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抗爭不斷,「土地依賴症」迫使地方政府難以擺脫「以地生財」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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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國社會快速城市化和工業化開發快速侵蝕農地,許多農民家園遭強拆而「上訪」北京後,中國新的《土地管理法》於2020年1月1日實施,然而各種各式各樣土地徵收及拆遷事件,卻還是層出不窮。
最近幾個月以來,中國社會仍爆發諸多房屋拆遷及土地徵收維權抗爭事件,引發外界關注。
儘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正《土地管理法》,這被稱為「農村土地制度實現重大突破」,但因中國土地徵收制度尚不完善,導致徵地誘發社會維權抗爭可謂是層出不窮。
面對中國社會快速城市化和工業化開發快速侵蝕農地,2008年國務院通過《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劃定「18億畝耕地紅線」的耕地佔用底線,中國土地徵收制度也號稱為幾乎是全世界最嚴格徵收制度。然為何土地徵收及房屋拆遷所引發公眾維權抗爭事件,仍是層出不窮呢?
地方政府土地財政需求與擴張性徵地行為相關聯,形成「土地依賴症」
中國公眾為土地徵收而進行集體抗爭事件,引發國際社會矚目,屢見不鮮的抗議事件凸顯「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下隱藏的貪腐、官商勾結及土地財政需求等弊端。
「土地財政」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來源之一,約佔地方政府預算60%至70%;透過土地徵收、出讓獲取土地稅收及租金、融資等收入,實現城市化擴張需要土地。換言之,土地財政凸顯地方政府往往假借「公共利益」為名,徵收集體所有土地為國有土地,藉征收土地改變性質,再高價賣給開發商,從而形成政府的重要收入。
在中國政府預算體系中,2019年土地出讓金佔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比重達到68%,是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根據統計測算,一線城市「土地財政」依賴度處於較低水平,但2018年依賴度達到59%;二線城市依賴度最高,2018年依賴度達到93%;三四線城市依賴度提升最快,2018年達到82% ;二線城市成為土地市場主要供給區域,三四線城市供給量將快速增加,此不啻顯示無論是那一級城市皆須高度依賴「土地財政」。
而針對2018年土地出讓金前五十城市進行分析,結果發現接近50%的城市「土地財政」依賴度超過1,這顯示地方政府極度依賴「以地生財」。
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引發維權抗爭事件曾出不窮
新《土地管理法》於2020年1月1日實施後,各種各式各樣土地徵收及拆遷事件,仍層出不窮。
據媒體報導,2020年8月23日報導湖南省株洲市民肖芳因800多平米的家被政府強拆、所有財物被掩埋而走上上訪維權之路,不僅無法維權,反遭多次拘留及判刑「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
7月報導官商勾結強占土地, 河北興華鋼鐵有限公司(下簡稱鐵廠)為擴大廠區,聯合上團城三街村委會用「以租代徵」的手段強占村裡百餘畝基本農田;以「妨礙公務」的罪名刑事拘留75天。高豔蘇在中共國家信訪局外被當地村委會、派出所、鄉鎮管信訪的10個人員攔截。
同7月報導還有河南省洛陽市劉富村的拆遷案,當地政府升級強拆手段,百人拆遷隊半夜進村,動用棍棒、盾牌、胡椒噴霧和消防水槍等手段驅趕反抗村民。3月報導2019年以來各地政府大搞所謂「整治違建別墅運動」,因此北京市政府將強拆小產權房作為一項重要的行政任務,自2019年以來公布108個在北京郊區強拆項目的名單,已經拆除27個。
上述報導顯示,許多公眾土地遭到強制徵收及房屋強迫拆遷不勝枚舉。

新《土地管理法》修訂內容:界定公共利益、規定補償、提升土地利用價值
2014年由中國國務院領軍進行土地清查行動,審計對象由省至縣,主要針對2008年至2013年五年內的土地出讓金收支、土地徵收、儲備、供應、整治、耕地保護及土地執法情況進行審計。
若干地方政府存在「以租代徵」,未經農用地轉用審批,通過租用農村集體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先徵後退」,先徵稅再部分退稅及「違規發證」等違規問題。地方政府可以透過「城鎮化」將土地「國有化」,允許農民只擁有土地使用權,地方政府擁有所有權可以徵用、出讓土地,導致強征強拆具有合法性及合理性。尤其拆遷及土地徵收引發維權抗爭事件,幾乎佔群體性事件的一半以上。
針對上述土地徵收引發公眾抗爭,2020年新公布實施《土地管理法》修改,一般認為對緩解維權抗爭具有作用。
該法的修訂重點包括第四十五條針對土地徵收的「公共利益」作出界定,明確因軍事和外交、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開发建設等六種情況確需要徵地,逐項列舉出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形,可依法實施徵收。避免既往「不確定性法律概念」,導致擴大土地徵收的範圍。明確化「公共利益」內涵,可以減縮土地徵收範圍;預防與限制地方政府濫用徵收權力、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土地權、減少土地資源的浪費。
其次,依據第四十八條規定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新法不僅改變過去以土地徵收原用途來確定土地補償,以「年產值倍數法」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且在原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基礎增加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和社會保障費,從法律上提高對被徵地農民補償費。
最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提升土地利用價值。新《土地管理法》破除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允許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依法登記,並經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條件下,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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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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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