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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泰劇《天生一對》、《同一片天空》,比較泰國人在現代與古代社會階級的地位差異

從泰劇《天生一對》、《同一片天空》,比較泰國人在現代與古代社會階級的地位差異
2015年2月14日,在泰國華富里舉行的納萊王節遊行。Photo Credit: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古代泰國的社會階級最初受到柬埔寨吳哥王朝影響,因此印度婆羅門祭司擔任各種顧問。泰國的社會階層也因此受到印度婆羅門教的影響,「暹羅法論」即是參照自印度的摩奴法典作為參照編著。

看過經典泰劇《天生一對(บุพเพสันนิวาส)》、《同一片天空(หนึ่งด้าวฟ้าเดียว)》或《月之印記(ลิขิตแห่งจันทร์)》的朋友應該對於泰國古代社會階級不陌生,劇情中也常常可以聽到阿瑜陀耶王朝時期的各種階級稱呼,其中又以「歐雅、坤鑾」等最常出現,《天生一對》的洋人康斯坦丁·華爾康(พระยาวิไชเยนทร์, Constantine Phaulkon)被賜予「昭披耶」的稱號似乎是很高的階級,到底阿瑜陀耶時代的階級怎樣訂定,稱呼如何分辨?就讓本文來帶大家一次搞懂。

一、拉瑪鐵菩提一世的《暹羅法典》

古代泰國的社會階級最初受到柬埔寨吳哥王朝影響,因此當時的泰國國王皆透過印度婆羅門祭司擔任各種顧問,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都要透過婆羅門祭司協助,這樣的文化流傳至今,包含近期的拉瑪九世皇火葬大典、拉瑪十世皇的登基大典以及春耕節等各項每年度的重要祭典都能看見婆羅門祭司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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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wikipedia@CC BY-SA 3.0
春耕節儀式中,走在最前頭的婆羅門祭司,以及古代的盪鞦韆儀式。

泰國的社會階層也因此受到印度婆羅門教的影響,阿瑜陀耶的第一任國王拉瑪鐵菩提(สมเด็จพระรามาธิบดีที่ ๑, King Ramathibodi I)時期(1350年至1369年),便以印度的摩奴法典(มนูธรรมศาสตร์)作為參照編著《暹羅法論》,這部法典一直到拉瑪五世推動朱拉維新運動後才改由現代法律替代。(註:法論不同於西方法律彙編的法典,是屬於東方常見的法律文化)

《暹羅法論》當中包含:

證據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ลักษณะพยาน)、叛逆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ลักษณะอาญาหลวง)、控訴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ลักษณะรับฟ้อง)、取締拐帶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ลักษณะลักพา)、侵犯人民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ลักษณะอาญาราษฎร์)、雜事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เบ็ดเสร็จว่าด้วยที่ดิน)、夫妻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ลักษณะผัวเมีย)、強盜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ลักษณ์โจร)

由於這部法論的實施,阿瑜陀耶國王與人民的關係便開始逐漸走向印度文化的階級模式,在此之前的素可泰王朝時代,國王與人民是以父親與孩子進行互動,由此可見法論的影響深遠。

由於暹羅法論參照印度的摩奴法典編著,因此泰國的社會階級也有著印度種姓制度的身影,例如泰國皇室的泰文名稱為:พระมหากษัตริย์ไทย,便以剎帝利(กษัตริย์)一詞來代表著統治者的地位,在統治者之上則是婆羅門祭司,另外泰國因信奉佛教,因此也將佛教僧侶與婆羅門祭司以同階層對待。底層則是農民與奴隸階級,為各地區的封建領主服務,讓這種來自印度的「命定階級」文化透過法律制度在泰國扎根。

二、白象王的「薩克迪納」制度

隨著阿瑜陀耶王朝統治疆域透過對外戰爭而擴張,打勝仗的將領對於土地分封的制度需求也隨之而來,因此有白象王之稱的波隆摩·戴萊洛迦納(สมเด็จพระบรมไตรโลกนาถ)(1448年至1488年)在「暹羅法典」的基礎之下設立薩迪納制(ศักดินา),藉以規範每一個階級所能受封的田地,並以擁有田地的數量多寡來象徵階級高低。

