到0.77公尺,若升溫至2°C則將再增加0.1公尺,將影響小型島嶼、低窪沿海及三角洲等區域約1,000萬人口暴露在相關風險中;就研究涵蓋的105,000個物種,升溫1.5 °C會有 6% 的昆蟲、 8% 的植物和 4% 的脊椎動物地理分布範圍會縮小50%,升溫2°C,則會有18%的昆蟲、16%的植物和8%的脊椎動物消失;與高溫有關的疾病發病率或死亡率將增加,並提高相關蟲媒傳染疾病帶來的風險。
面對全球氣候失衡的威脅,我們就像遊戲中闖關的玩家,必須想辦法讓地球的HP值(生命值)恢復,然而這不是遊戲,挑戰結果意味著我們真實的未來。減碳、零碳是控制暖化的關鍵,加速導入再生能源、電氣化是主要國家刻正加速推動的重要政策,然而發電過程勢必有能量轉換的效率損失,輸配電則有線損,因此國際能源總署(IEA)倡議各國在思考未來能源組合(energy portfolio)時,應將節能視為第一燃料(energy saving is the first fuel)。歐盟目標在2030年最終能源消費較2020年實績值減少15.8%,法國淨零策略(SNBC)則規劃大幅提升工業、住宅、運輸能源效率,日本第六次能源基本計畫也提出2030年電力需求較2013年減少20%的目標。
除了國家層級推動的的節能目標,你我還能採取哪些行動、讓地球恢復生機?
多想兩秒鐘,地球更輕鬆
愛地球不只是一種生活風格,也是很潮的生活態度,每個人從食、衣、住、行、育、樂、購等生活小細節,選擇對環境友善的生活習慣,就有機會讓地球更宜居。
1. 利用大眾運輸或碳排量低的交通運具
根據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所規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係由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共同達成,根據環境部提供的數據,2021年我國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13%,若使用電動運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短程距離往返選擇走路、騎腳踏車,可有效減少碳排,有助改善空氣品質,更有益身體健康。

2. 自備環保用具,減少一次用產品使用
出門前隨手攜帶環保購物袋、環保杯、杯套或環保餐具,如果忘記帶,亦可使用租借循環杯與容器,或店家提供的環保餐具,尤其少用一個塑膠袋就相當於減碳0.057公斤,幾秒鐘的選擇與行動,能夠減少一次性產品垃圾、省下處理廢棄餐具的能源消耗,降低地球的負擔。舉手之勞自備購物袋、餐具,就是實踐減碳生活的第一步。
3. 認明節能標章,省電還能減碳
常見於耗能商品上的「能源效率標示」,提供了年耗電量、耗能等級資訊,並根據不同產品提供對應的能源效率數據;耗能等級數字越低代表耗能越少、越節能,圖示上的溫度計也就會落在象徵地球降溫的藍綠色;而貼有節能標章的產品,代表能源效率比國家認證標準高10-50%,所以用電更省,更有助於降低碳排。
4. 智慧用電,錢包受惠
智慧電表是具備通訊功能的電力量測設備,每日可將用電數據回傳台電公司,搭配使用「台灣電力App」,可查詢每15分鐘的用電量,每6小時可結算一次電費,另外,還可透過APP內「用電比較」、「未出帳用電量」、「費率試算」、「住宅用電分析」等功能,掌控電費支出及家電使用情形,找出家中的吃電怪獸,即時調整用電習慣,省下不必要的電費支出。

5. 加入綠領行列,將知識化作守護地球的行動
除了節能,以再生能源替代化石燃料,更是降低碳排的關鍵,近年來在政府的加速推動下,我國今(2023)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可望達到10%,逐漸成為供電要角;不過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在2023年9月發布的新版《2023年淨零路徑圖》(Net Zero Roadmap 2023 Update – A Global Pathway to Keep the 1.5 °C Goal in Reach),2030 年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必須成長三倍達到11,000GW,才能達成淨零排放情境所設定的減排量。更多的再生能源,意味著基礎建設、技術研發、產業推動也必須加倍投入,有賴運輸、建築、金融……等不同領域的「綠領人才」投入實踐淨零轉型。根據104人力銀行數據顯示,2013-2023十年間,綠領工作數成長6.5倍;面對2050淨零目標,無論是節能、創能、儲能、系統整合,都需要更多人才投入。
淨零轉型你我同行
在這場為了地球未來而戰的任務中,每個地球玩家都扮演著關鍵角色,無論是隨手關燈、自備購物袋這樣的舉手之勞,或是選擇低碳排的電器與運具,甚至成為綠領工作者親自參與,每一個支持淨零轉型的力量,都有助於地球HP生命值恢復滿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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