薩克迪納制
Photo Credit:洪銘謙

各階級所受封的田地數量如下:

  1. 皇族(เจ้านาย)15,000-100,000萊。
  2. 貴族(ขุนนาง)400-10,000萊;昭披耶、披耶與帕:5,000-10,000萊以上、鑾:800萊以上、坤:200-1000、蒙:200-800、攀:100-400。
  3. 皇宮侍衛(มหาดเล็ก)或官員(ข้าราชการ)25-400萊。
  4. 平民(ไพร่)10-25萊。
  5. 奴隸(ทาส)5萊。

註:「萊」(ไร่)是泰國的一種土地單位,1萊等於1,600平方米,台灣的一坪等於3.3平方米,因此1萊等於484台灣坪。

在薩克迪納制之下,文官最高為昭披耶卻克里,武官最高為昭披耶瑪哈塞納波滴,接著是阿瑜陀耶的六大支柱:財務、田務、政務、宮務、陸軍、海軍等大臣,但這六位大臣的階級並不相同,前四位文官大臣屬於昭披耶,後兩位武官大臣屬於批耶,看似武官階級低於文官,但實際上武官若有戰功則可受封為領主,統治各地區的領主多數為昭批耶階級,因此數量上仍是武官多於文官。曼谷王朝的開創者拉瑪一世在吞武里王朝時期便因為戰爭顯著,被鄭信王封為昭披耶卻克里,也就是政務總長的爵位。

在昭批耶與批耶之下的貴族,則有:「帕、鑾、坤、蒙、攀、乃」等六階,這些階層者都有屬於自己的封地,在他們受封的領土範圍內之臣民稱為「派」(ไพร่),有向領主服役的義務,包含擔任佃農、打仗與其他勞役等等,而最底層的「踏」(ทาส)則為「非自由民」,屬於領主可以買賣的奴隸。另外阿瑜陀耶時代宮內的太監總長也有爵位,因此也能獲得宮女作為差遣使喚。

三、階級互動的禮儀

戲劇當中常會聽到的貴族(坤囊, ขุนนาง)稱呼為:歐雅、歐帕、坤鑾、探坤等,這些稱呼也代表著不同的階級:

  1. 歐雅(ออกญา),用於:昭披耶(เจ้าพระยา)與披耶(พระยา)等階級者。
  2. 歐帕(ออกพระ),用於:帕(พระ)階級者。
  3. 歐鑾(ออกหลวง),用於:鑾(หลวง)階級者。
  4. 探(ท่าน)用於:坤(ขุน)和蒙(หมื่น)等後續階級的稱號之前,稱:探坤 (ท่านขุน)或探蒙(ท่านหมื่น)等。

在貴族之下的平民在互相稱呼同階層的男性時,會在名字前加上「珀(พ่อ,)」,稱呼女性時會在名字前加入「媚(แม่)」或「媚盈(แม่หญิง)」,例如:名字為「德(เดช)」的男性就稱為「珀德(พ่อเดช),名字為「棉媢(แมงเม่า)的女性就稱為「媚綿媢(แม่แมงเม่า)」,這兩個詞在現代泰語中代表著爸爸與媽媽的意思,因此剛學泰文的人如果看到古裝劇可能一開始會覺得很奇怪,怎麼未婚的人也互相叫對方爸爸或媽媽,不過看久了也會知道這就是當時的稱呼。

在平民之下則是最底層的奴隸階層,他們在古代社會沒有自己的名字,通常以小名或暱稱為主,通常是主人給予的名字,男性的稱呼前冠上「艾(ไอ้)」、女性的稱呼前冠上「依(อี)」,這兩個用詞在現代泰國社會中,如果對陌生人稱呼有貶義,如果用在好朋友之間則代表關係相當好,例如小明跟小華很好,就會在小華名字前冠上「艾或依」的用法類似中文臭小華或死小華的概念,但如果關係不好的情況下,也同樣代表著咒罵的含義,而在古代階級社會中,通常是主人叫下人的時候會這樣稱呼。而奴隸對主人講話時,則自稱為「保」(บ่าว),因此只要看到戲劇中有角色用「保」一詞當作我來使用,就可以馬上區分出誰是主人與誰是下人了。